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8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和《宁波市商务局关于企业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中基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宁波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现予以公示。

本通知公示期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人:杨晟、于登辉、徐远家;电话:89284412、89284417、8938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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