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土:乾隆的皮鞭
——读《清代文字狱档》
翻开《清代文字狱》档,我看到这样一个世界——作为一国之君的乾隆挥舞皮鞭,驱使着众多的奴才与走狗,替他看管成群结队的牛羊,假如有那头牛不肯听话往前走,或那只羊脱离了大部队,抑或那头牛不肯安安静静吃草长膘的话,走狗就会扑上去狂吠,奴才就会挥着木棒追打。这些走狗奴才们啊,简直比他们的主子还尽心尽力。当然,主子的心思走狗奴才们永远无法猜准,否则还怎么做主子呢,所以,有时走狗奴才误伤了牛羊,主人心疼自己的财产受损,也会对他们怒斥一番的。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民族,曾经诞生了孔、孟、老、庄、墨子等巨人的民族,在乾隆和其他清代皇帝们满天飞舞的皮鞭下,就又放弃直立行走,重新匍匐在地,乖乖地用四个蹄子行走了!
在乾隆二十年三月丙戌《胡中藻等俟拿解到京交大学士等审拟谕》中,乾隆这样说道:“我朝抚有方夏于今百有余年,列祖列宗深仁厚泽,渐洽区宇,薄海内外共享升平,凡为臣子,自乃祖乃父以来食毛践土,宜其胥识尊亲大义,乃尚有出身科目、名列清华而鬼蜮为心,于语言吟咏之间肆其悖逆诋讪怨望如胡中藻者,实非人类中所应有。”而胡中藻究竟犯了什么罪呢?不过是在其《坚磨生诗钞》中写了“一世如日月”“又降一世夏秋冬”“一把心肠论浊清”。但乾隆认为“本朝定鼎以来承平熙皥盖远过之,乃曰‘又降一世’,是尚有人心者乎?又曰‘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
在乾隆眼中,天下既然是我的祖先打下的,就是我家的。我家提供肥美的水草供你们食用、繁殖,让你们不至受冻挨饿,你们还不知感恩,还要发牢骚,简直不是“人”!只不过这里的人等同于牛羊而已。这种不听话的牛羊,留着何用,最后,胡中藻“依大逆凌迟处死,该犯的属男十六岁以上皆斩立决”(《核定胡中藻等罪名旨》)。
在《伪孙嘉淦奏稿案》中,乾隆这样批示:“此等悖逆诬谤之词肆行传播,实为风俗人心之大害……盖此案捏造首犯固为罪魁,其辗转传抄罔识天高地厚,已非我国家豢养黎民之所应有……”(《金汝政当以谋逆首恶如罪谕》)黎民不过是我国家所豢养,而国家就是我家的呀,我豢养黎民如豢养鸡鸭猫狗一般耳。同一案中,他告诫这些牛羊们,“凡属此案例应拟罪人众,蒙朕格外宽宥,务宜痛自改悔,动尊君亲上之天良,戒造言喜事之恶习,安静守分,庶不致良苗化为稂莠,永受朕保全爱养之恩”(《正犯已得昭告中外谕》)。你们这些牛羊啊,要安守本分,静静吃草,好好长膘,不要乱叫胡跑掉膘,更不要把我的一片好心当作狼肝肺!乾隆的期望说高也不高,主子自然有豢养保全爱养之责,牛羊也有安静守分吃草长膘之任啊,要不,养你们干什么呢?
