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老公太丑,女子深夜杀夫,竟引发一场官场地震!
胡赛萌/文
宋神宗年间,山东登州一女子名为阿云,为母服丧期间被许嫁给韦阿大。
韦阿大因相貌丑陋,一直遭未婚妻阿云嫌弃。一想到丧期结束,自己就要嫁给一个丑陋的老公,阿云就痛苦不已。
慢慢地,对未婚夫长相不满的阿云决定杀掉韦阿大,这样婚约就能作废。
一天夜里,阿云摸黑来到韦阿大家中,趁其熟睡,提刀对着未婚夫就是一阵乱砍,事后仓皇逃离。
或许由于紧张,或许因为没经验,亦或许夜太黑,阿云的乱刀并没有杀掉未婚夫,只是砍掉韦阿大的一个指头。
受伤的韦阿大报官,凶手阿云很快落网。
根据《宋律》,谋杀亲夫是重罪,要被判死刑。阿云是韦阿大未过门的妻子,适用该律,知县因此判阿云死刑,并上报知府核准。
案件被送往登州府,知府许遵阅览案情后很同情阿云,于是以阿云在守孝期间婚约无效,且后受害人未死为由,依照皇帝敕令得出“从减等断遣”的减刑意见,建议只判有期徒刑。
随后,许遵将案件上报大理寺,并提出减刑建议,请求核准。于是,案件得以进入北宋朝廷视野,载于史册。
最高审判机关审刑院和大理寺认为,阿云就算不是韦阿大的妻子,也是蓄意谋杀,应维持死刑判决。
许遵的判决,是考虑到皇帝敕令,法外开恩;刑部的终审,是维护宋律的威严,就事论事。两方争执不下,而且涉及到皇权与国法的冲突,最后将宋神宗本人也卷了进来。
请求轻判的王安石支持许遵的减刑建议,要求严惩的司马光则坚持处死,双方争执不下,神宗下诏同意王安石的意见。
皇帝都下诏了,可保守派朝臣为了维护礼法和法律,坚决不肯让步。不得已,宋神宗只得再招来翰林重议,结果均认同王安石所议。
可是,刑部仍然坚持否定宋神宗“敕贷阿云死罪”的终裁,并弹劾许遵徇私枉法。对此,宋神宗将许遵调入京城大理寺任职,表示自己的立场。
尽管皇帝一而再再而三表示立场,可朝臣却不买账,审刑院和大理寺的法官先后上书,逼得神宗第三次诏法官与王安石辩论。
不管王安石怎么说破了嘴,也不管宋神宗怎么暗示,法官们坚持不让步,必须判阿云死刑。
没办法,宋神宗只得亲自跳到台前,下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这引发了以司马光为首的士大夫强烈不满,刑部和御史台联合抗议,拒不执行诏书。
宋神宗感觉到形势过于紧张,为缓和对立矛盾,于是第三次下诏,废除前诏,并将阿云案再交中书省和枢密院同议,结果两派仍然无法达成共识。
最后,神宗大怒,将刑官刘述等六人罢免,并第四次下诏,强调宋律要服从皇命,即以敕破律。至此,阿云案终于了结,谋杀亲夫的阿云也免于一死。
阿云案看似微不足道,却将北宋满朝公卿卷入其中,皇帝先后四次下诏,司马光等大臣甚至不惜以死抗旨,其原因就在于各方对朝廷权力归属的争夺。
北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导致皇权无法彻底做主,宋神宗之所以不顾一切支持王安石变法,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希望借助于变革加强集权。
集地方之权于中央,集中央之权于中枢,集中枢之权于皇帝,皇帝乾纲独断,可变法还没开始,士大夫就开始抵制皇权干预司法,神宗岂会善罢甘休?
不过,神宗救得了阿云一时,却救不了她一世,据说后来司马光复出,再审此案,依律将阿云处死。
五百多年后,乾隆皇帝看到这个案件后气得暴跳如雷,在《历代通鉴辑览》上御批写道:“小人肆毒,乃至是哉!”
只是不知道乾隆嘴里的那个小人,是坚守法律的司马光,还是帮皇帝集权的王安石?
作者:胡赛萌,好果文化创始人,知名评论人,曾在新闻晚报、教育时报,新加坡联合早报等国内外知名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公号:好果胡赛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