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辞典《水浒传》中的死亡2
1、林冲杀死差拨、富安、陆虞侯,火烧草料场,辗转上梁山。通称逼上梁山。《水浒传》作者在写这个情节之时,充满杀人的激情,描述细腻真切而恐怖。原文是:
林冲听那三个人时,一个是差拨,一个是陆虞候,一个是富安,自思道:“天可怜见林冲!若不是倒了草厅,我准定被这厮们烧死了!”
轻轻把石头开,挺着花枪,左手拽开庙门,大喝一声:“泼贼那里去!”
三个人都急要走时,惊得呆了,正走不动,林冲举手,察的一枪,先搠倒差拨。
陆虞候叫声“饶命,”吓的慌了,手脚走不动。
那富安走不到十来步,被林冲赶上,后心只一枪,又搠倒了。
翻身回来,陆虞候却才行得三四步,林冲喝声道:“好贼!你待那里去!”
劈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膊,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又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
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把陆谦上身衣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
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
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
必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
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
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2、林冲初上梁山,白衣秀士王伦在林冲递上投名状。
原文是: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有心入夥时,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夥,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旧时上山当土匪,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和不背叛,就先随便杀个人,将人头献上,表示自己也有人命在身,不会背叛。相当于大家都有案在身就不会向官府告密,而那个人头就叫投名状。因为投名状便要杀人,所以杀人也是做强盗的本钱或前提。林冲虽然答应,实未杀人,只是与杨志斗了若干回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