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按新规办,子女要留意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现在房子已经成为了财富的象征,也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财富组成。根据央行调查组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而这些资产中仅仅房产占比就超过了70%。可以看出,现如今的房子在一个家庭中的财富中占比有多么大。另外,房子不仅仅只代表着财富,更是家的象征,是家人居住的位置。并且现在结婚、孩子教育自己福利待遇等等都和房子挂钩。因此,现在的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就是因为房子对人们如此重要,导致了不断地有人投资购买房产,房价也在不断地被炒作得越来越高。
可以说,在过去买房子的人基本上都挣到了钱,实现了财富的积累。很多条件差不多的家庭,就是因为买房和没有买房的区别,现如今的生活差距越来越大。买了房子的家庭现在房贷压力也基本没有了,也不用考虑房租的问题,房子也升值了很多,而没买房的家庭,虽然存着钱,但是钱在贬值,房价不断上涨,导致现在攒的钱已经不够首付,并且房租也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不断上涨,现在每个月还有房租的压力。因此,现如今在城市中有房子和没房子的家庭生活条件和承受的压力都是截然不同的。而对于现如今的年轻人来说,买房子非常困难,靠自己的工资基本上不可能买得起房子。但是现如今很多家庭也都有了房子,特别是城镇家庭,根据央行调查组给出的数据,现在96%的城镇家庭都有房子,并且户均1.5套房子。所以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自己家并不缺房子,只是自己买不起房子。于是乎,很多人都不买房子,就是准备以后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
对于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如果是独生子女还好说,一般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很多家庭都不是独生子女,特别是70后和80后,基本上都有几个兄弟姐妹。现在很多子女就因为父母留下来的一套房子挣得不可开交,不少还为此闹到了法院,本来和睦的兄弟姐妹就因为继承房子的事情反目成仇。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的不少,笔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现在大部分父母依然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很多人也认为老人的房子就该给儿子,但是老人去世以后,在没有任何书面遗嘱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资产争夺了。由于现如今一个家庭大部分的财产都在房子,所以房产就成为了子女们争夺的对象。
但是现在已经2021年了,最新的《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而在其中针对资产继承的问题有了最终的规定,子女都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而这些新规定很多都不符合我们传统的思想观念,不仅父母有自主权来决定谁(不一定是自己的子女)来继承自己的财产,子女继承父母财产时产生的问题也都需要按照最终的规定来办,对于这样的继承方式,子女闹也没有用。因此,对于子女们,也要对继承新规定有所了解。
第一:增加“代位继承”,继承范围扩大,子女们也可能继承不到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在我们的传统思想观念里,父母的财产自然要归子女们来继承,特别是儿子有优先继承权,以前基本上也都是儿子来继承父母的房子和其他财产。而在过去的法律中也是直系亲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很多时候老人的兄弟姐妹可能都不在了,而自己的子女也可能不孝顺,而老人的房产和其他财产最后还是由不孝顺的子女来继承。但是现在不同了,根据《民法典》中最新的规定,以后只要父母不愿意将财产交给自己的子女,就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将自己财产继承给其他人。
并且现在继承范围扩大了,增加了“代位继承”,也就是以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去世之后,就比如老人的兄弟姐妹去世之后,老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老人的侄子侄女都在继承范围之内,代替自己父母成为继承人。很多老人在老家养老过晚年生活时,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在身边,而老人的侄子侄女可能在附近生活,而现在老人的侄子侄女如果有继承老人的遗产资格的话,那么他们就可能会好好照顾老人,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更好。而老人的子女发现自己不一定100%能够继承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之后,也可能会开始孝顺老人。
第二: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不继承房子的产权也可以居住。
很多时候,老人自己的孩子不孝顺老人,但是老人的一些朋友或者邻居经常来照顾老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立遗嘱来将房产继承给这些帮助他的人,也可以在将房产继承给自己的孩子的前提下,将房子设立上居住权给帮助老人的人。这样,老人不但将房产继承给了自己的孩子,帮助老人的人也有了房子的居住权。
被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房子产权所有人在居住权所有人的允许下,不得使用或者出售房子。而拥有房子使用权的人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一直居住这套房子,直到去世或者放弃房子的使用权。很多老人不舍得将自己房子给外人,但是这些人又帮助了自己,而设立居住权刚好可以解决老人的这种矛盾心理。
第三: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级,增加了录像、录音打印等新形式遗嘱。
在实际生活中,老人可能会在不同的时间段里立不同的遗嘱,而这些遗嘱中,如果有在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不会不管这个遗嘱立得早还是晚,都是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为优先。但是根据《民法典》中的最终规定,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
这是为什么呢?这能够让老人可以更改遗嘱,为了子女能够孝顺老人。一些子女看到老人自己立了遗嘱并且公证了,得到遗产的子女就不想再好好孝顺老人了,而没有得到遗产的子女因为觉得老人不公平就更不会孝顺老人。而现在可以随时更改遗嘱之后,就算拿到了遗嘱,子女们也不能确定这是最后的遗嘱,并且还增加了录像、录音、打印等立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越来越简单方便,并且在紧急情况下,在两个人的见证下,老人还可以立口头遗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们会更加孝顺老人。
其实在《民法典》中对于遗产继承的变化还有很多,比如明确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继承人时优先帮助有困难家庭等等。其实在笔者看来,这些房产和其他财产的继承新规定已经新型的立遗嘱方式,都是为了能够让老人的子女们更孝顺老人,让老人能够在晚年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