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海口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
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我省行动方案,根据《海南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
知》和《海口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学
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
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招生
入学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户籍优先,免
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及适龄儿
童、少年入学条件安排入学,切实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
年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
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
育。
(二)坚持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
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学生,
1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
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龄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办法
第一类: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
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
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
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
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
明材料)。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
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
2居住满二年,原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符合条件的
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
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周边公
办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
时间自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连续满 2 年以上(房屋租赁证
落款时间应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
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
的,参照本条第 1 或 2 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
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 1 或 2 项提供。
第二类:海口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且在本市城区有
合法稳定住所。海口市乡镇指我市主城区外围 16 个乡镇,
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
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
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3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
有住房实际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
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
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
明材料)。
(3)父母一方最近 1 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
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缴纳
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
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
居住满二年,原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符合条件的
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
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周边公
办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
时间自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连续满 2 年以上(房屋租赁证
落款时间应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
4(3)父母一方最近 1 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
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缴纳
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
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无第二处住所的,
参照本条第 1 或 2 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
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 1 或 2 项提供。
(3)父母一方最近 1 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
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缴纳
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第三类:非海口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 2 年以上的
《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
法稳定住所。
1.自有住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
房实际居住的,原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 2 年
5以上(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连续满 2 年)。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
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
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
明材料)。
(4)父母一方最近 1 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
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缴纳
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2.租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
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原则由划片
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
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
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 2 年
以上(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连续满 2 年)。
