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方式维护正当权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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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方式维护正当权益》

作者:   陈旭         网名:屠龙有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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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龙哥讲了,警察或者法院工作人员,提前杀死“已经被法院宣判死刑”的死刑犯,那么,“警察或法院工作人员”就会触犯刑法,成为杀人犯,被法庭审判坐牢或者枪毙。

我们就知道了:即便国家公职人员,法院的人或者警察,也无权“不按照法庭宣判”随便杀人。

《西游记》里,泾河龙王不按照玉帝圣旨随便下雨,就被玉帝降旨派魏征把泾河龙王杀了。

这个法庭宣判书,就相当于玉帝的圣旨。

所以呢,我们很多朋友不理解,认为对违法犯罪分子,人人得而诛之,这才是对的,这才过瘾。

问题是,老百姓的文化水平很低,你认为别人犯罪的行为,实际上很可能别人就没有犯罪……或者你认为别人犯了重罪,实际上别人犯了轻罪……如果图爽快,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乱杀一气……

你想到没有?犯罪分子也可以说,他认为你犯罪了,就“正当防卫”把你给杀了……这时候你已经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你到哪里讲理去?!

所以,认为别人犯罪,可以去法院起诉,采取合法途径。

比如于欢案,最明显的一件事,就是,对方一共来了11个人,在于欢杀死一人,重伤两人之后,对方至少还剩9个人,但对方剩下的人并没有把于欢杀死……可见,对方只是讨账,并无杀死于欢的意图。

于欢的行为,只是事先防卫,假想防卫。

于欢只是受不了刺激,激情犯罪,就把对方讨账的人给杀了……但是,某人欠债不还,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当老赖,这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吧?

欠钱不还,别人来要债,就把别人杀死?还有理了?!

有理去法院讲,动用凶器杀人讲理,就是犯罪行为。

高利贷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并不意味着,随便哪个老百姓就可以随便杀人,即便是已经被法院判处死刑的罪犯,都不能随便杀,何况高利贷这种还没有被判刑的人?当然也不能随便杀了。

你认为高利贷犯罪,你可以去起诉高利贷的犯罪行为。

随便杀死别人,肯定是不对的。

支持“只要认为自己有理,就可以非法随便杀人”的人,别人下次也可以随便杀你,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

你认为别人犯罪,你要采取合法手段,可以去法院起诉别人。

采取非法手段,随便杀人,就是涉嫌变成杀人犯,到时候被法院审判枪毙坐牢,自己倒霉。

我们要有法律意识。


龙哥(陈旭)当过工厂班长,汽车修理工、工业电工、基层有线电视播音员、公务员、开过网吧,做过保安员。

陈旭还当过主管、物业主任、制药厂办公室主任、酒店总监、建材营销总监、医院副院长、美资企业代理老总,董事长助理等各种职业。

当然了,龙哥工作中当然获奖多多了。(你想啊,有龙哥这种奇思妙想的人,不获奖才奇怪了呢!哈哈)

从社会最底层的保安员,用五年时间,历任班长、主管、主任、总监、老总;后又用了五年时间,成为老板。 十年时间,完成了从月薪600元的社会底层保安员到资产七位数老板的转变。

具有丰富的各行业营销、管理和职场经验的龙哥,特别喜欢交朋友。曾经指导天津手机公司的朋友获得了股权争夺战的胜利,也帮助湖南的老板获得了股权争夺战的胜利等……龙哥的粉丝中,下至高中毕业、上至博士、硕士等学历无所不包;职业从员工到老总、老板,遍布各行业。

跟随龙哥的朋友,已有多人成为各公司副总、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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