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超级年”宣言 | 海洋行动之友
海洋“超级年”宣言
海洋健康与人类财富和健康息息相关。海洋、全球经济和社会之间本就紧密相连,因此今年几项重大多边国际会议也相互关联:联合国粮食系统峰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七国集团峰会、二十国集团峰会和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我们也认识到了联合国在2021年启动“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和“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计划的重要性。虽然我们希望强调海洋健康对粮食安全、人类生计、生物多样性和气候的重要性,但我们也必须承认,这些问题已经深度互联、相互交织在一起。
海洋非常有望极大造福世界,不仅有助于实现这些国际会议的目标,也有利于实现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从而增进人类健康和福祉。我们理解,要实现可持续的蓝色解决方案,就必须采取包容、公平的策略,让原住民和本地社区在可持续的海洋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为了实现海洋的繁盛,我们也必须注重维护性别平等,推动持久、有意义的海洋转型。值此海洋“超级年”,我们呼吁世界各国领导人作出承诺,并采取紧急行动,大胆实行必要的改革举措,实现海洋的持续健康,最终改善人类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
“海洋行动之友”联盟汇集了65位海洋领袖,旨在加快实施解决方案,应对海洋面临的迫切挑战。联盟成员来自商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和科技界,由联合国秘书长海洋事务特使Peter Thomson和瑞典前副首相Isabella Lövin共同担任主席。2020-2021年期间,联盟组织了多场极具影响力的线上海洋对话。
海洋行动之友的使命是利用联盟成员的知识、方法和影响力,帮助国际社会采取紧急措施,以“保护和可持续地利用我们的大海、大洋和海洋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目标14)。正是本着这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下列宣言,以此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和所有利益相关者携手努力,通过在今年(也就是被推迟的海洋“超级年”)全年开展与海洋相关的重大国际会议实现下述目标。
世界贸易组织特别部长级会议
2021年7月
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
- 欢迎和支持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恩戈齐·奥孔乔·伊韦阿拉关于在2021年7月15日召集举行特别部长级会议的决定,以完成正在进行的相关谈判,禁止某些助长过剩产能和过度捕捞的渔业补贴,取消助长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活动的补贴,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14的第6项目标
- 呼吁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部长参加于7月15日举行的特别部长级会议,确保达成足够水平的目标和会议成果,签署世界贸易组织渔业补贴取消协议,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
2021年8月(待定)
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
– 重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对于海洋、人类和地球的健康至关重要
– 支持通过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公海条约,致力于保护并可持续地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确保:
- 针对可持续的区域管理条款有利于在公海划定、管理、监测和管控海洋保护区
- 对深海海洋遗传资源进行可持续开采所产生的收益能得到平等和公平的分享
- 开展环境影响力评估并纳入考量,避免对公海的海洋生物多样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
- 要实施有效条款,促进科学合作、能力建设、信息交流和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
联合国粮食系统峰会
2021年9月
我们呼吁各国政府:
- 认可“蓝色食物”(水产品)对于实现粮食安全和打造健康、强韧和自然受益型粮食系统的重大作用,并相信必须将蓝色食物充分纳入峰会议程和成果
- 采纳可持续发展目标14中提出的可持续蓝色食物体系的优先事项,包括取消过度捕捞以及导致过度捕捞的有害补贴;保护和恢复多产的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以及确保小规模渔民能够获得资源和市场
- 将蓝色食物纳入专为峰会制定的主要行动倡议,包括将海鲜纳入旨在减少食物浪费的相关计划,将蓝色食物纳入饮食指南和学校膳食计划,并确保有关粮食系统创新的行动倡议能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创造机会,为人们提供可负担的营养以及可持续、公平的生计。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2021年10月
我们呼吁所有缔约方:
- 支持有关下列行动的呼吁:在《生物多样性公约》后2020框架下,各签约方达成30X30的目标,即通过综合实施受到高度和全面保护的海洋保护区和其他有效的区域保育措施,到2030年保护至少30%的海洋面积,从而带来巨大的生物多样性收益
- 努力确保在规划、确定、实施和执法各阶段,设立的保护区能以合适、有效的方式让本地社区参与进来,以便保护区的管理能满足生态系统和人的需求
亚太经合组织2021年峰会
2021年11月
我们呼吁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
- 承诺在区域层面一致行动,阻止和打击亚太地区的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活动,实现《亚太经合组织关于打击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活动的路线图》所制定的宏伟目标,包括取消有害渔业补贴
- 签署和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
2021年11月
我们呼吁各缔约方:
- 提高目标,将各国自主贡献目标与《巴黎协定》中“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1.5摄氏度”的目标以及“到2050年实现多个经济体的净零排放”的目标统一起来
- 提高目标,通过开展国家适应性计划以及为海洋行动提供资金支持,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 遏制损失,加大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改善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特别是红树林、海草、盐沼、海藻床、沙丘、礁石和深海生态系统等重大生态系统
- 认识到并考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价值、重要性和局限性。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是对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进行适应性管理的优先举措,也是展开土地和海洋保护行动、提升自然系统韧性的综合手段
-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之前,承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包括采取可持续的蓝色经济发展措施,比如加大投资力度发展海上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色航运;推广可持续的海鲜生产;以及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并加快实施步伐
- 支持适应性措施,不仅要保护海洋环境,也要帮助弱势群体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因为与富人群体相比,低收入社区通常更加直接地依赖自然
联合国 “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
2021-2030年
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
- 明确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差距,培养科学能力和知识创造机制,提供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
- 开放公私部门的海洋数据,发挥科学的力量,解决海洋面临的最紧迫挑战
- 投资开展相关计划,缓解研究能力分布不公的问题,推动更多国家、更多研究者和更多社区参与全球知识创造和行动
- 努力发展更加多元、平等和包容的海洋科学,普及海洋知识和赋能下一代海洋专业人士,实现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的目标,并在2030年后引领打造可持续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