(3)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
时间自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连续满 2 年以上(房屋租赁证
落款时间应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
(4)父母一方最近 1 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
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缴纳
6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3.随祖辈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
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
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
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
起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 2 年
以上(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连续满 2 年)。
(3)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 1 或 2 项提供。
(4)父母一方最近 1 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
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 2021 年 8 月往前推算。缴纳
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第四类: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
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办法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
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住房材料参照海口市城区户籍的自有住房或租房
7的要求提供。
(二)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申请学位 7 月 16 日 9 时至 23 日 24 时。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城区公办
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
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同时将户籍、住房等
入学所需材料拍照并清晰上传。
“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录入口:1.“海
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2.码上办事 APP。3.海口市教育局
官网 http://jyj.haikou.gov.cn。4.椰城市民云 APP。
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本市城
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因特殊情况错过登记的本市城区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可于 8 月 5 日至 7 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
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在辖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入学。
7 月 23 日 24 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
修改。
2.整理报名信息 7 月 24 日至 25 日。
学校整理报名信息,在平台上完成片区确认等工作。
3.入学信息审核 7 月 26 日至 8 月 9 日。
学校采取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两种形式进行入学信息
审核。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申请记
8录中查看审核结果。
(1)线上审核,7 月 26 日至 8 月 4 日。申请人填报的
入学信息将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主要比对核验户
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
租赁证,社保等信息。学校按照比对核验结果,对入学信息
进行审核,并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
(2)线下审核,8 月 5 日至 9 日。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
则,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学校主动告
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
上传,学校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核。个别信息需核实的,学校
可组织人员统一到相关职能局查询。确需现场核验的,学校
主动通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学校进
行核验。如需要实地入户核查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学校根据线下审核情况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
审核不通过的,学校要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
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4.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8 月 5 日至 12 日。
学校结合审核进度分批次在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
时间不少于 3 天。
5.新生报名注册 8 月 13 日至 15 日。
学校可分时段、分批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避免
人员聚集。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到校办理
9报名注册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
该校入学资格。
6.学校整理数据 8 月 16 日。
学校整理数据,为已到校注册新生建立学籍。
7. 8 月 17 日,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三)其它说明
1.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
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
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
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
(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
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实际居住地
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
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5.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
户区拆迁完成满 2 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
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
置地申请入学。
106.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
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
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
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 JW202 表,
申领的 JW202 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
