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办案,真正做到了情理、事理、法理相统一
——法律援助送法到身边的小故事
2020年2月底,正值疫情的爆发期,洋县法律援助中心接收到一份申请,申请人孟某是一名残疾人,因为妻子王某第二次起诉离婚,特申请法律援助。由于申请人的情况特殊,援助中心接收该申请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安排了洋县148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叶筱为孟某提供法律援助,并随时跟踪该案的进展。
据了解,2002年孟某和王某打工相识,2003年生育一女,2006年补办结婚登记,夫妻感情较好,后因家庭经济问题时常发生矛盾纠纷,夫妻关系渐行渐远。2007年孟某在内蒙古煤矿挖煤时下肢受伤瘫痪,这对本来矛盾重重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2018年,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经查明事实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多的缓和期并没有让王某回心转意,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2020年1月,王某再次起诉要求与孟某离婚,孟某心灰意冷,悲观、抵触情绪明显。叶筱多次对孟某进行了思想疏导,缓解情绪,并与法官一同展开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尽力争取使双方和解共赢。经过多方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意见,孟某同意与王某离婚,王某一次性给付孟某的生活资助款5万元。王某将5万元现金当场交到法庭,叶筱与法官一起,将现金和孟某一同送回了家中。当孟某接到5万元时,感激地说:“感谢法官,感谢法律援助,为了我的事劳心费力,这个结果我很满意。”
小编启示:
“情理是法理的基础,法理是情理的升华。”与婚姻纠纷有关的案件,是家事案件中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之一。办理离婚案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要想真正解决问题,除了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以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深入了解矛盾背后的原因,从化解积怨入手,展开思想疏导,结合情理、事理、法理,将矛盾降低,最终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平安与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是我们法援人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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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云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