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充分和必要条件这两个逻辑关系的再理解
什么是充分和必要条件?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分和必要条件知识,这种逻辑关系有时候容易弄错。现在一起再回忆一下。下面我先用非严格的数学语言描述一遍:
假设有A和B两个命题:
充分条件:如果A能推出B,则A为B的充分条件;
必要条件:如果B能推出A,则A为B的必要条件;
充分必要条件:如果A能推出B,B也能推出A,则A为B的充分必要条件,简称充要条件。
通俗一点说:
如果事件A成立,就有另一事件B成立,则A为B的充分条件。
比如张三是学生(事件A),则张三一定是人(事件B),则“张三是学生”是“张三是人”的充分条件。
如果一事件B成立,则另一事件A一定成立,则A为B的必要条件。
比如:张三要想是个学生(事件B),必须先是个人(事件A),所以“张三是个人”是“张三是学生”的必要条件。
简单来说就是:
满足充分条件,事情一定发生;
不满足必要条件,事情就发生不了(但满足了也未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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