口管理。
8.居住证、房屋租赁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 1
月至 5 月期间中断续证的,可视为延续。
9.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
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10.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
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五、乡镇公办学校招生
各镇村中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流
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7 月 16 日至
23 日报名期间,申请人按学校招生方案要求向乡镇学校申请
学位,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
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
注册入学。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办法
111.招生原则。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
划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
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海口市范
围内招生,优先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
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招生不足的,按管理
权限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可跨市县招生。民办学校依据报
名志愿录取新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
名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
取。
2.录取办法。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
随机派位三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
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第一序位:政策性直招
主要有两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
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
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
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
女。
审核要求:教育优待类按本细则第七条(三)办理,由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详见附件 4)。民办学校(集团)教职
员工适龄子女,教职员工须参加本市社保(缴纳单位为本校
或集团)。学校对教职工信息登记造册报主管教育部门。教
12育部门通过海南省大数据平台核验社保信息。
第二序位:对口直升初中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升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小
学阶段在民办学校毕业,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申请对
口直升人数少于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对口
直升人数超过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
取。
审核要求:学生小学阶段应在该民办学校毕业。申请人
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递交书面入学申请(监护人须签字)。
学校对申请直升学生信息登记造册报主管教育部门。教育部
门通过学籍系统核验学籍信息。
第三序位:随机派位
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
志愿。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少于该校随机派位计划数时,全部
录取;报名人数超过随机派位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录取。如随机派位后,学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跨海口市
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以上招生方式。
审核要求:教育部门通过海南省大数据平台核验适龄儿
童少年的户籍和居住证信息。
(二)招生程序和日程安排
1.网上申请学位 7 月 16 日 9 时至 23 日 24 时。
13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
平台”,登记入学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
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
内进行网上报名(提示:教育优待对象、教职工子女、对口
直升初中也须在网上报名)。
7 月 13 日至 16 日,需对口直升初中的学生,申请人应
在规定时间向学校递交书面入学申请。
7 月 17 日,学校整理政策性直招(教职工类)信息表和
对口直升初中学生信息表。
7月18日,民办学校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政策性直招(教
职工类)信息表和对口直升初中学生信息表。
7 月 19 日至 20 日,教育部门整理教育优待对象、教职
工子女、对口直升初中学生等信息。
7 月 21 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
升初中后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家长可参考剩余招生计划数在
报名平台修改报名信息。
7 月 23 日 24 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
更改。
2.派位录取 7 月 24 日至 8 月 4 日。
7 月 24 日至 31 日,市、区教育局分批次将符合政策性
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和依志愿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
14的学生直接派位到学校。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需参加电脑随
机派位学校名单。
8 月 1 日至 4 日,市、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
布随机派位结果。
8 月 5 日,选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系统
自动将该生信息返回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
家长如选择就读其它民办学校,可自行联系。
3.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8 月 5 日至 7 日。
学校在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为 3 天。
4.新生报名注册 8 月 8 日至 12 日。
学校通知拟录取学生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监护人不
在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民办学校
不得拒绝接收已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5.补录 8 月 31 日前。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自主招生。8 月 20 日前,
优先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
的适龄儿童少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
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
范管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单位要成立招
15生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生工作。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
