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亏损企业抵减盈利问题

粉丝来信

亲爱的房老师你好:你的文章我是天天必读,原创文章都转发,现咨询一个问题,请你在百忙中给予解答。我公司成立于2013年,一直有费用支出而无收入,费用每年结转本年利润,但未申报所得税。2020年开始有收入,请问以前年度费用可否一次在2020年摊销?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2013年公司成立后的每一年虽然只有费用支出而没有收入,正确的做法也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年度汇算清缴。这样,没有收入只有费用支出形成的亏损可以按税法规定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因此,以前年度的费用支出不可以一次在2020年税前扣除。
您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即: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即国家给你企业5年的“保质期”,超过五年的亏损不得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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