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山:《金瓶梅》最早付刻人浅探——兼与张远芬同志商榷

一、也从《野获编》谈起
《万历野获编》第二十五卷中关于《金瓶梅》的珍贵资料,历来为《金瓶梅》研究者十分重视,这是因为编者沈德符是《金瓶梅》问世前少数读者之一,且有《金瓶梅》传抄本,以当时人记当时事,其可信程度远比后人捕风捉影要可靠得多。
可是张远芬同志在《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发表的文章(见该学报1980年4期《新发现的<金瓶梅>研究资料初探》)中,对沈德符的这段记载表示怀疑。
他根据《三希堂法帖》第一册中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后的四篇题跋,考证出“沈德符的两错误”,并且武断地说,许多《金瓶梅》研究者再以沈德符的错误为根据进行考证,“其结果只能是离开事实越来越远”。
张远芬同志还十分自信地说,自己发现的这组资料,“对研究《金瓶梅》很有价值”,“不但可以纠正沈德符的两个错误,而且还可以证明朱星先生的许多结论都不能成立,同时,还为我们今后继续查找《金瓶梅》的作者,提供了新的线索”。
笔者在重新通读了《野获编》,反复推敲了《快雪帖》的四篇题跋后,认为沈德符的记载并没有错,恰恰是张远芬自己搞错了。

《万历野获编》

二、张文对《快雪帖》跋文考证之误

为了便于澄清问题,我们把张远芬同志所录《快雪帖》后的四篇跋文有关部分,重录如下:
1.《刘承禧题跋》
天下法书第一,吾家法书第一。
                   麻城刘承禧永存珍秘
2.《王稚登题跋》
 ……此帖,卖画者卢生携来吴中。余领橐购得之。欲为儿幼营负郭,新都吴用卿以三百锾,售去。今复为延伯所有。……因延伯命题,并述其流传转辗,若此。
                     已丑七月二十七日太原王稚登谨书
3.《文震亨题跋》
余婿于太原故徵君所藏卷轴,无不寓目。当时极珍重此帖……,后用聊氏。可谓此帖有缘……
                       吴郡雁门文震亨记
4.《余清斋主人题跋》
余与刘司隶延伯寓都门,知交有年,博古往来甚多。司隶罢官而归,余往视两番欢倍畴昔。
余后复偕刘司隶至云间,携余古玩近千金。余以他事稽迟海上,而司隶舟行矣,退不得别。余又善病,又不能往楚。
越二年,闻司隶仙逝矣!司隶交游虽广,相善者最少,独注念于余。余亦伤悼不已,因轻装往吊之。
至其家,惟空屋壁立。寻访延伯家事并所藏之物,云:为人攫去。又问:《快雪帖》安在?
云:存还与公。尚未可信。次日往奠其家,果出一帐,以物偿余前千金值。《快雪帖》亦在其中。
复恐为人侵匿,闻于麻城令君:用印托汝南王思延将军付余。
临终清白,历历不负,可谓千古奇事。