组织和具体实施,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
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群众、家长和学生的接待和政策
解释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和新
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
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要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
效和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
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
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
教育优待。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受理单位依照国家、
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在规定
时间内送至海口市教育局。市、区教育局根据有关办法并结
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将教育优待名单发至相关学校,
学校保障其入学。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附件 4。
(四)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
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
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
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
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
16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
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
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
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
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
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
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强化过程监管督查问责。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
机制、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
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
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密、严格、
严谨。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和严肃
查处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
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
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
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
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
17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
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68724590。
附件:1.2021 年海口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
计划和招生范围一览表
2.2021 年海口市乡镇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
计划和招生范围一览表
3.2021 年海口市民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4.2021 年海口市义务教育政策性优待办理程序
5.2021 年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市、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窗口
7.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地址和招生咨询电话
1819
附件 1
2021 年海口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一览表
市直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1
海南白驹学校
20
1000
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
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
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
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
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
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
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
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2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19
855
长海大道、长庆路以西,长滨西五街以北(至海边),粤
海大道以东。
3
海口市海景学校
8
400
和平大道(自海甸四东路路口北段)以东,海甸四东路以
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4
海口市长彤学校
6
300
长滨路以东,海秀快速路以北(至海边),长彤路以西;
绿地海森林小区;博抚村、传桂村、道盖村、昌明村原村
民。
5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滨海校区
10
500
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
路以西。
6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西海岸校区
10
500
永万路以西至长彤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
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7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美丽沙分校
6
270
甸昆路(海甸岛段)、世纪大道以西;恒大美丽沙片区。
8
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
海府校区
6
300
海府路单号(从 1 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
号(从 8 号至 50 号蓝天路路口,42 号、44 号、46 号除外),
和平南路单号(25—37 号)、和平南路双号(38 号、40
号、42 号、54 号),红坎坡 1—64 号。
9
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
海甸校区
8
400
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
路以北,安民路(全段)以西,世纪大道以东。
10
海口市港湾小学
8
400
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
国贸路以北(东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
11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海口实验学校
8
320
大英一街(沿规划段至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东侧规划道
路)以南,大英山东四路以西,五指山路以东,大英山西
二街以南,国兴大道以北;海航豪庭。20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12
北京师范大学
海口附属学校
6
