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代的变法运动,促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的形成

战国时代的变法运动,产生了一种新的政体,我们现代人称它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
荀子
春秋以前的政体是以宗法血缘组织为基础分封制。周天子是政权的核心,他名义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主人,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他并不能直接掌握全国的土地和人民,而是以分封方式将全国的土地分割为若干区域,授予自己兄弟、子侄、姻戚、故旧或功臣。理论上,一次分封,世代相袭。这就形成了一世袭的贵族阶层。
在分封后的土地上,封君是它的实际掌控者,周天子只是接受各封君纳贡、军队的援助。而各封君又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卿大夫。在分封制下,中央对于地方没有绝对的控制权。
伴随着春秋战国时代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新的地域行政组织取代了宗法制下的血缘组织,世袭贵族的社会地步失去了依托而开始没落。春秋时代,文化下移,士阶层兴起。士人凭借其各人才能,投靠国君或有势力的卿大夫谋取富贵,士人与其主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主人需要有才能士人辅翼,士人需要主人的豢养,士人报主人以忠心,主人给予士人禄田或粟米。于是,在士人与其主人之间结成了一种新的政治关系。这就是未来的官僚制度。
秦始皇
战国时代,社会动荡不安,诸国竞于农战,人才成为社会上最为宝贵的财富。国君或有势力的卿大夫通过“任贤”“举能”不断扩大官僚队伍。文化界私学兴起,平民阶层大量参与文化建设,大大壮大了士人阶层的力量。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各国纷纷变法革新,打击没落的世袭贵族势力,激励士人参与政治,确立了新型官僚制度的地位。
君主之下分设主管行政的相和主管军事的将。将、相之下又分设众多文、武官司员。各级官员各司其职,共同辅助国君完成国家的统治任务。但是官僚没有世袭的权益,其任免权完全掌握在国君手中。这样就要权力集中到中央,即国君一个的手中。
官僚的俸禄常以谷物的形式,有时也有封地,但官员对所封土地没有掌控权,一般也不能继承,离职时还要将封地交回。官吏要接受国君的定期考核,它们是官吏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官僚制度有效地将权力集中到国君一人手中,所以称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
韩非子
官僚政体下,土地不再分封,而是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地方行政系统。郡的长官称太守或守,郡下设若干县,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大夫。县下设乡、里。郡县的长官司均由国君委派,其升迁罢免,皆由中央或国君掌控,郡县长官代表国君或中央行使权力,没任何世袭权益。
为了更好地管理百姓,建立起户籍制度,每个家庭都是国家的编户,每个居民也都是编户之民。里中实行什伍制,将居民按五家编一伍,十家编一什,使他们相互监督,相互告发,一家有罪,若不告发,其余家庭连坐。
户籍制度是国家征派租税徭役的依据,战国时期,户籍管理十分严格,所有居民都逃不过它的控制,所谓“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着,死者削”。通过官僚制与户籍制度,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系统,将君主的意志传达到每一个国民身上。
参考资料: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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