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无辜百姓受冤入狱,县官老爷妄断凶案,半年后真凶伏法
咸丰年间,直隶府某县村民赵某,在外打工已有多时,这一日同乡捎信,说是他母亲旧病发作,恐命不久矣。
赵某心急火燎,向工头辞了工,脚上却如生风般,连夜便往家中奔赶,也就顾不上看路了,结果不小心被绊倒,起身一看竟然是具无头尸体。
这番场景,把赵某吓得是魂不附体,慌忙逃离现场,不巧遇被巡夜官差看见,上前问他为何如此惊慌,赵某惊慌之下,前言不搭后语。
官差听他言语慌乱,鞋上沾满泥土,衣裤之上还有血迹,觉此事有蹊跷,将赵某立即按在地上,用锁链捆绑到了县衙。
知县老爷升堂审案,问他究竟杀了何人,赵某大呼冤枉,将实情原委说了出来。大人命三班衙役,带着赵某前去寻尸。
经过仵作一番勘验,回至县衙禀报老爷,死者乃是被凶手,用利刃刺中后心而亡,但头颅被割下,无法确认其身份。
知县老爷立即命人寻找,可是找了几日都无果,询问那赵某将头颅藏于何处,赵某称自己不知头颅在那,也不是凶手。
知县老爷见其拒不招认,便叫三班衙役大刑伺候,可是赵某还是咬定自己无辜,大人无奈只好先将其关押牢房。
可怜这赵某,无辜遭受此劫难,身陷囹圄。更可怜那生病老母,无人在床前照料,几日后便病饿死交加而亡,尸体后被邻居发现,找来里正草草掩埋。
在说那县太爷,认定赵某便是凶手,呈交案卷公文于上司,上司发文回复,证据不足重新审理,命其十五日内,找到头颅确认凶手才可定案。
县太爷多次审讯赵某,也多次对其用刑,可是赵某就是死活不认,依旧在堂上大呼冤枉。县令又怕上司惩罚,正在毫无头绪之时,师爷给出了一个计策。
师爷为知县出谋划策,称不如找个无亲朋之人,砍下其头颅当作证物,到那时白的变黑的,大人也好对上司有个交代。
这糊涂县令觉有理,便命一个心腹之人,找来一名乞丐,砍下乞丐头颅当作证物,呈交给上司,称是证物已找到。
此呈报到了刑部,很快便有了结果。命县令立即将那凶徒,也就是那牢房之中的赵某,处以极刑。
如此这般,赵某背上了凶手之名,冤屈死在了官府刀下,那日并没有下雪,也无人知晓其中的冤情。
此事过了大概一年之久,官府捉拿到一名盗匪,在审问过后才得知,这盗匪受伤竟然有多宗人命官司。
官府立即将此盗贼处斩,喝了那碗断头酒,盗匪深知自己罪无可恕,便将以往所做之事,在刑场之上说了出来。
其中一件,便是他在此地杀人越货之事。他称自己作案有个习惯,杀人之后要将那人头颅砍下,这样才无人得知死者身份。
那晚他等到一个客商,便乘机将他杀了,砍下了其头颅,拿走了他身上钱财,那头颅就埋藏在那死尸三十余米的树下。
这件事后来被刑部主司知晓,县令妄断害人命,真凶虽然伏法,但还是禀报朝廷,罢黜了其官职。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