270
1.琼山大道以东,椰海大道以北,白驹大道以南,权拥
西村、美庄小区、用创村以西。新岛村委会原村民。
2.椰海大道以北,白驹大道以南,琼山大道以西至南渡
江一片(新建学校建成后还将重新调整招生范围)。
13
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
6
270
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绕城高速以南部分,即海南环岛高速
以南,美安四街以北,粤海铁路线和美杨路(规划)以
东,疏港公路以西。美岭村委会、美鳌村原村民。
秀英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14
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
10
500
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路以
东、丘海大道以西、滨海大道以南、丘海一横路以北一
片;港进路和港集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至石油库一片。
15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7
350
秀华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秀英大道以东、丘海大道
以西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南海大道以
北、海玻路以南一片;海盛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科
技大道以西一片。
16
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
7
350
书场村、海南五金仓库;秀英大道至海港路以东、丘海
大道以西、丘海一横路以南、秀华路以北一片;秀英大
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海盛路以南、海玻路以北一片。
17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小学
6
300
长海大道、长庆路以东,长滨路以西, 海秀快速路以北
(至海边)。长德村委会。
18
海口市海秀中心小学
6
300
南海大道以南、富康路以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
东一片;海秀镇新村。
19
海口市永庄小学
2
100
永万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南,椰海大道以北;永庄村;
永庄水库区域。
20
海口市秀华小学
4
200
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东,海榆中线以西;富康路(东
西走向)以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椰海大道
以北;周仁村、儒益村、业里村。
21
海口市丘浚学校
6
300
南海大道以南,丘海大道以西,金福路以东,白水塘路
以北一片;锦地翰城二期(秀英片区);翰林西苑(秀
英片区);水木清华;海秀镇水头村。
22
海口市秀英区康安学校
9
450
长滨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北的时代城、金地自在城、永
和花园、永秀花园,康安村委会。环球 100 宝龙城小区。
23
海南师大海口新海学校
6
300
粤海大道以西一带,荣山村、拔南村以北(不含荣山村、
拔南村)。21
龙华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24
海南省农垦直属
第一小学
7
350
海秀中路 100 号(二供南院)至海垦天桥路口路段以南
(不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华垦路;农垦西大院;海垦
路从海垦天桥至金岭路以东,金岭路以北。
25
海南省农垦直属
第二小学
9
450
金垦路北侧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金岭路路口,南
面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农垦设计院;金岭路自金
垦路口起东边南侧;金宇东路以南(含金宇东路以南门
牌号,但不含金宇东路以北,属第二十六小学面前坡校
区范围);南沙路西侧(含南沙路以西门牌号的居住户)
至滨涯路口;滨涯路与金牛路(南段)交叉口起至南沙
路以北;金牛路(北段)以西的农垦设计院和金牛佳园。
26
海南省农垦直属
第三小学
7
350
南海大道以北(西与丘海大道交界、东与金牛路交界);
滨涯路以南(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范围),
丘海大道以东;海垦路从金岭路至滨涯路口以东,金岭
路沿金垦路至农垦设计院以西(不含农垦设计院);翰
林西苑(龙华片区),南海幸福城;海口市农业科学研
究所。
27
海口市第九小学
6
300
解放西路(含永兴街);龙华路从友谊天桥起至玉河天
桥路段以东;大同一横路和大同二横路(门牌号)。
28
海口市第十一小学
(广场校区)
8
400
大同路,大同里、大同二里、大同三里,公园路,大英
西路,万国西路、海秀东路单号自乐普生至彩虹天桥,
义龙东路,大同南街,龙丰路。
29
海口市第十一小学
(义龙校区)
5
250
海秀东路单号自彩虹天桥至南大桥,龙昆北路单号自海
秀东路路口至龙华路路口、义龙西路、义龙后路、义龙
横路、龙昆里、龙昆南路双号自南大桥至南沙路路口,
正义路(龙昆南正义路路口起,西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
院,南至南沙路),南航西里。
30
海口市第十二小学
3
150
义兴街,义胜街,富兴街,竹林村,得胜沙路,龙华一
横,彰兴街,滨海医院,龙华路以东(得胜沙路起至东
方广场一带)。
31
海口市第二十小学
4
200
1.老庙片区:滨海大道31 号连接盐灶路 60 号的小巷起
沿盐灶路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口,南至盐
灶路止);2.八灶片区:八灶街以东(北至滨海大道,
东至龙华路,南至玉河路止)。
32
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
(西校区)
8
400
海秀路南大立交桥以西(南至奥林匹克花园(含金牛岭
公园宿舍),北至水英双拥市场路口);金垦路 1 至 7
号(金垦路与金宇路口交叉路口止);一供,侨中里、
碧湖家园;华海路(即龙华路连接龙昆北路,连接海秀
路,连接龙华西路闭合区域)。22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33
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
(东校区)
6
300
1、南沙路以东片区:东至龙昆南路,南至坡博村(不含
坡巷村片区、豪苑路连接豪巷街以南片区,属金盘实验
学校招生范围),西至南沙路(不含南沙路以西门牌号,
属于农垦二小招生范围),北至南沙路正义路口。
2、金宇东路以北(即挂金宇东路以北门牌号居住户,金
宇路东路以南门牌号居住户属农垦二小招生范围);正
义路(正义社区)、南航西里。
34
海口市龙华小学
(龙华校区)
5
250
月朗新村(含原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龙昆上、下村,
龙阳路,龙华路玉河天桥以西至南大立交桥,龙昆北路
东边龙华路口至玉河路口止、滨河路(含龙华路 21 号友
谊住宅小区),龙昆下新村(注:龙昆下村搬去龙昆下
新村的农业户口,其他属玉沙实验学校)。
35
海口市龙华小学
(城南校区)
3
150
迎宾大道以东的龙华行政区(城西镇薛村)、春天里、
恒大二期。
36
海口市滨海小学
4
200
1.原八灶街以西玉河路以北(北至盐灶路,西至龙昆北
路,南至玉河路止);2.滨海大道 31 号直至盐灶路起以
西(北至滨海大道,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盐灶路止)(海
德公馆属于第二十小学招生范围)。
37
海口市城西小学
6
300
坡巷路连接城西路和学院路以东片区(北至南海大道,
东至龙昆南路,南至椰海大道)。
38
海口市海燕小学
7
350
南航部队,头铺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大学(城
西校区)。
39
海口市苍西小学
4
200
苍西村、苍东村、锦地翰城(一、三、四期)、紫竹园、
丘海警苑、碧桂园(中央首府);椰海大道以南,东至
高坡村范围(不含高坡村),丘海大道以西的龙华行政
片区。
40
海口市丁村小学
3
150
凤翔路西路 1 号到 65 号(单号),丁村路口城南路以西
至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西路南侧至椰海大道丁村路段。
41
海口市高坡小学
2
100
椰海大道以南(东至迎宾大道,南至高坡村、沙坡村片
区、西至高坡村范围,及椰海大道以南临近高坡村区域)
42
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
21
1050
海垦路以西(北至海秀路,南至滨涯路,农垦西大院除
外);海濂路以东;顺发社区;海垦一社区;海垦二社
区;金山小区;友谊路。23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43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15
750
金盘开发区;金盘路;南海大道保税区路口起以东(南
至白水塘路,东至坡巷路和城西路交汇处(不含坡巷路
