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璞琳有关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文章与资料(四)
相关链接:黄璞琳有关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原创文章(一)
——————
101.汽车4S店卖车中的九大常见猫腻
102.黄璞琳:产品标识未标明其产品执行标准及中文厂名厂址如何适用法律
103.汽车消费中常见猫腻的法律分析
104.汽车消费纠纷的维权路径分析
105.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并非所有的假药劣药认定都必须载明药检机构质量检验结论
106.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现应当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需查核是否假药劣药吗?
107.原食药总局办公厅:简易包装的茶叶产品是预包装食品吗?
108.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可终止调查的特区立法有无普适价值?——法工委备案审查报告(7-1):允许地方立法探索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
109.市监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虚假宣传案件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及点评
110.地方性法规能创设过期食品处理要求及违规处罚吗?——法工委备案审查报告(7-2):允许地方立法探索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
11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业松香脱毛有关问题的复函
114.市监总局价监竞争局关于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程序有关问题的解答
115.“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中的加重处罚, 如何适用
116.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规格国旗国徽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118.抚州中院二审判决 案涉住宅区地下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及平时利用权应归全体业主而非开发商
120.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保质期不清晰就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121.最高法院:如何判定“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经营?
1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2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适用有关事项的意见
127.市监总局办公厅:经营者销售生产日期喷码被涂抹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如何定性?
128.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