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胜新婚,重逢燃烈火:清代山东“因奸勒死新郎案”破解

清代,山东有位生员某甲,平日性情浮躁,品行不端,与表妹私通,旁人全然不知。表妹的父亲与叔叔是同母所生,她祖父又纳一房小妾,诞有一子,家产颇为丰厚。平常,表妹的父亲、小叔相当仇视庶出的弟弟(两兄眈眈视弟),因而祖父也与她父亲、小叔的关系不睦。很快,表妹远嫁,从此与表兄某甲分离数年,没有机缘相聚。

表妹的庶叔年纪渐长,祖父为其完婚。成亲当日,远近亲朋纷纷登门道贺。某甲估摸表妹也会返回娘家,便在大门伺机等候,不久表妹果然坐车来到。两人一见面,仿佛渴马直奔泉边喝水一般,稍微寒暄几句,就急不可耐地携手到柴房里“狎亵”。由于当时情急火燎,忘记关门,适逢表妹的庶叔如厕经过,突然撞见。两人深恐庶叔宣扬出去(恐其泄也),故用腰带合力将其勒死,随后将尸体埋藏于柴堆里。

埋藏好后,表妹与表兄某甲继续寻欢作乐,谈笑玩耍,洋洋得意,好像未曾发生这回事一样。再说新娘花轿临门,却不见新郎,全家震惊大噪,“远近寻觅”,某甲与表妹也装成惊慌失措的模样帮忙。家人从早到晚搜寻,连续数日,仍旧一无所获。时间一久,尸体腐烂,发出阵阵恶臭,死于非命的新郎方得以重见天日。经过细察,庶叔脖子有勒痕,众人疑心是被庶叔的两位兄长所害。

表妹的祖父也称两位儿子素日就对庶出的弟弟不好,争吵也是常有之事,因此吩咐左右捆绑两儿送官。历经一年的根究审讯、酷刑搒掠(穷治经年,五毒备至),表妹的父亲与小叔不堪痛楚,只得诬服。案子尚未具结上报,新知县到任,仔细审阅卷宗后,他心生疑惑:“倘若两位兄长欲谋害庶出的弟弟,何时不可,为什么一定要等他新婚这天众多亲朋齐聚之时?况且不在深夜,而在白天,其中必有缘故。非经细审,或恐有冤。”

新知县挨个传唤案发当日赴宴之人,采取隔离审讯的方法,其中有位表妹家的邻居泥瓦工,是当天最后登门道贺的客人。问他为何迟到,答说因早上替人检修屋漏。新知县问道:“你在屋顶能否瞧见死者这户人家?”泥瓦工如实回道:“能瞧见。”新知县查问道:“你张望时可有看见什么?”泥瓦工不敢隐瞒:“小的当时瞅见生员某甲与新郎的侄女,携手进入柴房,情状非常亲昵(意甚相昵)。不久又见新郎手拿便纸,经过柴房如厕。”

“当时小的正在整修瓦片,整修完后立刻下屋,换了衣服就登门道喜,其它的就没什么了(他无所见也)。”新知县若有所悟:“真凶找到了!”公差按令拘拿生员某甲与表妹,一经审讯,两人便如实招认因奸杀人的经过。表兄表妹最终按律论死,表妹的父亲与小叔则无罪释放,满城百姓闻悉冤者昭雪,真凶伏法,无不拍手称赞新知县是位“神君”(合邑称神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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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虫鸣漫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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