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养老金不同, 死后抚恤金不同! 看看差别究竟有多大

其实,参保人去世后,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但是因为地区和身份的不同,待遇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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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能领40个月的基本工资?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外加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用
也就是说,非公务员身份,无法享受此待遇。
在职期间的公务员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是按照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如果是离退休人员去世,那就是按照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计发。

但是,这里的基本工资和基本离退休费,并不是他们全部的工资和全部的离退休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工资8000元,基本工资或许仅有4000元。
一旦去世的话,遗属可以领40个月,那就是16万,另外再加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共就是221466元。

02

有人能领20个月的基本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比如医院、教师这一类人员,一旦病故,按照上述规定是可以领取到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大概是公务员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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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只能领1万?

如果是去世的参保人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那就要看各地政策了,差异很大。
比如说山东省,丧葬补助费仅仅1000元,但一次性抚恤金是10个月社平工资,大概算下来,也有近7万元,当然,这钱是不包括当月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余额的。
而浙江省丧葬补助费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照缴费年限折算,最高不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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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1分也领不到?

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有部分农村朋友持着土葬的观念,一旦人去世,都会找个棺材,挑好坟地,直接与土地长眠。
目前各地区建立的农民朋友丧葬补贴差异性较大,比如说北京农村居民可享受5000元定额补贴,山东省各地区从500元到1000元不等,天津1800元,上海6000元。也有的地方一分钱没有,具体还得看当地的政策。
综上所述,“死者”身份很关键,不同人员去世,遗属领取的待遇大不相同,不过,养老金现在已经并轨了,想必不远的未来,遗属领取的待遇也会完全相同,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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