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慕雪《四位篮球场上的少年》

四位篮球场上的少年

说是少年,其实都是九零后有点油腻的奔三的中年大叔了。我写这文章的时候没和他们商量过是否可以用少年称呼他们。不过转念一想,我也不会和他们商量,即使他们不同意我也不改。再想一下,没有人不喜欢别人说他年轻。去饭堂打菜叫:大姐打菜,绝对比叫:阿姨打菜,所得到的菜多。这是我猜的,没试过,实在叫不出口。

七十多岁的姨父一边提着砍刀一边爬着树和我说过,人年轻,不是因为年龄,是心态。如果这话是一个还没到不惑之年的人对我说,我直骂扯淡。对于生活的感慨,我还是相信满脸皱纹又带着笑容的老人。顺便提一句,他们对年轻一辈的人生指导就值得怀疑,往往都是瞎指挥。我之所以相信我姨父这位老顽童,就是因为他没有对我乱糟糟的生活指手画脚,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一点:他喜欢篮球。

不知为何,总觉得打篮球的人都那么亲近,和他们交流无需社会上的繁文缛节,只需把篮球作为交流的切入点即可。我们学校篮球场上经常有一位六十多岁的大伯来打球。他是篮球教练。我们学校的球友经常见到他。我们四人经常和他打球。他的篮底技术非常厉害。他对我的帮助很大,特别是投篮上。他不断地提醒我要练投篮了,别扛着篮球像扛炸药包一样往人堆里扎。毫不夸张地说,他改变我打篮球方式,学会观察场上的情况,自信地把球投出去。

在四年大学生活中,我时常回忆的就是篮球场上发生的事。写到这里,我脑中就出现四个人打篮球传切跑位的画面。真的非常怀念。哥们,想念你们。

篮球拍在地板上的有节奏的声音,在我听来丝毫不比维也纳音乐会的旋律差。贝多芬凶着脸奏出令我单曲循环一百遍的交响曲;我们四人流着汗打了无数次完美的传切配合。我总觉得我们四人打篮球和音乐家谱曲的工作相差无几。

之前写了又删,删了又写,现在下定决心,我要把我们四位在篮球场飞奔的少年的故事记下来,趁我还没得帕森斯综合征。不过估计像我这么好动又整天胡思乱想那些乱七八糟事情的人,不会得那种流口水都不知道怎么擦的老年痴呆症。我们的故事在别人看来,可能就一个词:无聊。这无可厚非。我们同样觉得一般人的故事很无聊。别人觉得无聊,没关系。我很乐意去回忆它,记载它。它不是藏之名山传之其人的文章。我们四人之间的故事没有那么大的作用,况且我没有那么大的才气。它只是我们四个热爱篮球少年的篮球故事。如果它在平淡的生活中激起哪怕一点的波澜,它就足慰我之前的所有生命了。

其实我们四人的故事最好的叙述者是阿杰。对了,我们四人分别称为阿杰、阿奇、阿俊、还有就是我阿鹏了。我不大喜欢把全名写出来。反正我们四人都知道。用“阿”语气词加上名字最后的一个字,有种江湖帮派的味道。看香港古惑仔电影,总有阿什么阿什么的特猛,为朋友抛头颅洒热血两肋插刀。阿俊把我们四人组个微信群,叫四人帮。群主和帮主都是阿俊一人。你看,我们就是一个帮派。帮派的名称还大有来头,不过就是这个帮派在历史上干的坏事比较多,名声不太好。话又说回来,抛去这个名字的历史渣滓,四人帮这个名字确实非常符合我们四人。前头我说了,阿杰是最佳记述者。为什么?因为他让我们原本毫无关联的四个人成为朋友。这一点我会像剥柚子一样慢慢地剥开。

