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须知!三轮车这个地方出了问题,需要赔款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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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2015年4月,杜某在徐某处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同年5月,杜某的丈夫卢某驾驶该电动三轮车载着杜某沿省道215线由南向北行驶,途中,电动三轮车的前轮突然脱落,导致杜某、卢某受伤,电动三轮车受损,经鉴定,杜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后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杜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电动车销售者徐某诉至广德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9.7万元。

广德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徐某对原告杜某提交的鉴定结果有异议,两次申请对杜某的伤残等级、车辆损失等进行重新鉴定。鉴定完成后两次进行开庭审理,原告认为由于电动车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被告认为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是原告下山时自己摔伤。

后经广德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徐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原告各项赔偿4万元。

那么对于此事件我们很明白的认识到,经销商所出售三轮车在售后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那么经销商是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这对于当下三轮车市场的粗犷式发展,以及品牌林立的现状下,产品质量尤为重要!在刚刚过去的天津展会上,电动车的价格在随着行业的成熟越来越低,那么不少消费者心中有很大的疑虑,一是如今价格这么低,以前买的车消费者会觉得经销商在以前赚得太多了,再者,如今行业的价格战四起,产品质量问题能能否真正的信得过?

经销商也应该注意到,虽然行业发展越来越成熟,伴随着是产品技术的不断创新,不断升级,按理说产品不仅会越来越精致美观,而且在产品质量上会更上一层楼,但这仅仅是在正常发展路线的结果,而如今厂家成本预算逐渐随着价格战的节奏出现变化,那么在防止企业圈钱跑路的同时,更应该学会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经销商所代理的产品一定要严加把控。

近年,三轮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很多问题逐渐以法律纠纷的形式被大众媒体所曝出来,三轮车事故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成了市民热议的问题,不仅在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合法上路、产品的出厂标准上都有了一些新的看法与认识,所以说,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三轮车仍然没有摆脱“草根产业”的帽子,而正因为如此,很多经销商容易被产品的隐在的危险所伤害!

最后小编提醒几点:

第一、选择品牌认准良心厂家,大品牌优先。特别是如今行业形势不稳,产品质量令人堪忧,在价值战的背后,站的是价格战。

第二、很多经销商在代理品牌的时候是看中厂家老板的为人,多年的合作,都有情怀,但是对于产品质量不容忽视。

第三、当产品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是最早的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多年在当地经营的声誉。

本期编辑: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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