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金新闻 | 绿色金融创新不断,“碳中和”债券市场或迎风口

随着气候风险加剧,当前我国已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

在业内人士看来,后续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空间将被进一步打开,而“碳中和债”的发行料会成为2021年最大亮点。

绿色债券发行加码

2021年以来,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债券市场中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显著增长。

据新世纪评级统计,2021年5月,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新增21只“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同比增长68.56%;涉及金额合计183.61亿元,同比增长162.50%。另外,2021年1至5月,我国债券市场中绿色债券的累计发行数量达150只,累计发行金额1924.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25%和82.72%。

可以看到,当前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呈现出了发行券种多样化、非公开发行占比有所增加、国企占据发行主力、债项集中于高评级等特点。

记者注意到,在管理层多次强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各类金融机构均在积极布局绿色市场,旨在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中金公司方面表示,在中长期“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绿色金融料成为金融领域的重要新增长点。证券行业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布局绿色企业上市、绿色债券发行、绿色策略投资、绿色权益交易(如碳排放交易)等业务,引导资本要素支持绿色经济发展。

重庆银行方面表示,目前已参与《重庆市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绿色金融路线图》研究项目,探索重庆低碳发展路径。同时,将持续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集团优势,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消费等多手段、多渠道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助力实现“3060”目标。

兴业证券的相关负责人并称,将积极把握绿色金融创新的机遇,打造绿色证券金融的新名片。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绿色融资、绿色投资、绿色研究、环境权益交易“四位一体”的具有证券行业特色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以期通过多元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碳中和”概念成焦点

作为创新型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碳中和债”对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意义重大,可为相关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募投项目碳减排效益显著。根据机构估算,未来三十年内我国实现碳中和所需绿色低碳投资的规模在百万亿元以上,“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能够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将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

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碳中和债”主要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

2021年2月,全国首批6只“碳中和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合计发行规模64亿元。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次以“碳中和”命名的贴标绿色债券产品。

而公开数据显示,2021上半年共有111只“碳中和债”发行,涉及规模达1205.93亿元。其中,电力行业发行规模占比55.6%。

从6只到111只,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内,扩容速度之快可见一斑。

根据国内外主流机构的测算,“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介于150至300万亿元之间,相当于年均投资3.75至7.5万亿元。巨量资金需求背后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各类投资风口将不断涌现。

“7月底至8月初,全国首单专项用于'碳中和’的绿色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即将面世。”一位券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债券的发行方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记者了解,上述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7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的70%将用于公司承接的“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余热利用热电联产-焦化余热发电工程EPC”项目建设,根据专业机构“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碳中和”评估报告,上述项目建成运营后,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8.12万吨,节约标准煤3.42万吨。

市场建设待完善

在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看来,今后30年里“碳中和”将会带来数百万亿绿色投资的需求,但“碳中和”过程中,那些无法转型为低碳、零碳的企业和资产都可能成为金融风险的来源。

此外,当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还无法完全适应碳中和的需要。例如,在产品的多样化和流动性方面比发达市场还有较大的差距;成本优势不明显;许多绿色金融产品没有与碳足迹挂钩;第三方评级参差不齐;碳市场的对外开放度还很低……

为了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充分落实“碳中和”的要求,多位受访的业界专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其一,未来可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其二,建议金融机构开展气候(碳)相关的信息披露。当前我国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后续可由顶层设计着手,从定性、定量角度对绿色债的信息披露进行优化管理。例如,要求不同项目披露对应专业指标、对应标准以及计量方法,并定期跟踪后续投资情况及绿色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这一方面,能够有效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防止“洗绿”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能提高企业对绿色项目的重视程度也能进一步加大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

其三,监管机构应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强化能力建设。

其四,应强化对低碳投融资的激励机制。目前国内于多地设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如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对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费用进行补助、对绿色债券违约进行风险补偿等。安信证券固定收益团队首席分析师池光胜认为,未来可将绿色债的鼓励政策向全国扩展,压降企业发行绿色债的费用,凸显绿色债的成本优势,加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民企积极发行绿色债。

其五,不仅仅要支持纯绿的项目(如清洁能源、新建的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项目等),也要支持化石能源企业向清洁能源转型、老旧建筑的绿色低碳改造、高碳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和减碳项目等。尤以银行为例,在参与发行“碳中和债”时,要优先参考项目的环境效益,同时要兼顾社会效益,以此来完善“碳中和债”的支持范围,更好的规范碳金融的发展。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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