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讲座】(8)汉字造字之本——“六书”(一)

从前面的介绍我们知道,汉字的创造是一种有明确指导思想(“分理之可相别异”)与形体构造原则(“依类象形”、“形声相益”)的自觉的创造活动。那么汉字形体构造的具体方法是什么呢?这就是传统的“六书”说。

“六书”一语,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其中记载周代保氏教育贵族子弟的内容部分提到:“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但对于“六书”的名目,《周礼》却未言明。直到西汉末年刘韵修《七略》,“六书”名目方始得见:“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但是对于“六书”的具体内容,刘韵却未提及。其后,东汉初年的郑玄在为注《周礼·地官·保氏》而作的《周官解诂》中,将“六书”的名目及次第作了修正,谓“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又过了几十年,至公元121年许慎的《说文解字》面世,人们才得以窥“六书”之全貌。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日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可见,至少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我国周代社会,作为“造字之本”的“六书”,已是作为童蒙习字的基础知识来传授的。掌握了“造字之本”,学习起来汉字自然能提纲挈领,直见真谛,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关于“六书”的称说,清代以后,人们大都采用刘韵的次第、许慎的称名,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但我们认为,“假借”应该先于“转注”出现,故正确的排序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

下面,我们主要依据许慎的《说文解字·叙》,对“六书”的内容详加解说。

一、象形

《说文解字·敘》:“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解释】:象形是指按照事物的轮廓曲线特征,把事物的样子摹画出来,使人一看就知道表示的是什么,如日(

)、月(

),便是根据日满而月有缺的各自特有的并相互区别的外形特征描摹而成。

象形字是构造其它汉字的基础。作为基础材料,自然是种类越少、通用性越强越好,所以象形造字法对所“象”之“形”非常挑剔,只有那些外形特征明显、具有代表性的“模特”才有资格入围。这就是为什么象形字在汉字中的地位最重要而数量却很少的原因,《说文解字》中只有364个,以后的近2000年时间,也只造出了“伞、凹、凸”等少数几个字。

象形字的特点:

1.是单纯的具体表意符号,是单体结构(独体字),不能分解,如:

日(

)、月(

)、山(

)、水(

)、火(

)、艸(

)、木(

)、鸟(

)、隹(

)、鱼(

)、马(

)、牛(

)、羊(

)、犬(

)、豸(

,即“猫”)、象(

)、大(

)、女(

)、目(

)又(

,即“手”)、止(

)、衣(

)、行(

)、東(

)、西(

)、文(

)等。

2.所记录的大都是名词。只有极个别的为动词,如夭(

);以及形容词,如后起的“凹”、“凸”等。

二、指事

《说文解字·敘》:“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解释】:指事是指看了能够明白其所“指”,而所表示的意义需要审究才能理解,如上(

)、下(

),是用一横线做基准,再在其上或下加一短线,指示在标准之上或之下,从而表示方位“上”、“下”的概念。

可见,指事是一种符号造字法,是在象形字上加指事性笔划或用象征性的纯符号构造形体,表示不易和无法描摹的事物或较抽象的概念。

指事字的特点:

指事字是单纯的抽象表意符号,它和象形字一样是最小的形体单位,是单体结构(独体字),不能分解,是构造复体结构汉字的基础。如:

上(

)、下(

)、本(

)、朱(

)、未(

)、亦(

)、刃(

)、亡(

,即“刀铓” )等。

用简单的符号表示比较复杂、抽象、难以象形的意义是比较困难的,而且真正抽象的意义既然无形可象,也就难以“指事”,所以指事字比象形字更少,《说文解字》中仅有125个,而汉以后(《说文解字》以后)基本上也就没有再造指事字。

三、会意

《说文解字·敘》:“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同“挥”),武、信是也。”

【解释】:会意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能够关联起来的“文”(象形字或指事字)合理组合而构成新字,通过它们之间的意义配合及位置关系表示出一种新的、通常是抽象的意义,如武、信。

武:甲骨文(

)是戈(上古时期最重要的一种兵器,代指武器)在止(足趾)上形,表示要兵戎相向,即需要动用刀兵之事的意思。

信:其一, 金文由人、口组成(

),表示以人传语,即“口信”的意思;“口”或改为“言”(

),表意更明确。

其二, 古文(

)由心、言组成,心也兼表声,表示认可不疑其言,即“相信”的意思。

象形字、指示字表示的多是单一的、静态的物件、意义,而会意字表示的多是动态中事物之间彼此的关联,因而具有如下特点:

1.形体上是复合结构(合体字),是复合的表意符号。如;

天(

)、土(

)、林(

)、相(

)、德(

)等。

2.几个构成部分结合后能产生新义;

3.所记录的大多是动词。

会意的方法能够表示抽象的意义,所以造字能力相比“象形”要强。但会意字没有表音因素,不能完全适应有声语言的要求,也不易学习和掌握,加上很多抽象意义也无法会意,所以会意字的数量仍然受到较大限制,《说文解字》中收有会意字1167个。

四、形声

《说文解字·敘》:“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解释】:形声是指根据事物的属性将事物划分成不同的属类,用表示这一属类的文(或字)标明意义范围(形部,或称意符),然后再找一个能够晓喻读音的文字,作为标声部分(声部,或称声符)与其结合而构成新字,如江(

,金文)、河(

),从水,读若工、可。

形声字的特点:

1.结构简单,由表意的形符与表音的声符两部分构成;

2.功能拓展,既表意,又表音。

根据声符的功能不同,形声字又可分为三类:

1.纯形声字。表示同一属类中的不同个体。如:河、芝、松、帷、铜、鲤。

2.形声兼表意。声符与字义有一定的关联。涉及声符的设计与选择。如:江、沐、浴、淋、浇。

3.会意兼表声。声符的音、意,是构成的新字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如:纹、字、化、体(bènㄅㄣˋ,粗笨,不灵活)、笨(竹根)、理、仁。

由于形声字兼有表音功能,因而大大提高了汉字对语言及习字要求的适应能力,所以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形声字的比重越来越大以至取得绝对主体的地位,在甲骨文字中占20%以上,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占80%以上,在《康熙字典》中占90%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语音的演变,至今声部的表音作用多数己丧失,“秀才认字读半边”如果说在造字时是正确的,后代就不灵了,会造成很多误读。据统计,目前形声字与其声部读音完全相同的只占四分之一,一半以上已完全不合,其余则是在声、韵、调三项中只有一项或两项相合了。

还有些形声字因古今字体的演变和省声的结果,已看不出声部了,如:春,本从艸、日、屯,屯亦声;布,本从巾,父声,父亦表衣物之主之意;贼(用强力破坏法则),从戈,从则(划分、设定等级、法则),则亦声。

就形部看,由于历代形讹的积累以及省形,有些已不能从形体显示出其代表的属性了,如:爵、华(華)、童、重、量、癸等;再比如现在的“月”旁,实际分别代表了“月”、“肉”、“舟”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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