                  天启二年望日书于楚舟余清斋主人记

在认真研究以上几篇题跋后,我弄清了张远芬同志没有弄清的几个问题,同时也发现了张在考证中的几个错误。
1.《刘承禧题跋》及其有关问题,容放后面详谈。
2.《王稚登题跋》中提到的卖画者卢生,是个文物商人,以贩卖字画为生计,经常往来于江浙间。《野获编》卷二十六、《淳化阁帖》一条有这样记载:
“有吴人卢姓者,取泉州之最佳本重刻之,而稍更其波画,用极薄旧纸蝉翼搨之,装以法锦……,竟不能辩其赝也。
次公以三百金得之。其后卢生与同事者争阿堵,事露,次公与公瑕俱赧甚,不复出以示人。”
这个擅于以赝品充真迹欺骗士子的文物商卢生,与卖《快雪帖》给王稚登的那个卢生,当是一人,贩卖地点都发生在苏州一带。
3.“新都吴用卿”,即《余清斋主人题跋》中的“余清斋主人”,名叫吴廷,理由下申。
4.王稚登,《明史·文苑四》有其传记。
他生于1535年,卒于1612年,字百谷,明代著名文学家,善书画。祖籍太原,后移居苏州,与文震亨同居一地。
“吴中自文征明后,风雅无定属。稚登尝及征明门,遥接其风,主词翰林之席者三十余年”(《明史·王稚登传》),说明他与文氏家常有往来。
5.张远芬同志据《文震亨题跋》考证出刘承禧是文震亨的女婿的结论是错误的。
他在文中明明考证刘承禧约生于1560年,卒于1622年,“活了六十岁。”
而据《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和《中国人名大辞典》得知,文展亨生于1585年,卒于1645年,比刘承禧小25岁。
王稚登为《快雪帖》题跋时,文才二十四岁。观文跋。知道文的题跋时间是在王死后,因为跋中有“太原故征君”等语。
王卒于1612年,其时文也仅有27岁,怎么会有一个及笄的女儿嫁给比他大二十五岁的刘承禧呢?
再说,刘家在湖北麻城,距苏州数千里,又怎么会时时出入王稚登家,将其“所藏卷轴,无不寓目”呢?
我认为,文跋所指之婿,不是别人,正是文震亨自己,他是王稚登的女婿。
因为文跋开头就说,“余婿于太原故徵君,所藏卷轴,无不寓目。”此处“婿”字应作动词解,即文震享做王稚登的女婿。
张远芬同志批评别人捣错了句读,实际上是他自已恰恰在关键字句上点错了句读,把这句话当成“余婿于太原故微君所藏卷轴,无不寓目”。
再说,“徵君”一词,是指有学行之士,经诏书征召者曰“征士”,王稚登在万历中曾被诏修国史,未上而史局罢,文震亨在题跋中称他为“徵君”,正是出于晚辈对长辈的尊称。
从另一方面看,两家同居一城,交往较多,文震亨有机会对王家“所藏卷轴,无不寓目”。
以“书画擅名”的文震亨在岳父王稚登家见到《快雪帖》时的珍重之情,是不言而喻的。
人世沧桑,没料想此帖几经转辗,又落到吴用卿手里偶然得见,便自然地发出“可谓与此帖有缘”的慨叹。

《快雪时晴帖》

6.对《余清斋主人题跋》,张远芬同志说:“关于余清斋主人,只知他叫吴廷,其他不详。”
我可以稍稍补充一些关于他的资料。这个余清斋主人吴廷,就是《王稚登题跋》中提到的“新都吴用卿”,现有《野获编》卷二十六《小楷墨刻》一条资料为证:
近日新安大估吴江村名廷者,刻余清堂帖,人极称之,乃其友扬不器手笔,稍得古人遗意,然小楷亦绝少。
这个新安大估名叫昊廷,与《快雪帖》第四篇题跋的人同名,此其一。
其所刻帖称之为《余清堂帖》,而《余跋》署名为“余清斋主人”,堂斋号一致,此其二。
《王跋》有“新都吴用卿”语,《野获编》谓吴廷是“新安”人,征之史地,盖新都、新安实为一地,故城在今浙江淳安县西。
三国时吴置新都郡,晋更名新安,此其三也。执此三端,便可以把《快雪帖》的流传经过大致理清。
先是,书画经营商卢生携带《快雪帖》来到苏州,为书画家兼收藏家王稚登购去,后因要为幼子置办房产,又以三百锾价转卖给吴廷,因为吴廷是大文物商,又专门刻卖过法帖,知道《快雪帖》是稀世之宝,于是花重价购买下来。
而吴廷和刘承禧又是好友,“知交有年,博古往来甚多”,于是此帖又转手到刘的手中。
刘曾和吴一同到云间(上海)贩卖过古玩,并且带了吴的近千金值的古玩,吴由于别的事耽搁海上,于是刘携带吴的千金古玩回到了麻城。
天启二年,刘死于麻城,临终前开列帐单,以实物抵还欠吴的千金之值,《快雪帖》即为偿还物之一。
至此,《快雪帖》又完璧归吴。

