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情感的美学,对吗(下)
听过很多唱片
见过很多现场
合格的乐评该怎样
读读这本乐评人修养
倾听之中,仅仅单纯欣赏音乐,不把任何外来物加入其中;要唤醒情感就意味着和音乐无关的事情。在审美观照过程中,如若仅用纯粹智力活动来进行,所得到的会是逻辑的,而非美学的关系;如若把情感作为主要的影响,基础便更不安稳,因为这是一种病态关系。通过一般美学原则,很久以前就得出这些推论,同样适用于每一种艺术所创造的美。音乐也是一种艺术,要接受美学检验,并非基于情感,而是想象力。可以把这个前提进一步地进行假想——既然音乐对人情感的舒缓效果被如此重视,不免令人怀疑音乐是否也可以是治安条例、教育规则或者医学药方。
但音乐家们倾向于所有其他艺术都没有受到情感测量,唯独适用于音乐。正是因为音乐可以唤起听众某种特定情感的力量和趋势,让音乐与其他艺术区别开来。人们曾经甚至没有区分“情感”和“感觉”,更不用说对“情感”各种变化进行深入探讨了。如把感性和理智的情感持续状态称为心境,强烈或激动的心情、意向、激情,还有激情各个渐变层次,以及希腊语中的“悲怆”,更晚一些拉丁语中的“激越”……所有这些都没有区分而混为一谈,那么音乐就只能说是激发情感的艺术,具体内容却一无所有。
这里既不承认效果是一般艺术的任务,也不认为其是音乐的特定目标。假设用于理解美的真正器官是人的想象力,便可以说所有艺术对情感的影响都是间接的。你难道不曾为一幅栩栩如生的大型史诗绘画所感动吗?拉斐尔圣母像难道不曾让人们心怀虔诚,或者普桑的风景画不曾激起我们难以抑制去环球旅行的渴望?看到斯特拉斯堡大教堂内心会无动于衷吗?答案显而易见。
诗歌也是这样,甚至许多审美领域之外的活动,如牧师说教和雄辩术等也会产生这样作用。所有其他艺术也都会给人们带来相当大影响。因此有人说,能将音乐与其他艺术区别开就在于这种影响的强烈程度。当然这个解释很不可科学,也没有效果。因为影响深浅因人而异,面对莫扎特的交响乐,莎士比亚的悲剧,乌兰德的诗歌,还是胡梅尔的回旋曲都只能由个人所决定。有人说音乐“直接”影响感情,其他艺术只能通过思想媒介给予间接影响,这是用不同语言表达犯下了同样的错误。因为音乐之美所激发的情感也不过是其中一个间接效果,只有我们的想象力是直接受到影响的。
许多音乐论文不断将音乐与建筑做类比,两者间的相似的确存在;但有理智的建筑师会认为建筑目标是为了激发情感,或者将情感作为他的艺术主题吗?每一个真正的艺术作品都会通过某种方式诉诸情感能力,但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方式。在音乐和情感之间的确有某种联系,但并不能由此推导出任何为音乐美学所特有的经典。问题的关键在于,音乐是通过哪种特定方式来影响情感。与其对音乐作品所产生的模糊和激发的效果进行详述,人们更应该努力深入地探求作品本身的精神,并通过音乐固有的本质规律来解释效果。一个诗人或画家,在了解了其作品所唤醒的“情感”后,并不会觉得自己从中可以得到关于美的基本原理。他会努力寻找是什么样不可抗拒的力量让人们以这种特殊形式而非其他方式来欣赏这部作品。仅仅因为关于音乐的探求要比其他任何艺术困难得多,且很难达到一定深度,音乐评论家就将情感印象和音乐美混为一谈显然不合情理。事实上,音乐评论家应该采取科学方法,将这两个因素尽可能分开。