而牛羊是不准称呼主子名讳的。乾隆四十二年十月,江西新昌县举人王锡侯因为删改《康熙字典》,另编了本《字贯》被举报,乾隆看后勃然大怒:“……及阅其进到之书第一本序文后‘凡例’竟有一篇将圣祖(康熙)、世宗(雍正)庙讳及朕御名字样悉行开列,深堪发指,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将王锡侯迅速锁押解京严审治罪谕》)国法不过是他家的法律,人心也不过是他的人心而已!最后,王锡侯被斩决,其三子四孙也被秋后处决。办理此案不利的江西巡抚海成也被判处秋后处决。其他被处分官员亦不在少数。牛羊的本分是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吃草喝水长膘,这样主人才会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假如你吃着牛羊的草,而去思考人的事情,那就危险了,王锡侯就是最好的例子。
非但牛羊也,就是那些千方百计讨主子欢心的走狗,一旦不安本分,惹厌主子,也会引来杀身之祸的。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十八日,身为大理寺卿的尹嘉铨上奏折为其父尹会一请谥号被乾隆斥责,这个笨走狗不知悔改,居然随后又上奏折请求让其父“从祀文庙”,这下激怒了乾隆,他朱批道“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他觉得,眼前的这条走狗不听我的话,反复狂吠,恐怕是患上了狂犬病,非处置不可,“今尹嘉铨乃敢妄称已在德行之科,既为请谥,复请从祀,如此丧心病狂、毫无忌惮,其视朕为何如主耶?”最后尹嘉铨被抄家,“此种败类自断不可复留,尹嘉铨着加恩免其凌迟之罪改为处绞立决,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尹嘉铨免其凌迟之罪谕》)。由此,乾隆不得不再一次告诫手下的奴才走狗们:
此朕为世道人心起见,不得不明示创惩以昭炯鉴,凡内外大小臣工天下读书士子均当洗心涤虑,各加儆惕,引以为戒,若再有如尹嘉铨之狂悖不法,一经发觉断不能复邀尹嘉铨之末减也。(同上)
鹰犬只不过是用来看管牛羊的,还应适当地同主子保持一定距离的。
有些越轨的牛羊即使已经死了,但为了教育其他牛羊,也万万不能放过的。《清代文字狱档》中收集的唯一雍正朝的案件便是“曾静遣徒张倬投书案”,先是湖南郴州人曾静遣其徒张熙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其造反,由此深挖下去,牵扯出已故吕留良的诗文,及吕之子吕毅中,雍正为此气愤地写道:“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吕留良于我朝食德服畴,以有其身家、育其子孙者数十年,乃不知大一统之义,其日记所载称我朝或曰清、或曰北、或曰燕、或曰彼中,至于逆藩吴三桂连书亦称曰清、曰往讲,若本朝〔与〕逆藩为邻敌者然,何其悖乱之甚乎?”(《吕留良罪大恶极谕》)是啊,没有我大清王朝,怎有你吕留良一家,吕留良你算个什么东西!你却不知感恩戴德。如此之人,怎能一死了之。最后,“吕留良、吕葆中俱着戮尸枭示,吕毅中着改斩立决。其孙辈俱应即正典刑,朕以人数众多心有不忍,着从宽免死,发遣宁古塔给与披甲人为奴,倘有顶替、隐匿等弊,一经发觉将浙省办理此案之官员与该犯一体治罪。吕留良之诗文书籍不必销毁,其财产令浙江地方官变价充本省工程之用”(《将吕留良等戮尸枭示谕》)。
不但戮尸,就是其衣冠也不能留着。在“屈大均诗文及雨花台衣冠冢案”中,乾隆指示,“阅屈大均文内有雨花台葬衣冠之事,此等悖逆遗秽岂可任其留存?着传谕高晋(两江总督)即行确访其处,速为刨毁,毋使逆迹久留”(《着高晋确访雨花台葬衣冠之事谕》)。如此对待那些不听话的牛羊,亦可谓彻底矣。
乾隆所举起的皮鞭上,还可以裹着丝绸、彩带,从而使其看上去不那么恐怖。在依大逆凌迟处死胡中藻,将其家十六岁以上男皆斩立决后,乾隆这样写道:“朕御极以来从未尝以语言文字罪人,在廷诸臣和进诗册何止数千万篇,其中字句谬戾亦所时有,朕皆不加指摘,何恶于胡中藻一人,实以其所刻《坚磨生诗》内连篇累牍,无非谤讪诋毁之词,不惟谤及朕躬,且敢诋毁国家。”(《核定胡中藻等罪名旨》)还有“朕办理庶务大公至正,轻重务期得中,过犹不及皆所不取”(《陈安兆著书案》)。只是不知,这些裹在血淋淋皮鞭上的丝绸、彩带,能掩盖其血腥气吗?
希腊有剧场,罗马有斗兽场。剧场者,演出悲喜剧,探讨人的命运是也。斗兽场,罗马市民以流血为娱乐是也,比及古希腊,已然堕落。但无论如何,都远不及满清的圈全国为一大文字狱耳,举国之民,不为牛羊,即为走狗奴才,统统笼罩在主子皮鞭的淫威之下。在这座大监狱中,鹰犬们从天下地上,时刻监视着牛羊们的一举一动;即使如此,牛羊们还是动辄得咎。于是读书人“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粮粱谋”(龚自珍《咏史》)。如果说满人在征服汉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杀人如麻、血流成河,仅仅消灭了反抗者之肉体的话,则高扬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上空文字狱的皮鞭,既消灭汉人之肉体,又伤及他们的精神。且精神的伤害犹如神经受损,一旦损坏,永难恢复,肉体虽在,行尸走肉耳。诚如林贤治所言,“长久的奴役比战争更可怕,一面培养傲慢,一面培养卑怯,使自由精神日渐沉沦”。乾隆死去已二百多年,清朝覆亡也已一百多年,但乾隆高高扬起的皮鞭,似乎就还未完全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二O一七年二月廿五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