三、关于刘承禧的家世

从沈德符的记载,我们知道刘承禧藏有《金瓶梅》全本。
从《快雪帖》后的题跋,我们知道他曾经营过文物。
从朱星先生的考证中,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大收藏家,除《快雪帖》外,他还收藏有《元曲》二百种。
然而关于他的身世,虽然戴望舒先生专门查考过《麻城县志》,朱星先生查了《明史》和《人名大辞典》,结果都一无所获,刘承禧的妻家到底是文氏还是徐氏,这关系到《金瓶梅》全本抄本来源的一个重要线索。
为了便于后面阐明问题,此处有必要再把张远芬同志根据《快雪帖》后四篇跋而考出的沈德符的关于《金瓶梅》那段话的两个错误略提一下:
1.沈德符说:“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
日本《大汉和辞典》,根据这句话把“延白”拆开,中间加点,变成了刘延、白承禧二人。
朱星先生说:“其实是一人,刘承禧字延白”。
张远芬同志根据《快雪帖》后题跋,考证“刘承禧的字是延伯,而非延白”。
于是下结论说,“沈德符错了,日本《大汉和辞典》和朱星先生也跟着错了。”
我不知道张远芬同志通读过朱星先生的考证没有,如读过,这种指责显然是断章取义。
因为朱星先生这段话说得很明自,“刘承禧字延白。白即伯,又《元曲选藏普叔序》中说:'顷过黄,从刘延伯借得二百种,云录之御戏监,今场与本不同。’可证刘延伯是一位大收藏家,并可证延白即延怕。麻城县属黄州府。”
再补充一点,古时“白”与“伯”通用,证据颇多,如古彝器铭文“伯”皆作“白”,《康熙字典》“白”亦作“伯”。
沈德符未错,朱星先生也未错,错的正是张远芬同志自己。

元曲选

2.沈德符说,“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即刘承禧的岳父是徐文贞。
朱星先生考证,“徐文贞公就是嘉靖时宰相徐阶,是江苏松江人,与王世贞同乡,……张远芬同志却根据《文跋》起首“余婿”二字,硬说“刘承禧的岳父根本不是徐阶,而是文震亨”,
他断言“沈德符记错了,因而朱星先生也就又考错了”,并声称,“《金瓶梅》的书稿并没有经过徐阶之手,而是刘承禧从文震亨家转抄来的。”
为了使自己的立论能够成立,张远芬同志便以一个“大胆”的假设为证据,说什么“由于同音字的关系,沈德符把'延伯’听成了'延白’,把'文震亨’听成了'文贞’……几年之后,沈德符再来追记这段话,'文震享’自然就成了'徐文贞’。”
张远芬同志的假设,毫无根据,只能证明自己的论点不可靠。
本文第二部分,笔者已考证了刘承禧不是文震亨的女婿。那么刘究竟是不是徐阶的女婿呢?回答是肯定的。
笔者从《野获编》中,查到有关刘承禧的家世凡六见,兹将这组资料有
关部分抄录如下:
1.华亭(笔者案:即徐阶,松江华亭人)武荫,盖与分宜(笔者按:即严嵩,江西分宜人)同事,不能独异。
然当其在相位时,已与陆武惠(笔者案:即陆炳)、刘太保二缇帅缔女姻。一在荆之景陵,一在黄之麻城。
后陆败被籍,高新郑(笔者案:即高拱,河南新郑人)欲以法并籍文贞,赖江陵(笔者案:即张居正,湖北江陵人)而解。麻城之婿,后亦以嫁中产不明,与妻侄辈争搆不休。
盖文贞学问杂权术,初欲收二弁以为用,不虞后之贻害也。
卷五·[勋戚]·世官
2.近代远结姻者,如嘉靖间松江徐文贞之结陆、刘二缇帅,皆楚人。
卷八·[内阁]

