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论述】

试论述杜甫律诗创作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答:律诗在杜诗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杜甫的律诗在艺术上的成就更为辉煌。
首先,杜甫律诗的成就在于扩大了律诗的表现范围,他不仅以律诗写应酬、咏怀、羁旅、宴游以及山水,而且用律诗写时事。用律诗写时事,字数和格律都受限制,难度更大,而杜甫却能运用自如,他这部分写时事的律诗,较少叙述而较多抒情与议论,代表作有《秋笛》、《王命》、《征夫》等。
其次,杜甫以律诗写组诗,拓宽了律诗的表现手法。为扩大律诗的表现力,他以组诗的形式,表现一些较难表现、较宽泛的内容,五律和七律都有这样的组诗,而最为成功的是七律。《秋兴八首》,可以说是杜甫律诗中的登峰造极之作。这组诗写于滞留夔州时期,要表现的是一种深沉复杂的感情,交错着感慨、回忆、思念与对于时局的看法,要用一首诗来把这些复杂的、低徊不尽的感情表达出来不容易做到,或者说不容易表现得淋漓尽致,而用组诗则可以做到这一点。以律诗写组诗,极大地扩大了律诗的表现力,这是杜甫在律诗发展史上的贡献。
再次,杜甫律诗有着浑融的境界。他把律诗写得纵横恣肆,极尽变化之能事,合律而又看不出声律的束缚,对仗工整而又看不出对仗的痕迹。如《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全诗把一种骤然到来的狂喜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用“忽传”、“初闻”、“却看”、“漫卷”这些动词,加强了突然性和随意性色彩;用“即从”、“便下”、“穿”、“向”等词,连接四个地名,造成风驰电掣的气势;表达的方式,仿佛散文一般,感慨流畅,连贯性、整体感极强,毫不受律体的束缚。
还有,杜甫律诗有着出神入化的技巧。他自己说:“晚节渐于诗律细。”这正是他对律诗的主要追求。“诗律细”不仅在于声律的精心安排,也在于从严谨中求变化,变化莫测而不离规矩。有时他为了表达某种感情的需要而写拗体,晚年七律拗体更多,这种拗体与七律初期出现的某些不合律现象是不同的,它是成熟之后的通变,表现为变化中的完整。
最后,杜甫律诗的重要成就在于他炼字炼句上的成功。精于用字,刻画细微,在其律诗中表现最为精彩。他炼字,用力之处在表现神情韵味,刘熙载说“少陵炼神”,就是指这一点。他的用字,常常达到一字之下,他人难以更改的地步。他善于用动词使诗句活起来,用副词使诗疏畅而富于转折,还善于用颜色字以强化某种情感色彩,用叠字以创造氛围,用双声叠韵以使诗的声调更加和谐悦耳,用俗字口语使诗读来更加亲切。炼字,是他的自觉追求,正如他所说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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