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反击战,很多越南老百姓,其实是枉死在自家警察手里

1979年的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之前,总政治部专门针对出国作战的特殊情况,制定了《对越南群众宣传要点》和《作战人员政策纪律守则》。这些文件明文规定,“把黎笋集团与越南人民区别开来”是我军的一项基本政策。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我军此次自卫还击作战的目的,是惩罚和教训黎笋集团,打击河内当局的地区霸权主义野心,不针对越南普通老百姓,不要越南一寸土地。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黎笋集团大肆进行欺骗性宣传,说中国军队比美国兵还坏,来了见妇女就糟蹋,见老人孩子就杀掉,见年轻人就抓走。除了搞欺骗宣传之外,当局还采取强制手段,出动警察以武力逼迫老百姓进山。在软硬兼施之下,战区的越南老百姓绝大多数被迫离乡背井,躲进了深山老林的山洞里。

老百姓离开城镇村寨的时候,带的粮食和衣物都有限,长时间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山洞里,缺衣少穿,缺粮少吃,又冻又饿,苦不堪言。特别是警察强迫他们离开住所时,说只上山躲几天就回来,因此带的粮食根本不够吃。可就算粮食吃完了,警察也依旧把住洞口,宁可把他们饿死在里面,也不准下山逃命。

在41军121师363团防区,有一个越南青年妇女深夜闯入我军阵地被误伤,在接受治疗之后,她说,我家在扣屯,20多天前被警察逼着进了深山,人数有几百人,大部分是妇女小孩,我们躲在山洞里没有吃的。警察守住洞口不准出山,很多人饿死了,等到警察也饿昏了、饿死了,才逃出洞来,打算回家。丈夫是民军,从2月15日分别后,生死不明。那天你们把我抬走,我以为自己要被活埋了。因为警察对我们说过,中国军队见到越南人就格杀勿论。这几天我看出你们是好军队,比越南军队好。警察说中国军队很坏,是来侵略越南的,我看不是这样,如果我丈夫还活着,我一定把这些告诉他。

对于私自下山回家的老百姓,越南警察一有机会,还会毫不留情的把他们杀死。在高平省石安县城东溪镇附近的一个山村,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回家拿东西,被我军战士看见了。他们给她一些吃的,告诉她我军不杀老百姓,也不要你们的东西,让她回去告诉爸爸妈妈不要怕。小女孩回家一看,果然,东西一样没少。第二天,她就把全家8口人都从山洞里带回来了。

爸爸郑春碧是个砖瓦工人,抗法战争时期在我国广西边境一带打过游击。他说他根本不相信中国军队会杀老百姓,要杀哪用等到今天。2月17日早晨,全村老少往山上跑的时候,中国的坦克就在他们屁股后头,坦克兵怕轧着他们,还伸出头来直摆手,让他们躲开点呢。可是当官的和警察不让下山,也不许说这样的话。

郑春碧一家下山后第三天的傍晚,全家正在吃饭,突然门被瑞开了。两名越南警察出现门口,二话不说,端起冲锋枪就扫。郑春碧刚往床下钻,屁股上已经中了两弹。等到警察转身逃走,他往外爬的时候,听见3岁的小女儿在叫他:爸爸,我的身上有血。他流着泪说:孩子,你忍一忍,爸爸去找中国叔叔来救你!他爬到我军的驻地求救,战士们闻讯赶到现场,发现他的妻子和6个女儿已全部惨死在血泊中。后来,郑春碧怀着腔悲愤,给我军战士,给下山来的越南群众和俘虏转运站的俘虏,讲述他一家的遭遇,连几个俘虏也听得流泪了。

面对我方医护人员,郑春碧说,真没想到他们会下这样的毒手。我有什么罪?我的孩子有什么罪?现在我没有别的报仇手段,我只好跟你们到中国去。可是如果你们有困难,我也愿意留下。我知道他们不会放过我,可是我用7条人命换来的道理,不能白白地烂在肚子里,我要告诉所有从山上下来的人,我的一家是谁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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