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手铐应该铐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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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三河市医院发生一副所长给医生上手铐”一事,引发网民咋舌,称是警察特权张狂。日前,河北省廊坊三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己回应,涉事民警已经被停止工作,事件正在深入调查。
调查及处理结果最终会公布出来。我就不想对这件事绕什么舌了。我倒是想说一说自己关于手铐的回忆。
我们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可能都有这个记忆。手铐是常被大人用来吓唬小孩子的。大人们常说:你们要听话啊,不要调皮,小心被公安局的给铐走了。于是我最初以为手铐就是铐不听话的人的。
后来上了初中,应该是初二吧,学校开设了《法律常识》这门课程。我当时也就十三、四岁。我的法律老师刚从师范毕业,也就20岁左右,讲课也很风趣。老师叫我和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不守法会怎么样?法律老师说,警察就会用手铐把你铐走,那个手铐你们见过没有?跟手表差不多,一看也是明晃晃的,但给人铐上了就不像手表戴在手上那样舒服和拽味了,戴在手上了,你越犟越紧,卡到你肉巴子里面去。于是,我们就在下面哈哈笑起来。我们明白了这手铐是铐违法人员的,是公安部门使用的强制工具之一。
至今还记得有这么一部电影《戴手铐的旅客》,老公安刘杰那是英雄啊,为了抓住盗走导弹燃料的苏哲,用手铐将自已和苏哲铐在了一起。后来好多电影电视都模仿这个细节。也就是说,这手铐不但铐坏人、违法的人,也会铐好人。
那时候还看了好多电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国民党反动派对革命先烈不光是用手铐,各种酷刑无所不用其极。《红岩》里的江姐,《刑场上的婚礼》中的周文雍、陈铁军,都为革命牺牲了,无数个像他们一样的革命者用鲜血换来了新中国。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了,警察要用手铐和枪来保护人民群众。可总会偶发事与愿违的事情。
应该是搞“严打”那年,我们队里有个平时爱小偷点公家柑桔的年轻妇女,被捉住过一次,但反省的态度不好,撒泼便放了。有一天,她正在午睡,大队干部带几个公安来抓她,公安都带枪了,蛮吓人的。公安都不让她穿好衣服,连推带拉将她押出去。据说她上身就只穿了个小褂子。那时妇女的小褂子就跟现在妇女穿的胸罩差不多,被押出去是很不雅观的。正好,隔壁一青年男子看见了,就上前去劝说公安同志让她穿好衣服带她走。结果有个公安朝天鸣枪了,警告男青年不要妨碍公务。这男青年当过民兵,根本也就不怕那枪,被公安的态度激怒了,拍着胸脯说,你有本事就朝我胸口上开枪!结果,几个公安将男青年和那个妇女一同抓到派出所了。男青年的妈胆子小,怕儿子进去了出不来,就嚎啕大哭了一晚上,男人才七弯八拐地找人到派出所说好话疏通,过了一天才将男青年放出来。
现在来看,当年那事首先是执法不文明,其次滥用鸣枪警告。
近些年来,关于不文明执法、过度执法、刑讯逼供的事件仍偶有报道。去年北京某公安机关抓捕”嫖娼”的人大硕士雷洋致死案,可以说震惊全国。前不久,又曝出三河市出派出所副所长给医生戴手铐的事。我认为还是一个为民执法宗旨不强的问题。公安人员为民执法要听取正确意见,尊重社会公德,尊重违法人员的基本人权,要依法行使权力,这是最起码的。
手铐应铐谁?《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条例》里有明确规定,不用我赘述。我觉得吧,持刀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暴恐分子才是人民警察严厉打击的对象,不仅要用手铐,还要用枪,往死里整没话说,因为暴恐分子才是人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