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经常说小孩的眼睛可以看到大人看不到的人事,有人就说那是看到了鬼怪。当事的小孩也算感通了某种时空,发生了时空的叠加,这是很难解释的现象。故事的讲述者是洪迈的侄子。
【原文】
子城内有废地,稍除荡瓦砾,治作菜圃,丁鉏斸种植,以供蔬茹。签判官舍在其东,录曹在其西。绍兴四年四月,予兄子橰为佥判,赴王录曹饮席,日衔山后,小童见女子顶冠著红背子笑入圃,以为官倡也,但讶其黄昏不脱上服。与录曹一童言之,盖郡僚清燕,元未尝用佐尊者,乃知为鬼。
湖北(宋代指荆湖北路)惨遭兵乱涂炭后,很多大州大县的人口因被杀或逃亡,其地都长满了茂盛的荒草,复州(现湖北天门仙桃一带)的情况最厉害。复州的子城里有一片废地,把地面上的破砖乱瓦稍作清理,就开辟出来做了菜园,园丁开垦种植蔬果,以供日常之需。签判的官舍在菜园东边,录曹官舍在菜园以西。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年)四月,我兄长的儿子洪橰到这里做佥判。有一回,他参加王录曹的一个酒席,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洪橰家小童子看见有女人头上顶冠,身穿红背子(褙子)笑着来到了菜园,大家都以为那女人是官倡,感觉有点惊奇的是,在黄昏时分,她竟没脱去背子。后来,小童子跟录曹家的小童说了此事,原来晚上这次同僚间的宴会,根本就没请陪酒的人(通常由官妓担当)。这才知道,小童见到的是鬼怪。《夷坚庚志》记载的傅旺夜见女鬼的事儿,说的正是这处菜园。故事就是我臯侄说的。【祥宏点评】:宋代荆湖北路,包括今湖北省大部,湖南省北部(岳阳市,常德市);子城,小城,一般附着于大城、主城;佥判,或说签判,通常指京官到地方上做判官,相当于太守助理;录曹,录事参军,州级基层官员;洪橰,字臯之,洪迈二哥洪遵第三子。洪橰讲了不少《夷坚志》故事,算是对叔叔洪迈最支持的侄子之一;背子,褙子,宋代男女常服,大袖对襟,下摆过膝;官倡,官妓,属于官府里的文工团,出席各种活动,通常是卖艺不卖身。小童觉得黄昏时分女子不脱褙子不合常理,这是什么道理呢?全本夷坚志,点开免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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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修证地圆融道家,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又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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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45-宋代的武人武事-现场交流)
(参考音频:来自“祥宏谈夷坚”音频专辑@喜马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