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我们不掉“链”!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
尤其是汪星人
已经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伴侣动物之一
文明养犬是养犬人的责任
“文明养犬 我先行”
“文明养犬 遛狗牵绳”
西安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迎十四运 创文明城 文明养犬我行动 遛狗牵绳我先行”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钟鼓楼广场举行,其他各区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出文明养犬倡议,接受群众咨询并答疑解惑,再一次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文明养犬的新高潮。
同时,根据西安市委文明办及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公安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部门正在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农贸市场等市民群众聚集区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近年来,市公安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以《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为依据,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广泛宣传动员,多措并举整治,深入开展限制养犬管理工作,促进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今年以来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并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集中反映的养犬突出问题,适时组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收缴流浪犬、无证犬532只,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市场3处。
下一步,西安市将采取富有实效的宣传形式,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新闻媒体宣传我市限制养犬管理政策,设立曝光台,开展随手拍活动;张贴资料、办理专栏、悬挂横幅等,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违法养犬行为查处情况,以案释法,促进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
致全市广大养犬者的一封信
(滑动下面版块观看全文)
养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随着市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是部分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随之而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广大市民群众反应强烈。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的是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和《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提高市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打造优美和谐安全健康的人居环境,为此我们向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发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一封信: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
自觉遵守《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广大市民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要主动劝阻制止并举报。
二、加强管理,规范养犬。
1.重点限养区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饲养犬只。
2.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进行养犬登记、年检,依法养犬。携犬外出时需随身携带养犬证件(含电子养犬登记证),主动使用牵引带(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事件,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爱护环境,文明养犬。
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
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遵规守约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养犬,以实际行动做新时代的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