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成唐与武汤之区别

一、“武”与“汤”的联系是否见于出土文献

严一萍教授在《殷商史记》中对《古本竹书纪年》“汤有七名而九征”的七名进行了考释“一曰唐。《大平御览》八十ニ引《归藏》曰:'昔者,桀筮伐唐。’ト辞称唐,以武丁时最多。二曰成。………《尚书・仲虺之诰》孔传曰:'汤伐桀,武功成,故号成汤。一云成,谥也。’《逸周书・史记》曰:'成商伐之,有洛以亡。’晋孔晁注:'汤号曰成,故曰成商。’晋人犹知汤有'成’号。三曰大乙。自祖甲改革祀典,即有大乙之名,武丁、祖庚时未有其号。《荀子・成相篇》、《世本》、《殷本纪》皆有天乙。四曰成唐。《周原》H11、1有'王其御祭成唐’,为文王、帝辛时周之ト辞。《博古图》载齐侯镈钟铭有:'虩虩成唐’之语。王国维先生曰'……古文唐从ロ易,与汤形相近。’ト辞之唐,必汤之本字,后转作

,遂通作汤。作汤者,见《诗・烈祖》、《那》、《长发》、《纪年》、《世本》、《鲁语上》、《天问》等。五曰履。《墨子・兼爱下》:'汤曰:唯予小子履。’《帝王世纪》、《纪年》同。六曰武王、武汤。《长发》曰:'武王载旆。’传:'武王,汤也。’《玄鸟》:'古帝命武汤。’传:'天帝命有威武之德者成汤。’七曰帝乙。《易纬・乾凿度》曰:'易之帝乙为成汤。’ ”

按:“武”之与“汤”从出土文献看仅见于一处,即《甲骨文合集》26770(见下图)。其他各处作“成”或“成唐”。

(《甲骨文合集》,“武唐”)

又,此段卜辞中“

”为何意,不免要略加说明。好在杨泽生教授于《甲骨文“

”字新释》一文综合诸家之说清楚剖析道:

      首先,裘文把有关ト辞的”庸”释为當大钟講的“镛”,把“□(上臼+下酉释作《詩・商颂・那》“置我鞉鼓”的“鞉”的異體“鞀”,這早已成为定論。而所谓“頒鏞”、“颁鞀”在文献上得不到任何支持。相反,如果像姚先生按语那樣,把它看作祭名則很好解釋。那么,“

”到底是哪一种祭名呢?我們認就是“釁(衅)”。

      從字形上看,陳邦懷先生認“

”字从“八”得聲應該是正確的。《説文》説“□(上八+下菐)”字“八亦聲,读若颁”,这是从“八”得聲的“□(上八+下菐)”與从“分”得聲的“颁”相通;《尔雅·釋地》:“西至於邠国。”“邠”字(説文・水部》“汃”下引作“汃”,這是从“八”得聲的“汃”與从“分”得聲的“邠”相通。《説文・釁部》:“釁,血祭也。象祭竃,从爨省;从酉,酉所以祭也;从分,分亦声”。所以从“八”得聲的“

”自然可跟从“分”得聲的“釁(衅)”相通。至於表示血祭的“

(衅)”为何以“魚”作为意符,這是比較好解釋的。第一,魚也是有血可用的……第二,古人常用魚来祭把,这一点尤其重要……可見,甲骨文“衅”字从“魚”作“

”犹存古義。

二、“成”或“武”的性质

陈梦家先生《殷墟卜辞综述》云:

      以上所述上甲以至殷亡37王和祖己的名号,他們的共同点是(1)多以天干为号,(2)通常只加一個區别字。但是不同之處还是有的。

     我們首先分别卜辭中先王的名號为以下的類别:(一)私名,如大乙之稱成、唐,由此可知上甲之名微,帝辛之名受(纣),以及竹书紀年所記自外丙至廪辛15王的私名,上甲以前的先公高祖以及上甲以後的舊臣,凡其名非天干者,都应屬於此類。凡此私名,很可能是生稱。但除了大乙以外,ト辞中罕記大乙以後先王的私名。(二)主名,武丁ト辞中有仅稱“乙"“”"丁"”庚”等者,为數不多。(三)王號,可以加在主名之前如“武乙"之“武”,亦可以獨立的,如“武”“文武”“文武帝”。(四)親稱,如父乙、且甲、母丙、妣丁等。(五)庙号,即在上述(二)至(四)三種名號之前更加一區別字的,如大丁、武丁、后且丁等。亲稱中的“且丁”可以指祖丁、武丁、康丁等,但武丁只是小乙子。有些先王只有親稱而無其它的名號,如祖辛、祖丁等。

以上五類,可列表於下:

由上可知主名、親稱、庙號三者一致地以日名爲主,可以归併为一大類,即廟名或主名。所馀的私名和王号可併为一大類,即生稱。關於王號一層,我們曾以为乙辛卜辭中的“康”"武"”文武”等稱可能是生稱而後附益以主名而成廟名的(燕京學報27:138)。此種推測,係推衍了王國維之說,他說“周初諸王若文、武、成、康、昭、穆皆號而非谥也。……此美名者死稱之,生亦稱之"(观堂18:5-6)。郭沫若作谥法之起源(在金文丛考中),更補舉金文若干事以证成王说。在死稱谥法以前,此種生稱的美名或王號,似濫觞於武丁之時,而渐渐盛行於廪康之際,大定於武、文、乙、辛之世。成唐、武湯之“成”若”武”可能也是美名,但它是生稱還是追稱,則不能斷定。