我、阿杰和阿奇是遂溪同乡。阿俊是湖北人。我和阿杰认识在同乡会之外,也和篮球无关。我舍友是阿杰湛江四中的校友。有时候,阿杰会过来串门(阿杰喜欢串门)。我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认识他的。认识他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主要就是碰面打个招呼之类的。一直到了大二下学期,我们俩才算是一对球友。大二下学期暑假,我没回家,要留校实习(被学院强迫留校)。我比较反对这个实习。比较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还有可商量的余地。这个余地就是认识阿杰并且成为球友。那时我们班上的男生只有我在宿舍住。当时我以为整一层楼只有我一个人。我当然不是为了感慨那段日子,只是为了表达我胆子比较大而已。当然了,这一层楼不止我一个人,阿杰也在。有一天晚上,我在隔壁公园跑完步回来。阿杰就拿一大块还有点冰冻的哈密瓜给我。当时是把树叶都晒卷起来的八月天,电风扇吹出来的风就像从火焰山上吹来的风一样。人睡床板上犹如饭馆的铁板烧。夜晚得吃得饱饱的,否则夜晚饿醒了,怕把被烤熟的舍友给吃了。哈密瓜,还是冰的。我狠狠地咬一口,一改我往日难看的狼吞虎咽的吃相,慢慢地嚼就像读一篇好的文章一样细嚼慢咽,冰凉的甜味滋润热得冒烟的咽喉,冰凉的感觉直透每一个部位,说不出的舒畅感。至今还记得。我当时就觉得这人不错,很不错。我好吃,时常以吃取人。对了,阿杰不能吃辣,这一点我比他强不止一个银河星系那么大。

在这么热的天气,这么可以消暑的好东西,他愿意和别人分享,难得的好人。阿杰为人豪爽胸怀宽广。这是以后很多事情都可以看得见的。后来他陆续送一些水果给我,香蕉石榴。阿杰自制的柠檬红茶非常好喝。我有时也给他。礼尚往来嘛。阿杰是共产党员,是为数不多的令人佩服的党员。我们常说一句话:跟党走。阿杰就是可以跟着他走的党员。我很想写下一两个实例来佐证我的言论,但是我想了想没必要。你只要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后,就会发现他就是那样的人,那样真实与真诚的人,表里如一的人。我一个大老爷们这么说另一个大老爷们是非常肉麻的(我性取向正常)。即使再肉麻,我也要这么夸他,因为他担得起这样的赞扬。

大二暑假恰好碰上我们学校室外篮球场翻新。只能去室内篮球场打球。室内篮球场需要门票才能进(学校特吝啬)。有时候,阿杰帮我买了门票,但不收我的钱。我和他经常去室内篮球场打球,渐渐地就熟悉起来了。我不喜欢室内篮球场,因为太幽暗了有种压抑的感觉,可是我又时常怀念它,怀念在那里发生的快乐的事情。有关室内篮球场的故事,我完全可以另写一篇上万字的文章。不过这里就不好避重就轻了。阿杰现在有一份好的工作,衷心地为他感到开心。这份工作非常的令人敬佩。我很是羡慕他,甚至有点嫉妒他。阿杰和他的同事们都是值得安心入睡的人们的尊敬。

讲完阿杰的一些有趣事,接下来是阿俊的。为什么不是阿奇?阿奇不是我同乡么?而且阿奇和阿杰认识更早。在我的角度,我认识阿俊比认识阿奇更早。阿俊是我们四人里面最小的,而且长得比我们三人都白嫩(他脸比较白)。说实话,阿俊确实很英俊,非常配得上他名字中的俊字,当然最帅气的时候,还数是打篮球的时候。阿俊有个“坏习惯”——喜欢请我们喝水而且还是脉动。我们知道不便宜。我们知道阿俊的工资不高,真的不好意思喝阿俊的运动汽水。阿俊听我一句劝,攒钱把嫂子娶了才是正道。

想起来挺可笑的,我们三人都认为阿俊是我们四人里面最老的那一位。我们三人觉得阿俊是已经参加社会工作的人了,下意识地认为他岁数最大。我们总有一种错觉:学校里的学生比外面工作的人年轻。我是通过阿杰认识阿俊,当然也是通过阿杰认识阿奇。室外篮球场的翻新给原本毫无关系的四个人提供了相连接的节点。马克思都说了,联系具有条件性。阿杰就是我们四人联系在一起的充分必要条件。蝴蝶效应也是说这种现象。我们四人以后发生的所有事,都是在室内篮球场阿杰认识阿俊的基础上展开的。当然我们还有很多种假设,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假设过去发生的事。总之阿杰就在室内篮球场认识了阿俊。