情感不能成为美学原理基础,这是事实。此外对于为什么不能信任由音乐唤醒情感,还有很多佐证。由于人的精神心理构成、词汇、标题,其他传统的联系(尤其是宗教、军事和歌剧)都会给我们情感和思想带来一些指引,而人们常常会错误将这种影响归因于音乐本身的特点。事实上,在音乐作品和其所激发的情感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随着个人经验与感受能力变化,音乐所能激发的情感也会不同。这一代人常常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上一代人会把“这种声音组合”想象为充分表达的“那种情感”。需要举例说明,莫扎特、贝多芬和韦伯的音乐作品在刚面世时给听众心理产生的效果,与当今在我们身上产生的效果肯定不同。在莫扎特时代,他的许多作品被认为是对激情、温暖和力量的最完美表达,是音乐所能达到的顶峰。在海顿交响乐中,经常呈现出宁静与道德的光芒;而莫扎特音乐却体现了热烈的激情、内在的争斗、尖锐而痛苦的忧伤,人们经常将二者做对比。尤其是罗赫立茨(德国音乐理论家)关于莫扎特的作品,曾经公开发表过一些令今人听起来很奇怪的话。罗赫立茨还对韦伯的《降A调奏鸣曲》中优雅的小步舞狂想曲进行过这番描述,“热烈而激动不安的心灵在不停进行着大量宣泄,却能自控。有着坚定的目标,令人赞叹不已。”在二三十年后,同样的比较又发生在贝多芬和莫扎特之间。莫扎特的音乐曾经是至高和超验的激情象征,此时的地位由贝多芬取代了,而莫扎特本人被提升到曾属于海顿的奥林匹斯山。
每一个善于观察的音乐家一生中都会体验到类似审美情趣的变化。许多有音乐价值的作品曾经给人印象深刻,其原创性和美至今仍会给带来美的享受,尽管在不同时期,对人的情感可能会有不同的影响,但它们的音乐价值及美学意义不会有任何改变。因而在音乐作品与特定心理状态之间,并不存在永恒不变的联系;相反其间的关联相比于其他任何艺术都更为短暂且无常。
很明显,音乐对于情感的影响并不具有必然性、唯一性及一致性,若从其中推导出来美学原理,这些特殊性是必要的。音乐能够唤醒潜伏着的深层情感,或让我们体验到梦幻般的快乐或悲伤,而我们完全不想低估其中的价值。艺术有让人从世俗中解脱,唤醒其情感力量,就像用神圣的火花将其点燃,是大自然本身弥足珍贵、难以估量的秘密之一。只是不能从这些事实中推导出来美学原理,这样做不科学。
毫无疑问,音乐可以激发一个人强烈的喜悦或深刻的悲伤。彩票中头奖也能令人狂喜,或得知朋友患重病也能令人悲伤。只要我们不把中彩票头奖当成交响乐,把医院病危通知当音乐的序曲,我们就能避免把情感当成整个音乐,或某一首乐曲的美学上垄断。一切都是源于具体“做法”,音乐也是由此唤起个人情感的。后面将严谨地考察音乐对情感的影响,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是值得关注的,也将思考其中的积极意义。在此开篇之际,目标是尽可能指出其消极一面,以此来反对这样一个不科学的原则。
据悉,关于情感是音乐美学之基础这一理念,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德国哲学家、教育学家、美学家)是最早对之进行评击的人(在他的《百科全书》第九章中),他不赞同用模糊方式批评艺术作品,表明这一态度后接着说,“几千年来,释梦者与占星家始终都在忽略这样的事实:人们做梦是因为他们睡着了;星星有时会出现在天空不同位置,是因为它们在运动。甚至一些优秀的音乐家仍然坚持认为音乐能够表达特定情感,就好像这些被音乐偶然唤醒的情感不仅是音乐创作的表达目的,也是单对位法和复对位法规律最直接的原因。仅仅是这些就形成了音乐基础。我们想问的是:古典音乐大师们在创作赋格曲的各种形式时,他们想要阐明什么样的主题呢?根本没有任何主题。他们的思想在音乐中漫游,却不会越过艺术本身界线,而是深入最隐秘的地方。如果一个人坚持从中寻找意义,只会暴露他实际上喜欢的不是事物本质,而是外表和假象。”
很遗憾赫尔巴特并没有详细论述他偶然间提出的这些反对意见,同时这些精彩的见解闪现还伴随着一些不那么正确的论述,而且这些观点并没有获得其所应得的重视。此文反驳的是这些观点:并不是原创性思考成果,只是对一直以来非常流行的传统观念进行说明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