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南部:七祖节与十月大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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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祖节与十月大节

七祖节又称七子节,后人改称为“十月兄弟节”,系绥宁县境内南部为纪念明朝正统五年(1440),蒙能和李天保湘桂黔边界少数民族起义而牺牲的黄、王、陆、马、蒋、吴、龙七位苗侗老祖而设置的节日。现在把七祖节(现称为“十月兄弟节”)与传统的十月大节混为一谈,笔者认为极为不妥,必须加以厘清,不能以讹传讹,误导后人。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媒体对“十月兄弟节”源头的介绍:

《中国网》2016年11月25日的报道:

据史料记载,明朝正统元年(1436年),湘桂黔边界爆发了蒙能、李天保为首的农民大起义。杨姓首领杨光拳首先率兵响应,被官府逮捕后关押在武岗城。此后,黄、王、陆、马、蒋、吴、龙七姓首领为营救杨光拳,遂率兵攻打武岗城。因寡不敌众,七路义军败退,其中六位首领战死阵地,陆姓首领割下六位结拜兄弟的头颅回联丰后,自尽身亡,成就了“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的千古侠肝义胆。七义杀身成仁后,当地各族群众以举办“十月兄弟节”(也称七子节、十月节)的形式,纪念他们“为民请命、刚直不阿、侠肝义胆、共赴生死”的民族气节。

《绿州红星》网2017年12月7日的报道:

“十月兄弟节”是湘西南少数民族共同的节日,史称“十月节”、“七子节”、“七祖节”,该节传承至今已有570多年的历史。经考证《邵阳市志》、《绥宁县志》、《绥宁民族志》、《靖州府志》、《武冈州志》等历史资料,以东山为中心的周边乡镇系少数民族群居之地,自古就有“秦打鼓、晏打锣、周擦锅、吴烧火、马打卦,龙杨两姓敬菩萨”的民谣流传于世,这是少数民族和睦共事、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历史见征。

明朝正统年间,湘桂黔交界地区爆发了以蒙能为首的少数民族起义,杨光拳率家兵响应,被困武冈城。黄、王、陆、马、蒋、吴、龙七姓首领带兵前往武冈营救,因寡不敌众,其他六姓首领阵亡,陆姓首领护送六位兄弟的首级回联丰后,自杀成仁,成就了“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的桃园兄弟情谊。后世为纪念“七兄弟”为民请命、侠胆义胆、共赴生死的民族气节,特设“七祖节”、或“七子节”、或“十月兄弟节”以示纪念。该节流传久远,至今已演变成为民俗活动展演、民族艺术展示、民间美食品尝和乡村旅游为一体的盛大的民族文化活动。

七祖节到底是什么时候?各种地方史料记载:七祖节时间是农历九月二十四日。清乾隆版《绥宁县志·民俗》有“陆姓九月祭七祖风神”的记载。每年农历九月二十四日这一天,黄、王、陆、马、蒋、吴、龙七姓人家在各自的村寨中举行集体祭祀和酒宴,席上必有豆腐,以示哀悼。至今,乐安铺苗族侗族乡有七祖墓,寨市苗族侗族乡隘门尚有七祖庙,农历九月二十四日,村民入庙祭祀。

这里说明,不管是七祖节、七子节也好,还是现在所改称的“兄弟节”也好,在绥宁南部地区的黄、王、陆、马、蒋、吴、龙七姓人家及所在的村寨中实实在在地存在,其历史史实也是客观存在的,且历史悠久,这个节日至今群众还在过。问题是把七祖节冠以“十月兄弟节”就值得商榷了。

在以上媒体的宣传中说道:“十月兄弟节”是湘西南少数民族共同的节日,史称“十月节”、“七子节”、“七祖节”。且说有多部地方志有记载。问题是这些地方史籍里并无没有把史称的“十月节”说成是“七子节”、“七祖节”。因为“十月节”就是当地苗侗人过的俗称为“十月大节”的节日,虽然也是黄、王、陆、马、蒋、吴、龙七姓的群众共同的节日,但两个节日不是同一个节日,其节日的历史、民俗内涵有本质的区别。七祖节有固定的节日时间,就是农历九月二十四日,有固定的祭祀对象,即黄、王、陆、马、蒋、吴、龙七位侠胆义胆、共赴生死的祖先,节日的传承时间有五百多年,与上堡古苗国为同一时期,但其历史事件比上堡古苗国早了二十年。至于节日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有待进一步的考证。而“十月大节”过节的时间虽在农历十月,各姓氏和村寨所过节的时间是不统一的,各姓氏和各村寨有各自过节时间,民间俗称为过苗侗年,过节时,家家户户杀猪、捕鱼、打豆腐、舂糍粑,并隆重祭祀祖先(此祖先是所有的祖先,不单指七祖),其过节习俗也完全符合过苗侗年的风俗习惯。麻塘苗族瑶族乡的苗族群众也过“十月大节”,但他们不称为“十月大节”,而是直接称为过小年。关峡苗族乡、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则“十月大节”为祭祖节,分别以演三天三晚傩戏的方式娱神娱人,祭祀杨、李、苏的三位祖先或祖先恩公,其过节的时间也不相同。“十月大节”是苗侗祖先流传下来的苗侗年,与全国各地苗族人民过苗年的风俗大体相同,有着上千年甚至几千年的传承历史,。

这里还有澄清一个历史事实,就是黄、王、陆、马、蒋、吴、龙攻打武冈时,杨姓首领杨光拳到底是“被官府逮捕后关押在武岗城”,还是“被困武冈城”,或者说杨姓首领杨光拳直接率领黄、王、陆、马、蒋、吴、龙七位部属攻打武冈城?如果是“被官府逮捕后关押在武岗城”或“被困武冈城”,七姓兄弟首领因营救杨光拳而牺牲,营救肯定是失败了,那么首领杨光拳的命运又如何?起义军首领被俘的结果无非是三种,一种就是被朝廷“正法”,枭首示众;一种就是投诚,然后“戴罪立功”去攻打起义军;三种是发配边关充军或是到朝廷搞建设的地方作苦役。从史籍上看,历朝历代对少数民族起义军俘虏和家属的处置都非常残酷,成年男丁都是在当地直接杀掉,妇女儿童变卖为奴,所得收入都由参战官兵分享。据《绥宁县志》《绥宁民族志》记载,黄、王、陆、马、蒋、吴、龙七姓兄弟牺牲的确切时间史载为明朝正统五年(1440)。历史上,杨姓首领杨光拳确实被官府俘获,但那是七兄弟牺牲后十二年后的事了。《绥宁民族志》有这样的记载:“景泰三年(1452)七月,右布政史马谨同参将李霞率大军围攻跃居守青肺山的义军,守山义军在杨光拳的率领下,临危不惧,顽强抵抗,终因寡不敌众,1000多义军将士战死,杨光拳及手下将士560余人被俘,青肺山陷落。”如果守青肺山的杨光拳和“被官府逮捕后关押在武岗城”“被困武冈城”是同一人,那么十二年后的英勇奋战还有可能吗?除非杨光拳像现在武侠小说里武功高超的越狱英雄,或者说是《水浒传》里虚构的梁山好汉。

历史就是历史,容不得假设和虚构,更容不得胡编乱造。如何传承与发展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不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迷失在功利主义下人为创造历史的迷雾中,我们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来挖掘民族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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