以西,属城西小学范围);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
至金牛路南段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
山片区);坡巷村、豪苑路、豪巷街以南片区(含挂该
路段门牌号的居住户)。
44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大样校区
1
50
迎宾大道以西(大样村)、恒大文化旅游城一期。
45
海口市海瑞学校
10
500
1.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一(北至滨海大道,东至文华路,
南至海秀中路)(不含文华东路,属玉沙学校范围);
2.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二(北至海秀中路,南至滨涯路,
东至海濂路);濠江花园、丘海大道(电力村、椰海山
庄、水利水电综合公司);海秀路(边防检查站、省茶
叶加工厂仓库、土产进出口公司仓库 123 号、省药材仓
库 134 号、省扶贫公司 138 号、省农机公司 139 号、宝
迪花园);丘海大道滨涯路(滨涯村);海瑞后路(光
华厂、粮油进出口公司);滨涯花园新村。海濂路以西。
46
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
10
500
1.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东至玉兰路,西至世贸北路);
2.滨海大道以南(东至玉沙路,西至世贸东路,南至金
龙路),含金海广场、怡和花园、军安花苑、秀英炮台
景点管理处、格林梦墅、华秀小区;3.国贸路以南(东
至龙昆北路,西至玉沙路,南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
(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路)、文华
东路。
47
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
8
400
广场路、广场横路,新华南路单号,新华南路双号自新
民西路路口至东湖路路口,新民西路单号,新民西路双
号自西门外至新华南路路口,博爱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
口至东湖路路口,东湖路,居仁坊,文明西路,园内里。
解放东路及横巷,新华北路,人和坊,中山路,大兴西
路,中山横路,长堤路(从博爱北路口至新华北路口),
博爱北路西侧(解放东路口至长堤路),海秀东路单号
1 号(原广播电视台)至大英西路路口。
48
海口秀英学校(民办)
2
100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49
海口市龙华区山高
实验学校(民办)
3
150
椰海大道以南,学院南路以东,美舍河以北,迎宾大道
以西的闭合区域。(招生范围实行动态调整)。24
琼山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50
海口市琼山文庄
第一小学
11
550
东至琼州大道(建国路口至高登东路口以西);西至中
山路、马鞍街(从建国路口,沿中山南路,沿忠介路,
沿马鞍街,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交美舍河以东);
南至美舍河(中山南路至高登里二横,沿高登里二横,
沿高登东路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北);北至建国路(琼州
大道路口至中山路路口以南)。
51
海口市琼山东门
第一小学
8
400
东至兴丹路(高登东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琼
州大道、高登里二横(红城湖路口至高登东路口,沿高
登东路至高登里二横以东);南至美舍河(高登里二横
处至高登东路,沿高登东路至兴丹路口以北);北至红
城湖路(兴丹路口至琼州大道以南)。
52
海口市琼山第二小学
13
650
东至中山南路(朱云路与中介路交叉口,沿朱云路,沿
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美舍河交叉口以西);西至龙
昆路(板桥路口沿龙昆路至凤翔路交叉口以东);南至
凤翔路(龙昆南路口至美舍河,沿美舍河至中山南路交
叉口以北);北至大路街、板桥路以南。
53
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
9
450
东至琼州大道、中山北路(琼州大道与红城湖路交叉口,
沿琼州大道,沿建国路,沿中山北路,沿忠介路,沿马
鞍街至高登西路口以西);西至朱云路(朱云路与红城
湖路交叉口至高登西路口以东);南至高登西路(朱云
路口至马鞍街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
琼州大道路口以南)。
54
海口市琼山第四小学
7
350
东至海府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
龙昆南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东);南至红
城湖路(龙昆南路口至海府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
(海府路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除海航豪庭南苑外)
55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
15
750
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博雅路口以西);西至东线高
速公路(琼州大道与桂林下路交叉口沿桂林下路,沿凤
翔路,沿东线高速公路至椰海大道交叉处以东);南至
椰海大道(椰海大道与东线高速交叉处,沿椰海大道,
沿新大洲大道,沿合北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博雅
路以南。
56
海口市琼山第六小学
4
200
东至朱云路(大路街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博
巷路(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大路街
(大路街、板桥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
龙昆南路口以南)25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57
海口市琼山第七小学
8
400
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路口至博雅路路口以西);西至
美舍河(红城湖路与兴丹路交叉口,沿兴丹路,沿高登
东路,沿美舍河至新桥路口,沿省干部疗养院围墙,沿
桂林上路 147 号、108-1 号至桂林下路路口以东);南
至博雅路(博雅路、桂林下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滨
江路口至兴丹路口以南)。
58
海口市琼山区攀丹小学
4
200
东至滨江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
海府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东);南至红城
湖路(海府路口至滨江路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海
府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
59
海口市琼山第九小学
5
250
东至南渡江,西至东线高速公路;南至新大洲大道琼山
中学高中部;北至椰海大道(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
交叉口,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林村路至响水
河以南,不含世纪佳城南院和琼山江畔公寓)。
60
海口市琼山第十小学
3
150
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南(郑村、北拱村、北汉
村、尚道村、美元村、北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
村)。
61
海口市琼山第十一小学
4
200
玉雅村、王李村、玉吴村、玉成村、玉苍村、大路村、
公务村、沙上村、石塔。
62
海口市琼山第十二小学
4
200
永乔村、兴民村、美爱村、 珠良村、永田村、文森村、
玉洲村、梧大村、新潭村。
63
椰博小学
10
550
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翡翠水城路口以西),西至新
大洲大道(林村路口至合北路口以东),南至林村路(沿
林村路至响水河以北,及世纪佳城南院和琼山江畔公寓
2 区),北至合北路。26
美兰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64
海口市英才小学
9
450
市四中;琼苑路以南、海府路单号(琼苑路口至海府一
横路口一带),海府一横路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
舍河三号桥),白龙南路(从中法大厦至武警大厦,美
舍河南边一片,含和邦路住户)、美祥路 3 号。
65
海口市龙峰小学
11
550
五指山路以东(含沿街铺面),三角池至五指山路口以
南一片(包括东湖里,龙舌坡),蓝天路(从海府路入
口至五指山路口段以北一带),海府路 46、48 号,龙舌
