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规定:官员贪污60两直接斩首,那60两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帝王当中,要属朱元璋的出身最低,虽然朱元璋对待官员十分苛刻,不少人还给他安上了残酷嗜杀的名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从小见到民间疾苦的他,对于百姓是十分不错的,对于贪官污吏,更为痛恨,因此朱元璋先后召集人才,编写《大明律》和《大诰三编》,对腐败的官员进行严惩,其中最著名的一条莫过于“贪污六十(两银)以上者斩”,这也引发了大伙的好奇,官员贪污60两直接斩首,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这就要涉及到购买力的问题了,首先说一个关于银两铜钱古代换算通用的公式,那就是1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铜钱=10000文钱。而下面一组数据,则是正德初年(1510年)金陵(南京)的物价:
猪肉每斤值钱8文;牛肉每斤值钱5文;水鸡每斤值钱5文;莲肉每斤值钱5文;河柴每银1两30担;鱼虾每斤值钱7—8文;大米每斗值钱40文,就让我们用最基本的大米,再来进行对比。
明代一石大米重120斤,相当于现在的141.6斤,而十斗为一石,因此40文钱可以买14斤大米,也就是说,一两白银,能够购买350斤的大米,如今米价在3元一斤左右,综上所述,一两银子的购买力,也就抵值1050元。
那么明代官员贪污60两,等同于6.3万元,不得不说的确有些严苛,那么效果又怎样呢?
朱元璋前后一共处死了十万多的官员,其中牵涉到胡惟庸案、蓝玉案、和郭桓案,同时也有不少贪污的从犯,然而杀了一批又一批,见利忘义、知法犯法者依然是多如牛毛,故而朱元璋在晚年也叹息着说:我当了皇帝这么久,能够恪守己身而善终的,就没有几个,为什么他们就除不尽呢?
“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其实从明代官员的工资,还是能够得到一些实情的,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相传家中清贫无比,一年饥荒,家中女儿竟然到了活活饿死的地步。这也不由得让人腹诽,清官也是官,明朝的待遇到底有多差,以至于连女儿都养不活?
根据万历年间的《宛署杂谈》及《明史》记载,正七品官,也就是知县等职务,每月俸禄7.56石或者是一年45两白银。
换算人民币下来,一个知县,一年的收入5万元不到,一个月才两三千块,至于七品以下就更惨了,比如待诏、司谏、通事舍人等京官,都是九品,一个月才拿可怜的五石俸禄,相当于一个月400块钱,本来京城消费就高,也就造成自己家中捉襟见肘。
万历年间还有个叫做童立本的清官,也是悲剧的典型,他原本就只能勉强维持开支,没想到万历初期亏空,不发放俸禄,而是改用药材胡椒苏木折俸抵押工资,可怜的童立本拿到药材后,兜售了三天,最终无法面对嗷嗷待哺的孩子而上吊身亡,临终前还留下一首绝命诗:“沿街叫卖廿三天,苏木胡椒且奉还。今夜去当安乐鬼,胜似人间六品官。”这些都说明了明代底层官员的处境,也就不难理解他们为何会铤而走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