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当•适当•恰当

精当·适当·恰当

——浅议案例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运用

内容提要:要正确使用案例必须做到:(1)选用类型要精当。(2)运用时机要适当。(3)使用方法要恰当。

关 键 词:教学法   案例教学

案例以其具有的典型性、直观性、时效性和趣味性而被广大政治课教师喜爱。那么,在教学实践中思想政治课教师该如何在课堂教学中正确使用案例呢?我认为要正确使用好教学案例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精当。即选用案例类型要精当。教学过程中,经常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政治课教师都会有这种体会:如果选用的案例不具有趣味性、典型性和时代感,就很难达到预期的课堂教学效果。因此,选用案例是否精当是案例教学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在教学实践中选用案例要注意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1)新。就是选用的案例要新鲜,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比如,教师要阐述“青少年要有开拓进取精神”这一观点时,如果选用“张衡发明地动仪”这个案例来说明虽然也能说明清楚,但对学生来说毕竟有些陈旧和遥远。相反如果选用“中国工程院院士、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是怎样成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的”这个案例,则不但可以给学生讲清“开拓进取”的深刻内含,而且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时代气息。(2)近。就是选用的案例要切近学生的生活。“隔山打抢,难辨虚实”这是学生对教师在教学中所举的一些远离学生,远离现实的案例的确切评价。这样的案例不仅不具有说服力,而且还会让学生怀疑其真实性,削弱案例教学的实效性。相反,在教学中如果多运用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3)真。就是选用的案例要有事实依据。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案例,经不起推敲的案例,如果应用到教学过程中,不但不能说明思想政治有关的概念和原理,而且还会大大降低思想政治课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威信。(4)精。这里所说的“精”就是选用的案例必须是最贴切地说明概念和原理,最能引起学生兴趣,最有教育意义。如果在教学中对所选用的案例不加筛选,仅仅是为举例而举例,是泛泛举例,那就失去了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真正意义,有百弊而无一利。

二、适当。即运用案例的时机要适当。能否抓住有利的教学时机运用案例是案例教学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政治课教师在运用案例进行教学时,要抓住适当的教学时机,开展案例教学。(1)欲“引人入胜”之时。即烘托课堂气氛时使用。思想政治以其理论性、抽象性、思想性而让学生难以理解以至产生厌学心理。如果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或开头,或结尾,或中间穿插一些典型案例,给学生以新鲜感,这无疑会给学生带来强烈兴趣,起到引人入胜的作用。(2)需“画龙点睛”之时。即突出教学重点时使用。突出教学重点是一节思想政治课的中心任务。政治课教师为突出教学重点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找教学资料,设计教学方法来加以实现。因此,如果运用典型案例来突出教学重点,则是实现思想政治课教学目的的有效途径,就能起到画龙点睛的功效。比如,我在讲授“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一重点内容时,选用了“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贪污受贿被依法判处死刑”这一典型案例来加以说明。这个案例不仅充分证明了“公民在法律在前一律平等”这一重要法律原则,突出了教学重点,而且教育了广大学生,增强了他们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同时又表明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决心,起到了舆论宣传、监督的作用。(3)应“围魏救赵”之时。即突破教学难点时使用。思想政治课中的教学难点往往都是些知识性、理论性、抽象性很强的概念、原理或观点。政治课教师如果还采用过去的那种单纯说理、“填鸭式”教学方法来突破教学难点,其效果显然是不会理想的。如果这个时候能够正确运用典型案例来“围魏救赵”,就可实现突破教学难点的目的。比如,我在讲授“诉讼与审判的基本程序”这一内容时,为了突破“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的区别”这一难点,我采用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维护自己丈夫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多种诉讼”这一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秋菊所打的“官司”中分别包括哪些诉讼程序?这些诉讼又是如何进行的?结果,学生不仅在浓厚的兴趣中学到了知识,弄清了各种诉讼之间的区别,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教师也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教学难点,起到了事半功倍的功效。(4)望“醍醐灌顶”之时。即发出警醒、明示时使用。思想政治课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学除了要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和思想教育以外,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来提高全体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实现知识、能力、觉悟三者的高度统一。运用典型案例来说明深奥道理,给学生树立榜样、做出示范是提高学生思想觉悟的有效方法之一,能给学生以深刻的警示与激励,能起到醍醐灌顶的功效。比如,我在讲授“我们青少年要树立崇高理想”这一内容时,我选取了“革命烈士周文雍、陈铁军在刑场上举行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婚礼”这个典型事例,充分地说明了正是因为有了崇高而伟大的理想,无数革命志士才表现出如此的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的革命英雄气概。这个案例给学生的心灵带来了强烈的震撼,更加坚定了他们为中华之崛起而奋发努力的崇高信念,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

三、恰当。即使用案例方法要恰当。在教学实践中我们认识到,能否恰当运用案例进行教学是思想政治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所在。要恰当运用案例进行政治课教学必须注意以下四个方面:(1)力求全面具体,切忌顾比失彼。教师在进行政治课教学中,要始终牢记教书育人这一宗旨。如果只重视知识性和趣味性而忽视思想性和教育性,就会丧失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功能。比如教师在讲授“犯罪的本质特征”这一内容时,举例说:“一名只差一天就满14周岁的少年,为打游戏机与祖母发生争执,用极残忍的方法杀害了祖母,这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但他却没有被判刑,原因是他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人。”教师举此案例的目的是为了突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重性,但运用这样的案例则可能会诱导一些品行不良的学生学会钻法律的空子,甚至以年少不会被判刑为由,铤而走险去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坚持正面教育,切忌追奇猎艳。正面教育原则是思想政治课教育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加强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强有力杠杆。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教师一味追求有“趣味”,一味满足学生的“好奇”心理,而过分地讲述一些离奇古怪的案例,或过多地描述一些奸淫烧杀的犯罪情节,就会在学生中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这不仅有悖于思想政治课教学目的,而且也是教师职业道德所不容许的。(3)确保有的放矢,切忌随意评议。政治课教学中运用案例要有针对性,要力争达到案例内容与学习的知识点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案”“理”合一。如果教师对所采用的案例随意评价,妄加断言,就会给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有害的结果。比如,教师在讲授“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内容时,如果举例说:“人称‘中国烟王’、原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因大肆鲸吞国家和集体财产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从客观上讲他多少有些冤枉。因为他为国家和集体创造了巨大财富,每年创利税就达200个亿。”显然,该教师所举的这个案例不仅会极大削弱学生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正确理解,增大思想教育上的困惑与障碍,而且甚至还会产生错误的结果,形成“即使犯罪也情有可原”的错误心理。其实,教师举此案例的落脚点应是“不论是谁,不论功劳有多大,地位有多高,只要侵害了社会和他人的利益,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决不能让情感上的差异取代法律上公正。(4)注重典型引导,切忌涉案过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举例一个接一个,甚至搞案中案,把政治课上成案例堆砌会,让知识服务于案例,让学生沉迷于案例讲述中,就会严重削弱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功能,冲淡学生对政治知识的识记、理解和运用,是典型的本末倒置。教师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应注重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以开启他们思维的闸门,点燃他们智慧的火花,让学生在听课中思考,从案例中汲取,以达到预期学习目的。

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必须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功夫。”这就为我们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精当、适当和恰当运用案例进行政治课教学,不仅有助于提高思想政治课趣味性、知识性和教育性,而且还必将使学生在学习中的能力与觉悟得到较大提高,是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有益尝试。

(发表《思想政治课教学》杂志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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