3.今上江陵在世,以同乡麻城刘太傅守有领锦衣,寄以心膂。适台臣傅应桢、刘台等以劾江陵逮问,赖刘调护得全。

夺情事起,五君子先后抗疏,拜杖阕下,亦赖其加意省视……刘后以厂珰张鲸株累罢归,而子孙貴盛不绝。

                卷二十一·禁卫·陆·刘二缇帅

4.麻城梅客生国桢大司马,少登公车,高才任侠,其中表刘思云守有,亦大司马天和孙,时领缇骑,与江陵、吴门二相相䁥而好文下士。

            卷十七·兵部·梅客生司马

5.近日江陵败,言官亦有疏,坐以谋反。……无论缇帅,不能出一语,……时掌锦衣麻城刘守有,故江陵所卵翼,驯至贵显,方惴惴虑株连波及。

      卷十八·[刑部]·刘东山

6.迨至今上,宪天法祖,宫府凛凛,而厂卫大抵相倚为重。如已丑锦衣大帅刘宁有一逐,而厂珰张鲸遂继之。

       卷六·[内监]·东厂
从以上资料可以推定,刘承禧的父亲就是万历时锦衣卫都指挥使刘守有。理由是:
1.刘守有与刘承禧都是黄州麻城人,而且又都姓刘,不能说是巧合。
2.上述资料第一、第二两条提到刘守有曾与徐阶缔儿女姻。
徐阶的两个女儿,一个嫁给右都督陆炳的儿子,一个嫁给锦衣卫都指挥使刘守有的儿子。
再证之以沈德符另一段记载:“今惟麻城刘承禧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问题就更加明显。
3.《快雪帖》后的《余清斋主人题跋》说:“余与刘司隶延伯寓都门,知交有年。”
说明刘承禧曾在北京住过很久。因何而住北京?正是因为父亲在京为缇帅近二十年,刘承禧才有机会随父同住京师。
4.从《余跋》得知,刘承禧曾做过司隶,这是较低级的武职。
由于他的曾祖做过兵部尚书,并“荫一子锦衣千户”。父亲又官居显赫之武职,刘承禧的武职可能也是恩荫获得。
5.刘承禧家藏有元曲二百种,他曾告诉臧晋叔,说是“录之御戏监”,一般人做不到,正因为他的父亲刘守有是天子驾前的仪卫大臣,且和厂珰关系至密,刘承禧才有条件借录这些秘本。
根据以上五点,我认为,徐文贞的麻城之婿,舍刘承僖而莫属。

《明史》

沈德符从小随祖父、父亲居住京师,直到中年以后,他的祖父、父亲去世,才返回南方,很可能他和刘承禧认识,而且经常有机会见面。
因此,他的记载是不容置疑的。朱星先生的考证也极有道理。我们把上述资料归纳如下:
刘承禧,湖北麻城人,曾祖刘天和,字养和(《明史》有传)正德三年进上,后以功加太子太保,官至兵部尚书,督团营。
父刘守有,字思云,万历初倚附张居正,身居缇帅要职,嘉靖年间与徐阶缔儿女姻。
万历十七年(1589年)罢官。从社会关系说,与梅国桢(麻城人,官至兵部右侍郎,《明史》有传)是中表。
刘承禧因武荫做过司隶,平时交游很广,可能由于父亲牵累而罢官,万历十七年后返回故乡。此后曾偕吴廷到云间(上海)贩卖过古玩。
另外,《快雪帖》后的《余跋》还提供了一些耐人寻味的资料:
“越二年(1622年),闻司隶仙逝矣!……余亦伤悼不已,因轻装往吊之。至其家,惟空屋壁立。
寻访延伯家事并所藏之物,云:为人攫去。
又问:《快雪帖》安在?云:存还与公。次日往奠其家,果出一账,以物偿余前千金值。
《快雪帖》后亦在其中。复恐为人侵匿,闻于麻城令君,用印托汝南王思延将军付余。”
跋文中“惟空屋壁立”、“为人攫去”、“侵匿”等字样,颇令人生疑,象刘承禧这样一个世家,而且和同县梅少司马沾亲,有谁想“侵匿”、“攫去”他的藏物呢?
对照《野获编》卷五·[世官]一条记载,我解开了这个谜。
这条资料说:“华亭武荫,……已与陆武惠、刘太保二缇帅缔儿女姻。……麻城之婿,后亦以嫁中产不明,与妻侄辈争搆不休。”
刘承禧的妻侄就是徐阶的孙子徐元春诸人,在嫁产问题上闹得无休止,据此可知,刘承禧的珍藏,大都这些妻侄们“攫去”或“侵匿”了,死后落得“惟空屋壁立”。

