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和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做好这6点很重要

1.要充分认识锚泊设备的强度和局限性
按照船级社规范所设计的锚泊设备,只有在抓力和遮蔽良好的锚地抛锚时,才能稳住船舶。须特别强调的是,在恶劣天气下,在毫无遮蔽的海上,不能抛锚!在锚地遭遇风力达到七级或以上时,船舶应考虑起锚海上机动避风。如果锚地遮蔽良好,地质优良,水域宽敞,充分估计原地抛锚安全有效,才可继续在原地锚泊;否则,应起锚离开锚地,海上机动避风。
2.要经常检查U形或D形卸扣
从技术方面而言,U形或D字形卸扣是造成丟锚事故高发的最主要技术构件。要经常检查U形或D字形卸扣,尤其是骑上的圆锥销。航行期间一定要确保并经常检查锚是否牢牢固定,以避免因为震动致使插销松动。
3.要确保锚机刹车有效
一定要严格按照生产厂商的要求定期更换刹车带以及调节刹车的松紧程度。锚机刹车,是控制锚链送出速度的最关键结构。许多丢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刹车的失效。
4.要定期对锚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保养
平时要严格按照生产厂商的要求定期对锚设备,尤其锚机、锚、锚链等关键部件进行正确的检查、维护及保养;修船时更要作详尽检查。
5.要严格执行抛起锚的操作规程并使用良好船艺
每次锚泊作业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本船设备的最大负荷且考虑到设备的保养情况,充分考虑外部天气海况等环境条件所带来的影响。
抛锚前船长应将抛锚的大概意图和做法告诉大副,并规定在通话设备失灵时一些应急的信号。船长在下达锚令时,应在报话机中先讲船名后下抛锚令。
抛锚前,控制船速至最小或停住。
水深25米以内,在抛锚前开动锚机将锚送出至锚冠下端浸水并悬挂,刹紧刹车带,脱开离合器。在确保船舶有适当后退余速的同时,适时下达抛锚命令,以保证锚链能顺利松出、锚能迅速抓地。接到抛锚命令后,松开刹车带,让锚凭自重落下。第一次松出链长一般为一节入水,至多两节甲板。当松链长度约为2.5倍水深时,应刹住锚链,利用船的后退余速,使锚爪啮入土中,待松出的链吃力张紧时再反复松链,每次半节左右,松松停停,确保锚能抓牢海底,直至最终松至所需链长。通常情况下,松链长度8节。
按计划松出锚链后,要判断锚是否抓底:如果锚链向前拉紧、且平稳而又有节奏地在水面上下抬动,然后略有松弛,说明锚已抓牢;如果锚链拉直后不断抖动、且并无松弛现象,说明锚在水底拖动,应立即采取措施。
水深超过25米时,应先用锚机松锚至距海底约5-10米,再自由抛下。水深大于40米时,应使用锚机直接将锚送至海底,再用刹车慢慢松链。
在风流不明的水域抛锚或顺流抛锚时,应先抛一节(若水深允许)拖一下,待船体逐步拎直再松链或从链的松紧度上看出链不甚吃力后再松。
在顶流和大风中抛锚时,当松链至预定的所需长度前,应稍开些进车以缓和后退速度,防止刹车不住或崩断锚链。
在港内遇到意外情况紧急抛锚时,若船速快,则松链不可过多,以防止刹车不住或断链。一般应先抛一节锚,待船速有所减缓后再加长锚链,当然,也可再同时抛两艏锚以加快阻滞船速。
水深70时以上水域不宜锚泊,因为此深度下锚机马力较弱者可能在起锚时有困难。此时,宜滞航而避免下锚。若在此类深水锚地仅作短时间停留,尽量不要抛锚。
避免在急流中锚泊。若不得已而暂时锚泊,宁可收短锚链等待走锚时开车抗流,而不可放长锚链而断链。
流沙水域中抛锚应隔日起锚一次,以免锚被深埋在沙中而发生起锚困难。
6.锚使用完毕后要牢靠固定
锚使用完毕后,要牢靠固定。抛锚前、绞锚过程和加固时,大副必须对锚和锚链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出港后,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用锚机将锚和锚链收紧、上好掣链器、钢丝固定。同时要认识到这个收紧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航行中,随着船舶的颠簸、锚链受到冲击拉力,有时锚链也会逐渐松弛,因此在航行中,尤其是在大风浪中航行,必须经常对锚和锚链的收紧情况、锚机刹车的刹紧情况和钢丝绳的收紧情况等进行检查,防止由于这些应该收紧的地方慢慢的松动而引发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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