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来了

应急管理部开始对新起草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这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共同推出的新举措。

这个《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主要包括了爆炸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四个类别,共20种化学品进行,都是一些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确实是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出台这个也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要求的落实,“研究制定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

列入这个清单的化学品,将进行特别管控,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对于安全生产准入进行严格控制,强化运输、储存定置化管控。

这些都是固有风险高的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造成重大的影响。

以后“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说法应该再增加一个“一特别”。

比如叫“两重点一重大一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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