       除了私名以外,主名之前常常加以不同種類的區别字,可分为以下四類:

    一、表示廟主之物或所在的口,匚,示, 帝,宗,家,中宗

   ニ、表示廟主之先後次第的上,下;大(夫),中,小;高,后;亞;内,外,南; ニ,三,四

    三、王號或美稱  文,武,文武,康

    四、生稱或王號  邕,戔,羌,彖,般,[廪]

關於四類,和三類很相近。但此兩類有别:三類可以省去主名,而且都是直系先王;四都是旁系先王。至一、二兩類,則當分別叙述。

在这里陈先生认为“ '成’是生稱還是追稱,則不能斷定。”这与陈先生同书中前面提到的“由此可知大乙、成、唐并是一人,即汤。大乙是庙号而唐是私名,而成可能是生称的美名,成唐犹云武汤”又有不同。之所以有这种不一致很重要的一点是“成”为生称无疑,然而若从王国维先生“周初諸王若文、武、成、康、昭、穆皆號而非谥也。……此美名者死稱之,生亦稱之”推衍至商初,那么“武”怎么解释呢?对此陈先生取了个调和的办法即“成”若”武”。

“成”若”武”,也就是成通武。①但是首先成通武于出土及传世文献均不见此用法。其次殷王区别字为武者,亦不见称成。可见“成”若”武”之论似过于勉强。

(取自《殷墟卜辞综述》)

三、“武唐”形成的推测

于省吾先生《甲骨文字释林》云“商代的世系谱牒是一种简单的文字纪事。.………由此可知,商王室和其他贵族谱牒世系的上限,都应在夏末商初之际。……这只能说,商代先公和先妣的庙号,自二示和二示的配俩才有典可稽而己。”可见商初尚在蒙昧草创阶段,不同于“郁郁乎文哉”的周制。

商初尚在蒙昧草创阶段而名号一事多为后人修补,对此前人已有论述,若不解其意则不免误断。如郭沫若先生云“由文字之性質而言,十干文字至少有半数以上当創製於殷人;由傳说之性質而言,十日乃帝俊之子,亦當出於殷人所構想;故以十日为旬之制當始於殷人。十日旬制既始於殷人,则以日为名号之事亦當始於殷人。始於殷之何人雖不可得而知,所得而知者,則殷以前不應有以日为名之事。古史中载夏有孔甲、履癸,果有其人時,則'甲’、'癸’之義要亦不過'魚’、'第一’与'三矛’之耳。”然董作宾先生在《论商人以十日为名》一文中云“以十日为神主之名,淵源當在夏代。夏代十七王,最後的四代王是孔甲一皋一發一履癸。孔甲也稱胤甲,履癸就是桀,中间兩世,稱名不稱神主,當是後人傳述讹失。大概夏代的晚年,纔訂立了以十日属神主的制度,有忌讳直稱先王名號的意義。”其实郭沫若先生的论述有一个自己没说出来的背景,就是王國維先生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中云“凡殷先公先王自上甲至於大甲,其名皆在焉……足證上甲以後諸先公之次,當为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又據此次序,則首甲、次乙、次丙、次丁,而終於壬、癸,与十日之次全同。疑商人以日为名號,乃成湯以後之事。其先世諸公生卒之日,至湯有天下後定祀典名號時,已不可知,乃即用十日之次序以追名之,故先公之次序乃与十日之次同,否則不應如此巧合也。”可见如果理解王國維先生的考论,则董作宾先生亦不会对郭沫若先生的观点提出辩驳了。

“武”这个称谓《史记・殷本纪》云“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而《史记志疑》引《滹南集辨惑》云“武者,诗人之所加也……圣人决无此语。”确实此语很可能为后人附会,若称“武”为定例以汤在位之长久,②此称谓之特殊意义,后人必多依惯而称,则以“武”称汤或“武唐”应数见于卜辞,不应反较其它称谓为最少。“成”字如果不能通“武”,那么放在王号这里(见上图)显然是不太合理的。若王國維先生之前的考论一般,对于“武唐”的卜辞当为后人为协调统一而追称,当然也可能如“示壬”、“示癸”般被修订过。如于省吾先生《甲骨文字释林》又云“ 示壬示癸的庙号也有典可稽,是可以断定的。这种商代早期的典册,已被后世史官所修订。因为示壬是成汤的祖父,示癸是成汤的父亲,假如是成唐时的典册,则应称示壬示癸为祖壬父癸,称妣庚妣甲为妣庚母甲,这是显而易见的。”

成唐之成既然是“美名”那为何意呢?对此余在从成都之名到成汤之谓一文中已经指出

此处“成”亦当通盛也,即深厚、广大意也。“成唐”即“盛汤”也

注:

①、钱大昕指出《说文》“读若”即通假也,后之学者皆从之。陈先生此处即谓通假也。

②、成汤登天子位十二年,另居诸侯位十八年。见《今本竹书纪年》云“十八年癸亥,王即位居毫。”又云“二十九年,陟。”则成汤即位至崩,享国十二年。而《韩诗内传》、《太平御览》等则认为是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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