室内只有八个篮球场,时常是人头攒动。一个半场平均都有三支队,有的甚至五支队,有些队轮一圈,就要回宿舍洗澡上课了。碰上班级篮球赛或校队训练之类的,反正是打全场那种比赛的话,同学们更是怨声载道,大有举兵造反的势头。可是没办法,僧多粥少。人都往室内篮球场内挤,相距的空间就变得很少,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就容易接触了。在这种大背景之下,阿杰和阿俊就认识了。据后来阿杰和我说是当时两个人同一队。阿杰觉得阿俊的防守态度和投篮都不错。阿俊觉得阿杰的篮板能力太强了。我们四人都非常注重防守态度,觉得认真防守的人都非常不错。经常打篮球的人都喜欢一种拼命防守的队友,即使他进攻不怎么样。惺惺惜惺惺,两人就认识了。后来一回生两回熟。男生之间的交往很是痛快,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加上两人都是很大方很豪爽的人,性格都比较相似,更是在他们友谊上锦上添花。后来我和阿杰去打球,偶尔也碰见阿俊,有时也碰见阿奇。就这样,我们四个人篮球队就初步形成了。

阿奇是我们师弟,我和阿杰都比他大一届。阿俊更是比我们早毕业,称他为师兄毫不为过。其实最应该称阿杰为大师兄。不但因为他是我们最老的那位,同样也是我们最沉稳的那位。阿杰其实真的有个外号就是大师兄。因此阿奇也就还是我们的师弟了。要说篮球技术上说,阿奇是我们四人当中最好的,也是最全面的。我记得同乡赛中,遂溪凭着阿奇一个底线跳投,把强敌廉江拉进加时赛。当时我在他投篮那一侧看球。我觉得那个球好酷。篮球比赛中到了最后时刻还命中关键球的球员被称为大心脏。阿奇就是这种球员。在篮球场上,他就是那种你可以把最后一球交给他去处理的球员。阿奇在班级篮球上也多次证明自己是非常优秀的篮球运动员。我坦白地说,如果给我选择,在很大概率上,我会把最后一球传给阿奇,而不是阿杰和阿俊。阿杰和阿俊都有坚强的斗志,永不服输的精神。但是依然存在不少篮球技术上的缺点。

我前面说了,我是通过阿杰认识阿俊和阿奇。说真的,如果没有阿杰,我真的错失篮球场上两位令人尊敬的队友。阿杰是我们四个人连接在一起的节点。他或许不知道他在我们四人当中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对于种事情,社交恐惧症者或内向者最有发言权。我观察我们四人当中我最具有社交恐惧症。我害怕和陌生人交流,不但害怕而且还有点讨厌。我很难和陌生人交往。我就像一个躲在厚厚的壳里面的软体动物一样,自卑的同时又有毫无底气的自傲。如果是我碰到阿俊和阿奇而不是阿杰,我肯定不会和阿俊和阿奇过多的交流,顶多是点头之交。即使我看到他们的优秀一面,我最多会在内心羡慕与赞赏而已。

和而不同。我们四人个人分别喜欢不同的球星球队。先说阿奇。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们四人中看球最早的是我和他。我看了接近十年的球,阿奇可能比我看得更长。这一点我还没问过他,姑且就从他的打篮球的时间算起吧。阿奇,喜欢湖人队,是科比的球迷。不过我感觉他是科比的球迷先于湖人的球迷。我看见他的球衣是24号,球服却不是湖人的。以的我观察来看,很多人都是喜欢一位球星,进而才喜欢一支球队。按照湖人的烂成绩,我估计阿奇也是喜欢不起来。阿奇的中投也是比较像科比的。

阿俊是勇士的球迷,但是还是那句话,我认为他是库里的球迷然后才是勇士的球迷。如果喜欢一只球队,他会自觉的了解球队历史,有什么人来过勇士,有什么辉煌的历史事件以及人物等等之类的。如果喜欢一位球星,他去关注这个球星场上的表现如何,数据如何,喜好什么而已,仅仅如此,对球星所在队的其他球员关注,但止于数据。这两种球迷不难分辨。当然了,也有球迷是具有两种属性。阿俊就属于喜欢库里多于勇士的球迷。像阿俊这种新晋球迷,一开始确实是喜欢球星多于喜欢球队,不过他们会过渡到喜欢球星所在的球队。这可能就是一种习惯力量。那我为什么不拿阿奇作为例子?很简单,科比已经退役,就像网上所说那样,青春已逝,难为沧海。我也是从喜欢球星再到喜欢球队。我先是喜欢邓肯然后再是马刺。现在我最喜欢马刺的吉诺比利,不单单因为我们俩都是左撇子,更是他对篮球的热爱。