后路。
66
海口市第七小学
2
110
和平南路(单号 1—23 号,双号 2—34 号)、建山里、
上坡村(上、下村);君尧村、美舍路(东风桥西至中
法大夏止)、文明东路(从文明天桥至东风桥西的南侧)。
67
海口市第八小学
2
100
联桂坊、博爱南路东侧(文明路口至海府路口)博爱南
横路、南门新村、大英里、南联路、文联路附近一带住
户,红坎坡 65—尾号(含工商行银苑新村宿舍)。
68
海口市第十三小学
3
150
博爱南路东侧(新民路口至文明路口)、龙文坊、龙兴
坊、文明中路(至和平路路口止)、文明一、二横路。
69
海口市第十四小学
3
150
振龙坊、大东路、大兴东路、博爱北路东侧、水巷口、
新民东路、塘边路、牛角村;新风里;和平北以西(三亚
上、下、后街)住户。
70
海口市第十六小学
6
300
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东路路口南边)以东一
带,海达路以东一带住户。
71
海口市第二十一小学
2
100
振东街居委会辖区、长沙坡、长堤路(以临江楼至酱料
厂)等住户。
72
海口市第二十八小学
8
400
蓝天路(原机场西路段和原机场 1 号至五指山路口),
海秀东路(南侧从五指山路口起至南大桥止),龙昆南
路东边至新建国兴大道路口,五指山路以西(包括五指
山路临街门牌住户),自来水厂。
73
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
6
300
海甸四西路以南(含拦海村)、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不
含水岸星城 A、B 小区)
74
海口市第三十四小学
3
150
青年路北侧(东至朝阳路口以西一带)、文明东路南侧
(白龙路口至朝阳路口)一带住户,文明东北侧板桥路
口 57 号至武警医院 27 号。
75
海口市美兰实验小学
10
500
文明东路以北,和平北路以东,长堤路(和平桥至白龙
北路口)以南,滨江路(白龙北路至文明东路口)以西
(其中不含文明东路 224、228 和 236 号,美都建材城,
白龙北路 238 号,岭下村住户,文明东路 29 至 57 号)
76
海口市白沙门小学
6
300
和平大道以西,海甸四路以北(不含海大和拦海村),
安民路以东,怡心一横路以南。27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77
海口市白龙小学
4
200
青年路南侧(东至美苑路口),白龙南路(东侧从青年
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不含市四中;西侧从文明东路
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文明东路(东风桥东至白龙路
口)、岭下村住户(不含岭下村廉租房小区)。
78
海口市龙岐小学
7
350
海府路(西边从蓝天路口至大英一街海府路口)、东边
从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蓝天路南侧(从海府
路口至五指山路南路口)、 海府一横路南侧一片(从海
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止);美舍河以西(北至美舍三号
桥,南至国兴大道)。大英山西三路以东,五指山南路
以西,蓝天路以南,国兴大道以北一片。大英山东四路
以东,海府路以西,白龙南通道以南,国兴大道以北一
片。
79
海口市美苑小学
9
450
国兴大道以北,群上路(至美舍名家路口)以东,青年
路 (从美苑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至美祥横路)以西一带
的住户。
80
海口市新埠小学
4
200
新埠镇上及附近一带住户、横沟村一带住户。
81
海口市红联小学
1
50
亮脚、亮肚村、外坪一带住户。
82
海口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4
200
海甸一东路(海甸溪)至海甸二东路(即和平大道以西
至人民大道以东)
83
海口市英才小学
滨江分校
9
450
青年路以北、美祥横路、美祥路以东(西至朝阳路口,
南至美祥路到国兴大道路口);国兴大道以北(西至美
祥路口,东至滨江西路路口);滨江西路以西(南至国
兴大道北至文明东路口);朝阳路以东(南青年路口。
北至文明东路口)含滨江新苑 A、B、C 区。
注:1.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
模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申请学位。28
2021 年海口市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
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一览表
市直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1
海南华侨中学
18
900
永万路以西至长彤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
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2
海口市第一中学
18
900
1.龙华路双号从 8 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
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
同路 2 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路以北、龙华路
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
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 29 号(以门牌号为准)。
2.龙昆北路以东、龙华路以北、滨河路、八灶街、龙华路
(北段)以西,滨海大道以南(原八中招生范围,棚改区
学校建成后还将调整招生范围)。
3
海口市第一中学
南海分校
10
500
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
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金垦路以东金宇路
以南;金地路;金牛路以东;坡博村、面前坡村。
4
海口实验中学
14
700
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东。
5
海口市琼山中学
14
700
1.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
高登东街以北,琼州大道以东,红城湖路以南,滨江路以
西。
2.高登东街以南,琼州大道以东,博雅路以北,河口路、
河口南路以西。
6
海口市第四中学
18
900
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
村,美舍上下村,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
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渡头村,龙岐村,嘉
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片。
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7
海口市第二中学
8
400
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
以西,海甸二东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
口 148 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里,人和坊,富兴街,
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爱北
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 1—155、
双号 2—190)。
8
海口市长流中学
11
550
长滨路以西、长文路(及延长线)以北,长滨东五街以南
的长流镇行政区域。祥堂村委会,龙头上村、龙头下村,
文明村,好俗村,福永村,荣山村,龙山墟。富力盈溪谷。
博养村、长德村委会。
9
海口市琼山
华侨中学
22
1100
博雅路、高登东街以南,河口路、河口南路、琼州大道及
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29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10
海口市灵山中学
19
950
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
外)。
11
海口海港学校
6
300
1.丘海大道、丽晶路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北,永万路
以东;海港集团职工子女。
2.永万路以西,海盛路以南,兴海路以北,长天路(延长段)
以东。
12
北京师范大学
海口附属学校
12
540
1.琼山大道以东,椰海大道以北,白驹大道以南,权拥西村、
美庄小区、用创村以西。新岛村委会原村民。
2.椰海大道以北,白驹大道以南,琼山大道以西至南渡江一
片(新建学校建成后还将重新调整招生范围)。
13
上海世外附属
海口学校
6
300
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绕城高速以南部分,即海南环岛高速以南,
美安四街以北,粤海铁路线和美杨路(规划)以东,疏港公