四、谁是《金瓶梅》最早付刻人

通过以上考证,我们知道了刘承禧不是文震亨的女婿,他的《金瓶梅》全抄本也不是录自文震亨处,因此,这条线索可以完全否定。
至于王稚登,虽然为刘承禧的《快雪帖》题过跋,现二人并不很熟,张远芬同志所谓“过从甚密”的考证,是从对《文跋》的误考得出的,不足为据。
王稚登家藏的《金瓶梅》抄本二帙,不是抄自刘承禧处,可能是抄自王世贞处。
《山林经济籍跋》中说“王大司冠凤洲先生家藏全书。
谢肇潮《小草斋文集、<金瓶梅跋>》中也说:“唯弇州(即王世贞)家藏者最为完好。”
再说王稚登与王世贞同府,二人极熟,他还出力救过王世贞的爱子。很大可能王稚登的二帙抄本录自世贞家。
张远芬同志说,《金瓶梅》最初刻本“是由刘承禧付刻的”。根据有二点:
1.刘承禧家有全本,“要印行全本,也惟麻城刘延伯承禧才有可能”。
2.刘承禧曾于1609年到过吴中,买下了《快雪帖》,并付刻了《金瓶梅》。
笔者认为,《金瓶梅》初刻本付梓人不是刘承禧。在说明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把《金瓶梅》问世前传抄过程弄清楚。
据我掌握的资料,传抄主要分为两路,上溯则可归为一。先列表表示,然后说明:
(刘承禧袁小修-沈德符一(冯梦龙寓目)
徐阶——(董其昌-袁中郎-谢肇制
另外金坛王太宇、苏州王稚登有散佚抄本;诸城丘充有十五卷,曾让谢肇制借抄过。
第一条传抄过程,沈德符已载之甚明。
第二条线索:袁传抄自董,有袁写的《与董思白书》《袁中郎全集》卷21)可证:“《金瓶梅》从何得来?……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
谢传抄自袁,又有袁给谢的信可证:“《金瓶梅)》料已成诵,何久不见还也?”(《钟白敬增定袁中郎全集》卷24)。
可能董抄自徐阶家,因为二人都是松江华亭人。其中第一条线索刘承禧抄的是全本,传抄到沈时,缺五回。
第二条线索传抄到袁时,只有十三卷。现在再返回来讨论初刻本的付刻人,显然不是刘承禧。
因为刘抄本是完整不缺的全本,而吴中初刻本“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

万历本《金瓶梅词话》

刘虽然到过吴中一带,并不是去付刻《金瓶梅》。
他一是去贩卖古玩,二是为嫁产事到妻家争搆。因此,可以排除掉刘承禧。
我认为,初刻本的付刻人可能是沈德符和冯梦龙,而冯的可能性最大。兹将理由其下:
(1)沈德符曾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到过北京,时年二十八岁,三年后从袁小修那里见到《金瓶梅》抄本,“因与借抄挈归”,当时是1609年。
沈原籍浙江嘉兴,后寓居苏州。南归后回到苏州。
(2)沈德符和冯梦龙是朋友,冯也是苏州人,字犹龙,又字耳犹,别号龙子犹,又号墨憨斋主人。是著名的话本小说“三言”的编纂者。
他不但是民间文学的热爱者和研究者,而且是杰出的通俗文学作家,生于1574年。
沈德符携《金瓶梅》抄本到苏州时,他三十五岁。当时见了这部抄本,其态度是“惊喜”,而且“怂恿书场以重价购刻”。
(3)沈德符说:“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据鲁迅先生考证,《金瓶梅》初刻本是“庚戌本”(1610年),这个时间可以和沈德符携至苏州的《金瓶梅》抄本的时间接起来。
(4)《金瓶梅》最初刻于苏州,证明原稿就在近旁,而当时沈、冯二人都居住苏州,手头又有这个抄本。
(5)初刻本原缺五回,而沈带至苏州的抄本正好缺五回,与付刻本数目相合。
沈德符说缺的五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大概补刻者就是他们自己,很大程度上是出自冯梦龙之手。
至于沈德符说,冯梦龙和马仲良都劝他付刻,而他担心此书“一出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词以对?……遂固篋之。”这只不过是开脱自己的遁词。
另有一种可能是,沈有顾虑不敢刻,是冯梦龙以借抄为名,拿去付刻的。否则沈怎会肯定地说:“此等书必遂有人版行”呢。
沈虽然明白《金瓶梅》是冯梦龙付刻的,只是佯作不知而已。
从沈的行为看,他喜欢《金瓶梅》,也希望尽快印出。不然他不会说“余恨未得见”,而且千方百计抄录来,带回家去。
以上是笔者关于《金瓶梅》付刻人诸问题一得之愚,商之于张远芬同志,献其可,去其否可也。

本文选自《徐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第3期。后收录在《<金瓶梅研究>高等院校社会科学学报论丛》(3),1984,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转发请注明。

(数据采集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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