阿杰是最“中立”球迷,既然加了引号,说明他不是我们经常看球的人眼中所说的中立球迷。他没有看篮球比赛的习惯,几乎没有看过篮球赛。NBA的知识几乎等于一概不知。单从NBA的知识来看,我就忍不住要损他一下:如果我是篮球教授,那他就是篮球幼儿园。即使在篮球知识差距悬殊的情况,在球场上,我依然被他揍得找不到篮筐。所以我经常用精神胜利法来找回平衡感:哼哼,我在篮球知识上完爆你。我真是无法理解一个这么喜欢打篮球的并且打得这么好的人竟然不看篮球赛。哎呀,气得我咬牙切齿。阿杰说他是保罗的粉丝。这一点非常值得怀疑。我估计阿杰连保罗在NBA打什么位置都不清楚,效力过哪些球队同样一问三不知。我怀疑的依据在哪里?我来对比一下。阿杰是打前锋位置的,小前锋偏大前锋。保罗是打控卫。两种位置的球风,所要求的篮球技术偏重点不一样。前锋要求身高下盘稳冲抢篮板。阿杰的篮板是一流的,控球却不怎么样。他甚至都无法从三分线带球突入内线上篮,更别说要求他带球变向突破了。保罗和阿杰的球风完全不一样。这是客观上的对比。在大概率上说,一个人喜欢一个球星,很多时候会模仿这个球星的篮球技术。比如我喜欢吉诺比利,我就经常练习欧洲步。我没见过阿杰练习过保罗的过人技术。从这一点上说,阿杰不是保罗的真正的粉丝。我记得他说过他舍友喜欢保罗,还有一张海报贴在宿舍。估计那张海报的保罗造型比较酷,恰好那时阿杰又没有特别喜欢的篮球明星,于是近朱者赤之意,把保罗纳入自己的偶像中。我觉得阿杰的偶像偏于伟大的政治人物像毛主席周总理。总的来说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来说,阿杰都不是保罗的粉丝。我敢保证如果我现在问阿杰:保罗现在效力哪支球队?阿杰估计还是回答在快船吧。无论阿杰是真的喜欢保罗还是假喜欢保罗。这都不值得批判。我本着人人都质疑的权力来找找茬而已。阿杰是不是保罗的粉丝,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位绝佳队友。这和喜不喜欢看篮球赛无关。这和是不是某位篮球明星的粉丝无关。阿杰上场就会倾其所有为球队做贡献。篮球运动不正是强调这个吗?

阿奇的技术很好,没什么可挑剔的。阿杰和阿俊这两位大哥,还有一些地方需要提升的。两个人都是那种身体修长的偏高的移动速度快的家伙。阿杰经常要呆在内线里面干脏活,也就是抢篮板卡位这样的身体对抗。不过阿杰的内线脚步和背打都不好。NBA中好的内线的脚步和背打都很好。阿杰拥有出众的身体素质,速度快跳得高,不会背打非常可惜。背打是一项很重要的进攻技巧,难防不说了,还可以吸引包夹。比赛中,吸引包夹,说明一个队友处于一种无人防守的位置,也就是空位。这样的命中率高不止一两个百分点。背打还容易造犯规。我看阿杰班篮球赛。阿杰的常规武器太少了。以至于有时力不从心。

阿杰的背打不好,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喜欢花时间去专门锻炼一门技术。他一到球场必须要找人一起打球。虽说篮球技术要在比赛中体现,但是不花时间去训练技术,打再多都难以提升。姚明练接球转身勾手这一看似简单的动作,足足练了一个月有余。看姚明比赛的人都知道,姚明的接球转身勾手是多么令对手绝望。