路以西。美岭村委会、美鳌村原村民。
14
海南白驹学校
16
800
凤翔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的凤翔街道办辖区,石塔村。
15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9
360
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以北(至海边),粤海大
道以东。
16
海口市海景学校
6
300
人民大道(海甸五中路以北段)、海兴路以东,海甸五中路、
海甸五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17
海南华侨中学
美丽沙分校
10
400
甸昆路(海甸岛段)、世纪大道以西;恒大美丽沙片区。
18
海口市长彤学校
8
400
长滨路以东的长流镇行政区域。
秀英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19
海口市第十四中学
16
800
丘海大道(海秀西路路口至椰海大道路口段)以西,海秀西
路、海盛路至永万路口以南,兴海路以南的海秀街道办及秀
英街道办辖区;海榆中线至市二砖厂;海秀镇及所辖村庄。
20
海南师大海口
新海学校
4
200
粤海大道以西一带,荣山村、拔南村以北(不含荣山村、拔
南村)。
21
海口市秀英区
康安学校
6
300
长滨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北的时代城、金地自在城、永和花
园、永秀花园、康安村委会;长滨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南的
长流镇域,环球 100 宝龙城小区。30
龙华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22
海口市海瑞学校
8
400
海垦路以西至丘海大道,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滨涯路(不含
滨濂村和金山小区、海垦路电信小区,属秀峰实验学校范围);
滨涯花园新村;文华路以西(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中路,
西至丘海大道);锦地翰城(1、3、4 期)、紫竹园及翰林
西苑(龙华区行政区内)。
23
海口市城西中学
10
500
南海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点起至坡巷路止以南一带;城西路;
学院路、苍峄路四周,凤翔西路以东至椰海大道一带。
24
海口市城西中学
(城南点)
2
100
城南片区(龙华区行政区域范围)
25
海口市金盘实验
学校
16
800
金盘开发区(中沙路、金盘路、建设一、二、三横路);头
铺村;农垦总医院;南航大院;南海大道以南的坡巷路以西
至海口保税区止。
26
海口市西湖实验
学校
8
400
新华南路,文明西路,新民西路,解放西路,广场路,公园
路,居仁坊,西门外,博爱南路双号,东湖路,园内里,海
秀路 1 号和 3 号,大同路以东(即从大同路与解放西路交叉
口处起至公园路段以东门牌号);解放东路。
27
海口市秀峰实验
学校
10
550
1.海垦路以东(金岭路连金垦路连金园路以东)、农垦设计
院和金牛路连接线以西(北至海秀中路,南至南海大道,含
农垦设计院);(不含海垦路以东,滨涯路以北,金牛路以
西,金垦路连接金岭路以南区域,属农垦中学招生范围)。
2.海垦路与滨涯路交界点起至南海大道以西(北至滨涯路,
西至丘海大道);(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招生范
围);(不含海秀镇水头村片区,属第十四中学)3.滨濂村、
海垦路电信小区、金山小区、顺发新村。南海幸福城。
28
海口市义龙中学
10
500
义龙东、西路,义龙横路,义龙后路,龙昆里;龙昆上下村,
大同里(含二、三里),大同一横路,大同南街,万国西路,
大同路 26 号起至海秀东路叉口段;龙华路(单号从 31 号起,
双号从 66 号起);金龙路单号从龙华路交叉口起至侨中路口
止,国贸大道单号从龙昆路交界点起至国贸一横路口止(国
贸一横路东侧);海秀路(单号从 13 号至海垦天桥,双号从
48 号起至金垦路口止),侨中村,侨中里,华海路,龙昆南
路西侧(海秀路至南沙路叉口一段),南沙路北侧(从龙昆
南路口至金宇、南沙路交叉路口一段),金宇路以北至侨中
路口止。
大英西路、大同路、海秀东路连接形成的三角闭合区域。大
同路以西(即从大同二横路与大同路交叉处起至海秀路以西
片区)(大同二横以北为一中范围)。31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29
海口市玉沙实验
学校
6
300
1.滨海大道以北(从龙华路口起至丘海大道止以北);2.国
贸一横路以西至玉沙路(北至国贸路止,南至金龙路止);
金海广场;3.玉沙路以西至世贸东路止(北至滨海大道,南
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
南至海秀路)、文华东路;军安花苑,华秀花园小区、秀英
炮台景点管理处。5.滨海大道以南、龙昆北路以西、国贸路
以北、玉沙路以东。
30
海口市龙华区山高
实验学校(民办)
3
150
椰海大道以南,学院南路以东,美舍河以北,迎宾大道以西
的闭合区域。(学校的招生范围实行动态调整)。
31
海口秀英学校
(民办)
2
100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琼山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32
海口市琼山
第二中学
19
950
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龙昆
南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东),龙昆南路以西的
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从金花
路口沿板桥路,沿大路街,沿忠介路,沿中山北路,沿建国
路,沿琼洲大道,沿红城湖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国兴
大道(龙昆南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
33
海口市琼山
府城中学
28
1400
东至琼州大道(凤翔路口至文庄路口以西);西至振兴六横
里(振兴六横里沿振兴路、椰岛华庭东围墙、佳宝花园东围
墙,沿高登西街、朱云路至中介路路口以东);南至凤翔路
(振兴六横里路口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北);北至忠介路(忠
介路、文庄路以南)。32
美兰区属学校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34
海口市第九中学
18
990
海秀路南侧(从三角池至龙昆南路口)、国兴大道以北(东起
嘉华路延长线至国兴大道交界处,西至南大桥以东)、蓝天路
(1—33号、双号至嘉华路路口含嘉华路双号住户)、龙昆南
路东侧(至国兴大道龙昆南出口以北段)、西沙路、万华路、
椰林路、天福新村、大英村、南宝路、五指山路、白坡里。
35
海口市第九中学
海甸分校
9
495
人民大道以东、三亚上、下街、文明中一、二横路、塘边路、
海甸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东,海甸一、二、三、四、五东路,
长堤路(博爱北路口以东段),博爱南路单号 1—123 号、博
爱北路单号、振东街、长沙坡、新风里、水巷口、新安村、过
港村、福安村、椰子园、牛角村、振龙坊、龙文坊、龙兴坊、
白沙门、白龙北路、和平大道、和平北路双号、海达路、海景
路、福安路。
36
海口市第十中学
14
700
海府路(单号 1—75、双号 2—54)、和平南路(单号 1—39,
双号 2—58)、龙舌坡、红坎坡、东湖里、蓝天路(单号 33—
尾号段以北一片)、龙舌后路、博爱南路(单号 125—尾号)。
37
海口市第七中学
14
770
锦山里、锦山里新村、文明中路(博爱南路口至白龙路口以西)、
和平北路单号、建山里、君尧村、上坡村、联桂坊、美舍路、
田边村、文联路、南联路、南门新村、大英新村、博爱南横路、
板桥路(含岭下村)。
38
海口市海联中学
8
400
新埠岛、白沙坊所有住户、仙桥路、板桥横路(含祥和小区)。
省属中学
序
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
招生范围
班数
人数
39
海南中学
10
500
海南中学西面围墙以东,大路街以南,朱云路以西,高登西路
以北。
40
海南省农垦中学
11
550
金牛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北,海垦路以东,金岭路连接金垦路
以南的闭合区域。
41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
中学
10
450
红城湖路以南,龙昆南路以东,凤翔西路以北,振兴路六横里
以西、椰岛华庭东围墙、佳宝花园东围墙、海南中学西围墙、
板桥路(一段)、金花新路以西。
42
国兴中学
/
/
海南省国兴中学为民族中学,面向民族市县和民族乡镇招生;
不在海口地区划片入学。该校招生方案由学校自行公布。
注:1.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人口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
模等因素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2.省属中学划片范围实行年度动态调整,不固定划片范围,提前向公众告知。
3.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