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老赖在家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拘留十五天吗?该怎么办?

本人在司法机关工作,搞过两年的执行,期间也拘留过一些被执行人。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司法拘留的威慑力还是比较大的,毕竟没有人愿意去“蹲号子”。有些被执行人,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总是等到被宣布拘留的时候,才幡然悔悟、乖乖地履行义务。

不过,执行阶段的司法拘留,并非是由申请人个人申请决定的,法院决定拘留,必须遵守“拘留法定”的原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一定程序。也就是说,即使别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也不是随随便便、想拘留就拘留的。这体现着对人权的尊重!

本人分三个部分回答:

一、生活中和法律中,“老赖”的含义不同

在这个问题上,容我再啰嗦两句。

现实生活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是指那些借钱不还的人。可以说,只要是借钱不还,我们都会给他们戴上“老赖”的帽子。但是,这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老赖。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指的是那些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说通俗一点,就是有能力履行义务、但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因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生活中称呼的老赖,不会产生法律后果。而法律意义上的老赖,是会产生一些列法律后果的。

二、执行阶段司法拘留的情形

在执行阶段,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便可以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 一是不依法报告财产。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会向被执行发出履行通知书,并要求被执行报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那么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 二是通过虚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是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执行过程中,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甚至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的,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 四是转移、变卖、处置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法院已经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擅自转移、变卖、处置了这些财产的,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 五是违反法院有关禁令。执行过程中,如果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被执行人将会受到限制高消费等联合信用惩戒。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有关禁令,仍然有高消费等行为,那么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 六是涉嫌拒执犯罪。如果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那么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就不止拘留这么简单了。

三、司法拘留的程序

司法拘留,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实施程序是比较严格的。

  • 一是拘留由谁来批准?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在执行过程中,一般都是执行法官提出申请,报请院长批准,然后才进入实施。特殊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 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
  • 二是拘留由谁来实施?采取拘留措施的,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同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实际中,拘留可以提前解除。提前解除拘留,应报经院长批准,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交负责看管的公安机关执行。
  • 三是如有异议怎么办?对拘留决定不服的,被拘留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最后,在回归到题主的问题。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想要申请被法院肯定和采纳,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以上提出的采取拘留的情形,比较容易的做法,是在第一、二、四、五条,这四个方面找一下,看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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