阿俊属于射手,但有打内线的身高。我经常在心里画阿杰和阿俊两两内线配合的战术。我们都知道射手非常依靠手感。手感一冰凉,别人放你投,堵你突。后来阿俊练了突破。不过他的突破总是让人有快要受伤的感觉,非常别扭。阿俊和阿杰同样不会背打,也不大喜欢花时间去锻炼篮球技术。阿俊一样不会背打。这一点我恨得咬牙切齿。

之前我在篮球场听过一个人说:我们又不是打NBA,何必练这么多。我内心十分讨厌这种言论。我最喜欢篮球的地方不是在别人头上拿多少分,在内线里如何翻江倒海,仅仅是它给我带来快乐,手掌触摸篮球的粗糙感,篮球拍在地板上的节奏感,穿过篮球网的清脆声。我喜欢这一切仅仅是篮球本身这一切。为篮球而篮球。以我们这样的条件,除了通过网络看NBA比赛外,我们基本是和NBA绝缘。但是这又练不练基本功是两码事。练好基本功是对自己篮球技术的提升和去NBA打球没有什么冲突的。我之前在篮球班上课。一上来,我就被那些人虐得满地爬。但是后来我在篮球场碰见很多篮球班的人后,发现他们的技术不过如此,没有任何的进步。据我观察这些没有任何进步的人在上篮球课时,没有认真锻炼老师要求的基本功。我不能说他们不努力打球。但是他们不注重基本功,没有花时间去锻炼技术。真的不过如此而已。

这里我不是得意我的进步,只是希望阿杰和阿俊花多一点时间去锻炼篮球技术。我们肌肉有记忆的,也就是习惯。在打比赛时,你自然而然地做出来的动作都是长久肌肉存储的动作记忆,特别是在很劳累的时候。神经科学的研究了,一个人要是想要变得聪明,那就是增加新的习惯或者改变旧的记忆。在篮球上,我更是推崇增加新的记忆,也就多多益善的意思。那些肌肉的记忆不是在打比赛的时候存储,而是在非比赛时间训练里所得。这需要很多时间同时也需要很大的耐心。

篮球之外。这是NBA很多伟大教练都提过的话。现任有波波维奇,以前有拉里布朗。篮球之外,这个话题完全可以写一本上千页的书。这句话的简略意思是篮球比赛最重要的地方不是篮球技术本身而是篮球技术之外的因素。对于这个话题,我看过许多资料,花很多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写一篇一万五千字以上的论文(有吹水的成分)。我喜欢篮球也经常打篮球。所以我想借助我们四人的篮球经历来谈一谈这个话题。

对待篮球的态度。我们四人都喜好篮球,不马虎对待篮球比赛,认真的打好每一回合的进攻与防守。我不是科比的球迷,但是非常佩服他的一点就是对待篮球态度。每一场比赛,科比都尽全力去防守进攻。我是马刺球迷,每看到科比拿球,心里想这下要完了。对待篮球的态度,是篮球之外的事情。为什么这么说?如果有一些转牛角尖的人说态度怎么就在篮球之外呢,明明和篮球有着莫大的关系。碰到这种人,我真的不想回答。要做好一件事,态度的重要性,不用多说,智商正常就是可以理解。既然什么事都需要态度,那么态度就是篮球之外的东西。因为它不独属于篮球本身。一些技术不错的人所在的队伍的战绩与他们所拥有娴熟的篮球技术不相匹配。我发现他们不认真,喜欢个人表演,过多花哨的运球,不认真防守,不卡位抢板,没人喜欢干脏活,对失误没有任何的自责。这些很多时候都是态度问题。认真对待篮球比赛的人,不会出现这样的画面。他们都是拼命防守,朴素无华但实用的运球,无论是谁,都认真卡位。我没见过科比或者帕克有任何花哨的运球比赛,永远都是朴素无华但稳稳地把球控在手里。

我们四人都非常认真地打球。不喜欢过多的运球,拼命防守,抢不到板就卡好位,多些无球跑动。我们四个人对篮球的态度毋庸置疑。NBA里还有一句话就是防守赢得总冠军。我们四个人非常注重防守。有时手感差,没关系,我们要把对手手感防得比我们更差。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赢得硬仗。承认自己失误是我们四人的良好作风。我们时常出现换防失误或者协防不及时导致失分。无论是谁,我们都主动承认自己失误。这些东西和篮球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关系,需要我们四人在打篮球时端正自己的态度,一切为了胜利。

