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定金后,卖方反悔又加价30万,怎样签定金协议不被坑?
买过二手房的朋友都知道,你看好了一个房子,会和房主先签一个定金协议,就是先交一笔小钱锁定房源和房价,之后再签正式的合同。
你以为定金协议就是交个预付款,之后签合同就行了,那你就想的太简单了。这等于举着火把穿过火药库,不被炸死是侥幸,被炸得粉身碎骨也正常。
其实,定金协议有很多坑,里面内容写不清楚,事后就可能发生诸多扯皮。
一、定金的性质是担保
1.定金是担保性质,订金是优先购买权
在合约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
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
订金(有的叫认购金或者预付款)是购房人担心看中的房子买不到,而预先交的订钱,实际上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它不是合同的担保形式。对方违约,也不适用双倍罚金了。
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是“定金协议”再签。否则,签个错别字版的协议,对方违约,你的权益就不受保护了。
2.罚金性质要写在合同中
定金罚金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即“交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定金的一方违约,支付双倍定金。”否则,定金惩罚的原则不写在合同中,也不能产生双倍赔偿的法律效力。
比如说,前一阵热炒的话题,说法律要规定大学生应该认真学习。这个条款可以写入法律,但是不认真学习,怎么处罚?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这个违约责任没写在法条中,这条法律就等于废话,没有任何意义。
王钢蛋在房产中介看中了一个房子,觉得价格位置都合适,就想跟房主谈。但是中介说,房主在外地,得先交定金之后房主才过来谈,否则看房的人多,一个个谈。房价一直在涨,为了锁定房源和房价,王钢蛋就给中介交了定金。
但第二天见到房主的时候,房主要求房子总价提升40万,由是周边的房子都涨了,我的房子也涨。这让王钢蛋就特别郁闷,说我当时交定金,就已经锁定了房源和房子的价格,现在突然间提高价格,就是违约。于是打官司,告房主赔偿双倍定金,即20万元。边打官司,王钢蛋继续找房子,但这个时候房价已经上涨了很多,即使买到了其他的房子也贵了好多。
更惨的是,法院判处王钢蛋输了,法院认定房主没有签订《定金协议》,也没有实际收取定金。为啥?
二、定金协议的内容
因为这个《定金协议》,王钢蛋不是和房主签的,定金也没有交到房主手上,而是交给了中介,所以房主自然就不需要遵守义务。
第一,《定金协议》必须由本人或有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由房主本人签署,对房主才有约束力,如果不是他签的,他肯定不受约束。
王钢蛋的定金协议,是跟中介说好的,中介说我有权限跟你签定金协议,这不好使,中介说的没用,只有房主本人同意才行。
如果房主本人不在场,比如说房主的朋友拿着钥匙开门,你要交定金,需要他朋友代签定金协议。
这个可以吗?可以代签,不过,必须由代签人持有由房主本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这样签署的《定金协议》对房主才有效。这一点一定要坚持,否则定金协议就是一纸空文。
第二,《定金协议》必须包含房屋交易的基本信息。
定金协议的内容要全面,包括房主名字,房子位置,房屋的具体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等核心条款必须要有。否则,之后就任何一点都可能发生纠纷。
第三,定金必须要交钱。
即使买卖双方都签订了定金协议,但是没有交钱,一方违约,另一方也不受惩罚。因为没有事实交定金,这个定金协议是不生效的。
第四,定金交给谁?
王钢蛋把定金交给了中介,那对房主没约束,没用。所以最好把定金直接交给房主,如果房主不在,要在《定金协议》中写明由何人代收,也可以。
三、定金协议的补充条款
第一,购房人的购房资质承诺
现在限贷、限购,有些购房人的资质可能不够,要审核购房人的资质,需要很多证件。在短时内,可能证件不齐。如果购房人没资质,就根本性的影响房屋交易。这就要在定金条款中加入购房人的资质承诺。
对出卖人有利的表述:购房人承诺其具有购房资质,如无购房资质,属于购房人违约,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而对购房人有利的表述:如因购房人无购房资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无责解约,已付定金全额退还。
这样就避免因购房资质而发生扯皮的现象,有据可依。
第二,《定金协议》签定的5日内,签正式合同
最好在定金协议下注明,《定金协议》签定的5日内,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买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
为什么这样?因为定金协定签订了之后,房价上涨了,卖方可能就毁约了,或者是房价下跌,买房人就觉着吃亏了,可能就不签合同了。限定在5天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话,才防止事后双方扯皮。
第三,定金条款无条件写入合同
定金协议也是合同的性质,很多人觉得签了定金协议,以后再谈。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定金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已经确定的条款,就应该写入合同,以此锁定双方的共识,并明确法律责任。
本协议中关于房屋价格、付款方式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条款,对于交易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全部条款均应无条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一致同意更改的除外)。
如任意一方拒绝或不同意将上述条款写入合同的,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本文核心内容如下
1.合法有效的《定金协议》必须包含三大要件:本人签署、含有基本条款、以及定金的实际交付;
2.没有争议的定金支付方式,要么是将定金直接交给房主,要么在《定金协议》写明何人代收,由房主签字确认,以避免纠纷;
3.《定金协议》也是合同,其中的内容和条款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所以,《定金协议》不能马虎,且已经确定的条款,《房屋买卖合同》都应该继承下来。
参考文献:专栏刘甫律师:《二手房买卖避坑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