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的三种类型及特点
最近和爸爸聊天,经常聊到“博弈”一词。
象棋本身是不会下象棋的,对于其他棋类也是不擅长。只知道下棋者要么是一正一负,要么是和局。其实“博弈论”是有一定的哲理在里面的,若生活工作中将其融汇好,那么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方都是好的。
今天和大家一起分享博弈的三种类型及特点。
1 “负和博弈”--------两败俱伤 (属:对抗性博弈或不合作博弈)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交往中时,由于相互的冲突和矛盾,不能达到统一,交际双方都不让步,最后使交际活动不能展开,结果是交际的双方都从中受损,两败俱伤,“博弈论”把这种情况叫“负和博弈”。“负和博弈”,从双方交锋的结果看,都没有所得,或者所得小于所失,其结果是两败俱伤。交际中的“负和博弈”,只能加大双方矛盾,使双方失和。交际发生“负和博弈”,如果是初次相交,便会因为两败俱伤而不再交往;如果是朋友,也会因不断发生“负和博奕”而逐渐疏远;即使是夫妻,经常性出现“负和博弈”现象,感情自然会因之受到严重影响。
例子:夫妻俩看电视,如果丈夫要看足球,妻子要看连续剧,如果夫妻俩互不让步,干脆关了电视,这样造成的后果是,你的心理不能得到满足,我的感情也有疙瘩,对双方来说都受到损失;双方的愿望都没有实现,剩下的只能是夫妻两个生气冷战,从而对夫妻感情造成不良影响。
2 “零和博弈” --------吃掉一方 (属:对抗性博弈或不合作博弈)
有一种人利用他所有的一切,见利忘义,想尽一切办法,包括欺诈、骗哄、设诓套等手段,来侵占对方的财产,吃掉对方,而另一方以失败而告终,“博弈论”把这种情况叫“零和博弈”。从博奕双方来看,这种人是得到了对方的一切,占了便宜,是一时得利;但这种人的作为,从更深一层意义上看,所得也不一定比所失小。这个独吞别人利益的人,会让更多的人不愿意也不敢和他交往,最终也会失去人们的信任而被社会淘汰。可见,交际中如果用欺诈行为而侵占别人的利益,可能会因为欺诈而失去更多。试想一下,有谁愿意和一个一心只想着独吞好处的人交往呢?他的所得正是对方的所失。
例子:有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个有钱出资金,另一个有神通本领疏通关系。在共同努力下,他们的生意很红火。可是,那个有神通的人便起了歹心,想独吞生意。于是,便向出资者提出还了那些资金,这份生意算他一个人的。出资人当然不愿意,因此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矛盾越来越尖锐,最后诉诸公堂。那个有神通的人不愧有神通,他在两人开始做生意时,便已经给对方下了套,在登记注册时,只注册他一个人的名字。虽然出资人是原告,却因对方早就下好了套而是输了官司。结果,他眼睁睁让对方独吞了生意而没有办法。这便是一种典型的“零和博奕”。
3 “正和博弈”--------互利互惠的 (属:非对抗性博弈或合作博弈)
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体的利益有所增加,“博弈论”把这种情况叫“正和博弈”。
例子;有一对夫妻,妻子半身瘫痪,勉强可以拄着拐走路,丈夫是人聋哑人,但他们生活得很幸福,譬如他们要去城里,丈夫由于不会说话,当然不好交际,所以,他们要到城里买东西,这个聋哑丈夫一定会骑着三轮车,让妻子坐上,到了要买东西的地方,妻子会在三轮车上谈价钱购货物,他们从来没有发生过争吵,为什么呢?就是他们虽然都有残疾,但却能默契配合,所以他们生活得倒也十分快乐,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大本领,而是因为他们能互相补充缺陷:妻子走路不方便,丈夫却有强健的身体,丈夫不会说话,妻子却有很好的口才。由于他们能取长补短,所以他们在一起仍生活得十分幸福。这种在交际中能互利互惠的情况,便是“正和博弈”。
简单来说,“负和博弈”就是损人不利己。“零和博弈”就是损人利己/利己不损人。而“正和博弈”就是双赢双惠。现在我们在生活工作中一般做到的是“零和博弈”,而应该追求的是“正和博弈”。尤其当今社会,我们一直在说的是“双赢”,所以,我们更应该追求和做到“正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