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案还在不断,相思鸟画眉鸟随后就来
最近鹦鹉案不断被“破”,那些曾经饲养但现在已经养不起的养殖户到处求援,本以为自己会得到同情,结果却成了靶子。那些人工繁育鹦鹉的养殖户,由于认识不到“笼子里养了许多代的鹦鹉还是野生动物”,而且那些远隔重洋,“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鹦鹉们,它们在养殖户家里生儿育女,一代又一代的发展壮大,数量是当初引进时的几十倍上百倍,但它们仍旧是中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由于认识上的差距,这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发展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登记,没有搞好“计划生育”,导致了乱象不断、险象丛生。当初那些想给笼子里的鸟办《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鹦鹉养殖户,因为没有专门的场地、饲料保障、资金保障、卫生医疗、技术保障和兽医的,当然不可能给你办《驯养繁殖许可证》了。就因为这一点,几千养殖户就因此违了法,要入刑。
尽管养殖户在强调自己没有犯罪动机,也没有社会危害,但还是因为“养了不该养的而又没有办手续”而犯了罪。你看那庭审中原告的咄咄逼人与被告的可怜兮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义的力量”哪能容忍养殖户投机取巧?“吏呼亦何怒,妇啼亦何苦”,必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养殖户那一身辛苦的臭汗,踏上一只脚会弄脏了光亮的皮鞋!
有时候也纳闷,人可以因为没有结婚就生子,而非婚生子现在与婚生子女拥有同样的权利,而并不会被拉去孤儿院“收容救助”。那些没有上户口的人在人口统计后,最多是去补上户口,也不会因此就抓起来。但轮到鹦鹉养殖了,那些曾经无证的就不能补办证了,在家里养几只鹦鹉,或是买卖几只自己养出来的鹦就“社会危害极大”了。看来真的是“以人为本”,而那鹦鹉的重要性可能真的要高一些。
鹦鹉还没有尘埃落定,毕竟许多的鹦鹉并非中国所产,不可能从中国的野外抓得来,也不可能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什么危害。画眉鸟、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这些鸟类可是正经八百的进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名录》的,除了当初画眉鸟有可能与野外捕捉有关,而红嘴相思鸟和银耳相思鸟很大一部分也是人工繁殖,但现在应该怎么办?你敢养人家就敢抓!
只怕那些退休干部们,要把鸟笼藏起来了,或者打开鸟笼把鸟放了吧,尽管它们在大自然中可能会饿死,但那也是它们自取灭亡,至少保住了自己不被法律惩处。
是不是应该将还不是保护动物之前养的那些宠物先登记并区别对待呢?是不是可以通过修改法律和司法解释而真正实现“将人工繁育种群与野生种群区别对待”呢?
还是那句话,如果人工养殖与自然野生不分开,接下来的乱象可不仅仅是鹦鹉、相思鸟,还有竹虫、胡蜂,也许包括蚯蚓、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