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明显偏低,要求补税100万并加收滞纳金,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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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融资工作室甲商品的进价100元,正常售价是140元,但稽查在检查中发现,前年有几笔销售给某客户的价格是80元,低于进价,眀显偏低,另外销售给邓州子公司时的价格一律是100元,平进平出,明显不合理。
由于房老师融资工作室提供的这两个价格的合理性说明未被稽查人员认可,稽查人遂要求全部按140元的价格确认收入,补交对应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补税100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处以50%的罚款。
当被税务稽查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要求调整时,企业争议与应对的要点是“正当理由”,也就是偏低价格的合理性。这里假定企业的合理性说明申述失败,于是引出两个思考题供粉丝分析:
其一,会计按低于140元的价格确认收入并纳税,是否属于“少计收入”?这将直接决定是否构成偷税。
其二,补税、滞纳金、罚款的处理是否正确?
是否属于少计收入
少计收入,其“少计”必须是针对实际收入而言,所以.是否属于少计收入取决于其实际的交易价格是多少。
如果实际交易价格是140元或130元,但会计只计了80元或100元,就是明显的少计收入。
如果税务稽查拿得出证据,证明企业的实际交易价格高于80元,高于100元,则说明企业少计了收人,是一种隐的手段,企业的少缴税构成偷税。
反之,如果税务稽查拿不出证据证明实际交易价格高于申报的价格,或者说稽查也知道企业申报的价格是实际收取的价格,则企业不存在“少计收入”的行为,只是价格不合理而已。此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授予税务机关的权力,要求企业补税是可以的,但无法构成偷税。
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为例: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可以被税务机关接受的“合理理由”,则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本例中,税务机关将其80元的售价,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核定为140元是合理合法的。
再以《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为例
第三十六条企业……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因为纳税人与其子公司是铁板钉钉的关联关系,这将不需要什么“合理理由”,依该法,就可以核定其公允价格为140元,所以,也是合法的。
但是,滞纳金是否该收取呢?
许多人,包括许多税务人员、许多会计,认为查处以前时期的税款,一旦补了税、就理所当然产生滞纳金。更有甚者,告诉纳税人滞纳金是“系统自动产生”的!
这种情况下收取滞纳金是不正确的,这是一种缺乏法律态度的观点,本例就个是一个典型。因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税务机关核定时,所以当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时候才产生纳税义务,不存在滞纳金和罚款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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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工作内容】
①十年银行融资对接经验,注册会计师、中级职称、法务会计师,兼任多家小微企业融资顾问,办理过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互保联保贷款、保理融资、信托融资、重组并购贷款、供应链融资等各类模式的融资。②了解银行在授信过程中考察重点、难点并能够熟练应对。
【资料制作】
熟练制作一切贷款辅助资料:贷款报表、审计报告、合同、构建发票和流水及银行回单、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资产评估等。
【融资培训】
周末闲暇期间做融资会计实战培训。我的课程没有教材全部个人十年来成功与失败案例的分享。①哪些企业可以去银行申请贷款?②银行对贷款报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③会计在企业贷款中的风险及如何防范?④中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模式?等二十个课时。
【老师有话说】
①作为会计一定要有广度、有深度、还要有底线和原则,不断的学习,懂规则,要想办法打造自己T字形的知识架构。
②我始终认为会计得有个发展方向和领域,仅仅懂得记账报税那是小儿科。如果没有三头六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去做财务总监,就选择一个好的发展方向。我个人认为融资会计是的不错的发展方向,你可以买点书籍看看(如果感兴趣请与我交流),然后去应聘相关岗位,坚持5年一定会发现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不要在基础岗位上记个账、报个税、打个杂,浪费青春了,除非你是富二代/官二代。
③懂得记账报税那是基本功,初中毕业学3个月照样会,没有任何竞争力。随时都有人可以把你替代,为什么很多人觉得会计工资低,不好找工作,那是因为你没有专长。必须培养自己的专长,还得扩宽自己的知识面。确保自己有广度、有深度,终身学习。
④我觉得当会计跟做生意是一样道理,无非出卖的是无形的时间和知识,得学会差异化经营,去学习别人不会的,好工作才会找上门。
会计:毕业N年后,还在满大街找工作,经常被廉价使用,依靠证书支撑门面,那是从业者的悲哀!
等你在某一个领域精通了,就傲慢的工作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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