【独家揭秘】| 三寸金莲的文化追踪
蓄发年代,三寸金莲是男扮女装无法逾越的鸿沟。
众所周知,裹小脚是古代中国女人的典型的一种风尚。据专家考证,裹小脚的风俗起源于北宋中期左右,主要是汉族女子。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足不出户”一词来自明朝的《初刻拍案惊奇》,以某种“道德准则”来约束,废了你的双脚也就折了看世界的心。
在过去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三寸金莲促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女子(特别是大家女子)必缠足。缠了足,才更像一个女人,不缠足的女人,不但显得粗蠢无比,而且也说明了她的社会地位低下。拥有一双纤小周正的金莲乃是大家风范所必备,脚裹得不够标准,在众人面前,尤其是较为庄重的集会,不待人言,也会自惭形秽。那其中的道理,是无庸置言的。
三寸金莲的性别色彩特别浓厚:尖尖翘翘、细瘦如锥的弓鞋是女性特有之物;裹有一双“纤妙说应难”的小脚儿,更是非女性莫属,非男性可以轻易伪装者。都知道,理学强调以道德的实践来完善自身的德行,而“妇德”自古就被看重。因为,以前都是社会力量来监视女子的行为有无出格。而“缠足”这种实践,就彻底实现了“自我完美”的德行。所以,缠足自然成了那时婚姻中最看重的必选项。
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中寻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踪到文化,小脚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脚习俗所存在于的文化环境必定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所产生的。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
民间的妇女知道后,纷纷效仿.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女孩子刚会走路就开始缠足了,以不超过三寸为合格,那个样子很像莲花的花瓣,所以后来人们用”三寸金莲”来形容小脚。缠足,文雅说法是“三寸金莲”,通俗说法是“裹小脚”。关于缠足起源中国哪朝,有言隋唐,有言北宋,说法不一。但缠足的兴旺时代,却举世公认为大明王朝。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
但到了明朝,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三寸金莲”顿成蔓延全国之风。在先秦法律中,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中,私奔却是重罪,朱元璋在位时的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
1988年9月,德安南宋周氏的大红楠木棺打开后,所有的专家学者惊呆了。在一幅彩绘星宿图下面,一位身缚素罗的女子静静地躺了700多年!周氏的独特缠足方式让人大惑不解,因为她的脚拇指既不是朝下也不是朝前,而是人为的上翘,似乎是顺应宋代妇女的“桃脸艳,柳腰纤,窄弓弓半弯罗袜尖”的自我审观,但完全不是清代的裹脚。
其实,从对异性的审美角度看,女子的“柔弱”更能激起一种本能的男性优越感。朱元璋令中国女人丧失奔跑能力,究其动机,就像现代一些史学家指出的那样,是出于“束缚女性”的封建保守心态,意在培养汉族女性“宫女人格”“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上层的流行往往带动下层的学习,然后人们就忘记了缠足对妇女的巨大伤害,盲目地一代代传下去。就像明末清初,满清强令蓄发,“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由此闹出了“扬州十日” “嘉定三屠”,无数人因此而赴死,但是到了清末,剪辫子竟然也让无数的汉人痛哭流涕,好像要了他们的命……
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阉割,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裹小脚,归根到底是种封建时代,男权主义,欲望的产物。是有钱人为了女儿,嫁入好人家,迎合上流社会的变态时尚但必须说明。全世界的封建时代都是男尊女卑,总是有很多荒谬残忍的陋习。
不是汉族才有陋习,其他民族也难免会有些陋习。也不是汉族女人都那样裹脚。穷人很少裹脚,客家女人不裹脚,渔民牧民山民也不裹脚,国内其他民族也不裹脚。慈禧三令五申要求不能裹脚,但是依然收效甚微,辛亥革命到北伐运动到建立新中国,一次一次的申明女性权力,破旧革新,慢慢的制止了这股风气。直到1903年,日本举办的一次落后地区博览会上,将中国小脚与爪哇、菲律宾等土著人的陋习放在一起展览,中国人才突然震惊地发现,原来小脚在他人眼中是那么怪异与丑陋。
本栏目主编:宋蔷
作者简介:宋蔷,本名:阿伊晓仙吉,2001年出生于新疆库尔勒,热爱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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