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梅:当“中国最好的律所联盟”退出历史舞台,数字化会重新定义规模化吗?

近日,中世律所联盟宣布将于10月31日正式告别历史舞台。(《别了,中世律所联盟!他们用14年打造国内首家跨国律所联盟》)作为连续独占律所联盟国际榜单的中国律所联盟,中世律所联盟以成员间的准一体化合作为特色,并且在2020年更进一步,盟内部分成员所以新的“中联律师事务所”品牌实现统一。而如今,中联律师事务所将接过中世律所联盟14年的辉煌,并在同一品牌下续写一体化发展的新篇章。

我曾有幸受邀参加过多次联盟的活动,也一路见证了他们的各种探索创新。盟内精英律师众多、精品所众多,是中世留给我的直观印象。联盟每年都用心地组织成员与外部专家交流经验,用联盟研究和服务的方式赋能各家律所的管理、探索行业发展之路。在律所探索发展初期,在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这类活动对促进优秀经验交流、提高各地律所的精品服务水准起到了推动作用。

过去十几年里,国内律所联盟并不少见,无论是跨区域联盟还是专业联盟,都在律师的个性化执业、服务非标化与客户需求多元化和一站式服务的现实之间不断发挥供需协调作用。联盟也成为成员律师、律所的信息中枢和规模感“靠山”。虽然再紧密的联盟也很难替代律所成为市场服务主体,但是联盟作为相对第三方,对推动市场对律所、律师的认知起到了一定的桥梁作用。

联盟和规模所之间,只差一个共识。

宛如恋爱和结婚一样,是一直保持法定自由还是一纸婚约订终身,虽然说感觉很重要,但是时间也是能达成那份共识的一个重要变量。现在,留给感觉的时间不多了。律所规模化已成共识,并且正在加速。

各地律协纷纷出台推动律所规模化发展的文件。(《未来5年中国百人大所数量激增!中国法律服务业“规模化+产业化”获高能加持 | 律新社观察》)

最近,区域所规模化也有动作。律媒智库日前发布了江苏省内四家跨区域律所合并的消息(《跨区域!四所合并!一家江苏本土品牌头部律所雏形初显》),江苏省内律所的规模化整合已经开启。

受益于规模化的效应,盈科各地百人所已达到41家。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规模所的管理问题也一定不容易。

盈科第二期律所运营培训班已经收官,规模所的运营重要性和难度不可小觑,荣誉、机会与风险也都可能以规模化的效果放大。最近,圈内一些律所的公共危机事件再次引发了关于规模所管理的讨论。圈内大所一旦发生品牌危机,客户也会立即亮“黄牌”,多米诺骨牌效应十分显著。

上周日,我在深圳参加了新则开言活动。活动邀请了13位法律科技领域的创业者和传统律所管理者共同探讨行动与未来,从客户市场需求到行业内发展痛点解决,大家从思维到工具到行动,都给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开言第六季「待时乘势」,13位讲者精彩观点图文及视频花絮》)毫无疑问,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对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全新的视角来看待。

曾参与法大大的早期投资,最近又投了海蜂法务的信天创投管理合伙人蒋宇捷说:“数字化时代,所有行业都值得被重塑一遍。法律科技的意义,是让每个人、每家企业得到安全感,公平和高效地实现法律的普惠化。期待法律科技'新物种’的诞生。”他的观点,在很多法律科技创业者的演讲中都有不同体现,大家从行业本质、服务本质、交易本质、数据本质等不同角度研判现状和趋势。

前天,律新社也转发了庭立方创始人成安博士关于规模所的思考。(《律所规模化之后,就可以“躺赢”了吗?》)这篇文章很有深度,他对比了中外律所规模化的模式以及服务调度型平台的特点。他指出目前中国很多律师进入规模所只是想摆脱小所管理的各种麻烦,其实并没有深入思考规模所的价值;一些规模所也还在组合办公初期阶段,对真正的规模所协同并没有深度思考;在数字化时代如何思考律所组织,是一个更深刻的话题。确实,在互联网文明时代,打破组织的边界,依靠数字化手段连接各生产要素和参与人员,形成平台性生态,可以促成更丰富、更大规模的规模化。无边界的表象的底层,必定是基于数字化的精细化管理和经营。

这些数字化梦想在律师行业能实现吗?

实际上律所数字化在全球范围内早有实践,且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美国律所FisherBroyles从2000年代立所之初就坚持管理和运营的线上化,如今,他们的LawFirm 2.0® Model为管理决策、案源获取、案件办理等提供全面支持,彻底取消了律所对实体场所的依赖,也同时开创了一种新型的灵活的律师工作方式。

这种模式,就是一些中国法律数字化平台正在探索的模式。成安博士预测,这种数字化就是中国律所未来规模化的模式,而他们已经通过庭立方的模式在刑事律师服务领域进行探索。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一些大所也已经开始布局数字化。数字化不仅能解决内部办公协同的问题,还将体现在如何将对数据进行的挖掘和再利用转化成决策依据、如何进行有效的数字化案源拓展和Marketing,以及如何通过数字化重塑对客户的服务流程。这些认知及其付诸行动的程度,可能成为未来规模律所高质量发展的分水岭。

我们注意到外部数字化浪潮正在加剧。

根据普华永道统计,早在2017年,就有88%的中国企业和70%的全球企业明确将“数字化”融入发展战略。未来5-10年,客户数字化将倒逼法律服务数字化。

9月24日,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并致辞,特别提出深化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融合,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当然,任何组织的发展壮大必然与价值观同行。越是数字化,越需要信用、信任、责任。规模化律所的共同体,一定是价值观的共同体和文化的共同体。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价值导向和内在逻辑的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重要信号都给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带来重要启示。

一方面,我们要审时度势,拥抱信息化带给我们的便利条件,解决行业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要理解和坚持法律专业服务的价值,找到符合法律服务领域的独特发展之路。

如何在数字化时代判断趋势,成就法律专业人士的独特价值?

11月28日,“数法共生 御风而行”第六届新兴法律服务业高峰论坛聚焦数字化!欢迎共同探讨律所数字化转型以及法律产业互联网发展的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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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Mars

版面编辑丨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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