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暖气可以开9%税率发票吗?
丽艳微课堂 2021-04-24
2021年4月26日
各位财税同仁,大家好,每天一个知识点,丽艳(众诚)微课堂让我们共同进步!
问:我公司为生产加工型企业,现外采热电厂蒸汽,自用的同时有少量对外销售;采购时接收9%的专票,在对外销售时是否继续按9%的税率开票销售?
答:如果您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是可以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国令第691号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9%:(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所以,如果你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则可以作为转售暖气开具9%的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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