无私与合作。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即使到了比赛焦灼阶段需要一些能力不错的球员去单打,篮球运动归根到底就是多人的运动。篮球场上只有一个球,却有五个人,唯无私以成器也。

我就遇到不少篮球技术不错但喜欢单打的人。如果队伍里有这样的人,一般都是输多赢少的。他不喜欢传球,但是他的技术还没有达到单挑全场人的高度。只要叫一个防守好一点的人单防他,另一个时不时过来协防就可以了。多人运动,就需要多人参与进来,如果队友都在看你表演,他本身就会产生懈怠的情绪。即使他很有干劲,都会被一次次无效率的单打给消磨掉。篮球,需要无私的精神。无私也就是照顾队友,不要只想自己表演,把队友当观众。我绝对不会说输赢不重要的看破红尘的话。没有人想输球,除非他是傻子或孔圣人再世。赢球,需要无私的精神。想长久赢球,更是需要无私的精神。篮球场上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得分。任何人都要想拿下很高分同时也赢下比赛。球队里需要人得分也需要人为了防守而放弃得分,或者为了更好的投篮机会而选择传球。这是需要无私的精神。这一点可以参考2014年马刺夺冠视频。这是一系列赛在阐释什么是纯粹的篮球。无私与合作。篮球场上需要我们相信自己的队友。我们四人在场上打球,不可避免地会犯错误:补防慢了,投得不干脆了,球传得不够果断了等等一些常见的失误。我们四人会及时沟通商量怎么做得更好。合作,就需要沟通。我们经常采用一种田忌赛马的策略。这需要我们彼此信任以及良好的合作基础。我们都知道打篮球很是消耗体力。田忌赛马的策略可以合理分配体力,更加接近胜利。

可能会理解错了无私这个说法。我前面说了无私与合作。无私和合作同时存在。无私地为球队里面的球员做无球掩护,无私地为了贴防对面的王牌,放弃球权。这需要合作的精神。一切以赢球为目的。队里面如果没有技术过硬的球员,也是难以成气候。我所说的无私是愿意分享球权。当然了,遇到需要个人英雄时,队里面就非常需要有人愿意做英雄们的绿叶。有人愿意做绿叶也就合作。

纯粹的篮球其实和篮球本身真的没有多大关系。我一个连运球都不稳的人讲这话就像见过马克思头像的人认为剩余价值理论很容易那样可笑。可笑就可笑吧,我还是要说。

执行力,态度,意识等等这些东西,不单单是篮球运动,其他事情也要这些东西。我们四人都认真地把这些东西贯彻到篮球比赛中。赢了硬仗之后,我们突然发现赢下这场硬仗的是自己不服输的态度和队友们像平时一样合理地执行跑位,拉开空间让队友单打,掩护切入战术的准确性。然而这一切都和篮球技术本身无关。

日本的篮球实在是比较菜,但是最伟大的篮球动漫偏偏来自日本,就像很多文学大师偏偏来自理科生一样。《灌篮高手》是我最喜欢的动漫。我看不下十次。前段时间又重温一遍,看到热血的画面,眼泪还是哗哗地流。樱木花道是一位篮球门外汉,可是很多时候却是他拯救了湘北。虽说这里有作者故意安排的情节,可是现实中确实发生过。我们有时发现一些人球技不怎么样可是一直不放弃,拼着老命去防守,进攻,最后却扭转了局势。即使最后没有赢球,也让对手慌了手脚。这种人非常地令人敬佩,当然也很讨厌,特别是作为对手的时候。

樱木花道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篮球之外东西却是篮球之中最需要的东西。这也是我最喜欢他的原因,当然了,还有他的晴子。

啰里啰嗦地讲了这么多,总算把心中一些想表达却一直没有记录出来的想法给粗略地码出来。我毕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换句话说就是有一段时间没和三位大佬一起打球了。我不是矫情的人,不过打篮球的时候还是自然而然地想起四人一起打球的人到球到的快乐,即使我全场不拿球,为你们跑位无球掩护都没关系。有时和一些没那么爷们的人组队,真的非常没落。

好了,这篇短文就为我快乐的大学篮球生活作纪念吧!篮球万岁!各位兄弟,借用一句话,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更有篮球。Keep mo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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