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就会:驾驶台管理应知应会操作性检查清单

一、程序须知管理

1.富裕水深的规定是否完整,船长及驾驶员熟悉;

2.驾驶台设备无故障报警,驾驶员熟悉所有设备操作和测试,AIS和VHF转换为低功率(1W).

3.部分推荐的驾驶台检查表,如:抵离港前、引航检查表等台帐记录

二、文件管理和张贴物

1.船长常规命令中是否定了 最小会遇距离和最小会遇时间,以及是否 有自己的补充命令

2.船长常规命令中是否定了能见度不良以及呼叫情形

3.非系泊中船长是否每晚休息前把要求和命令写入《驾驶台簿》; 船长的常规命令(包括补充)、驾驶台所有员是否阅读理解并签名

4.航海日志是否规定了本船的工作语言; 航海日志扉页填写是否完整 ;船长是否定期签阅航海日志; 无线电日志是否每天都记载,完整正确; 船长是否定期签阅无线电日志。

5.航海日志是否记录:每班防火安全巡视、RADAR的 P/MP/MP/M测试、每班手操舵转换测试、每班电磁罗经对比,及抛起锚;开航前舵机检查,救生消防设备周月,各类演习,开航前舵机检查,引水员、船长和驾驶员操纵权的交接等

6.无线电日志

是否记录:扉页信息是否填写齐全,GMDSS设备开航前以及每天/周/月测试记录,每天电瓶充放电记录,接收到的安全信息、紧急信息和遇险信息,收到遇险报警后的处理等。

三、团队管理

1.驾驶员对避碰规则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2.驾驶员对导航设备操作的熟练程度及其原理的掌握;

3.纸质海图

  • 海图上所画航线、船位等作业,到港后不可马擦去必须保留下一个次开始方可擦去;

  • 如发生海损,有关图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供调查之用待处理完毕后才可擦去。

  • 对本航次有关的海通告、临时和行警,必须在开前改正完毕;

4.旧版海图上已有的对临时性通告和预告(未以正式通告发布的)的改正也需改正到新版海图上。

5.NAVTEX接收机所到的资料和C 站所收到的EGC管理

  • 驾驶员应将 NAVTEXAVTEX 接收机所到的资料和C 站所收到的EGC分类归档、装订保管如气象资料、航行警告海盗信息等

  • 船长和驾驶员必须认真阅读所收到的信息并签名,船长应根据相关的资料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值班驾驶员(不仅只是二副的责任)将有关的航行警告内容用铅笔在海图上标注,并在警告上标明“已改正”字样;航行警告应按26区进行分区归档。

6. 所使用海图是否改正到最新(包括小改正、临时性和预告性通告T&P,大区航行警告、沿岸航行警告等信息)所使用海图是否最新版、最大比例尺、航海图书改正是否完整。

五、驾驶室航行值班报警系统

1. 驾驶员是否熟练操作BNWAS;

2. BNWAS的功能是否正常;

3. 驾驶台值班报警系统操作说明是否张贴;

4. 记录是否完整

六、电罗经和磁罗经

1. 磁罗经内是否有气泡,磁罗经灯明亮;

2. 主罗经和各个分罗经读数相差不超过0.5度;

3. 磁罗经自差校正曲线是否有效;磁罗经自差是否定期测定;在大的转向之后应有磁罗经自差的测定或比对;

4. 记录:磁罗经自查测定记录本

六、操舵装置

1. 驾驶台两侧是否能够清晰看到这些设备显示;

2.  舵机间舵机液压油低位报警是否正常;

3.  舵机间应急操舵位置能够清晰看到舵角指示器;

4.  应急液压油柜储油量是否能够满足一台舵机正常运转;

5.  驾驶台和舵机间通信是否正常;

6.  航海日志中记录转换手动操舵的时间和位置

7.  操舵装置的报警和偏航报警是否正常;

8.  应急演习中每3个月“应急舵测试记录”

七、AIS

1. AIS在靠泊期间是否转换到低功率状态;

2. 本船静态信息和航次信息设定是否正确;输入信息中船名拼写无错误

3.  AIS是否和雷达或电子海图连接;

4.  值班驾驶员是否知道本船AIS中CPA设定的报警值

八、 雷达和ARPA

1. RADAR的P/M测试来监控雷达性能;(正常每班测试)

2. 定期检查雷达盲区;

3. 在判断碰撞危险时,ARPA雷达是否始终保持有对水速度的输入;

九、GPS

1. 所有驾驶员须熟练操作GPS。

2. GPS船位基准面是否和海图基准面一致;驾驶员应熟悉海图基准面的转换

十、 Navtex

1. 除了船舶进厂修理、NAVTEX 接收机故障外,NAVTEX 接收机任何时候都应处于工作状态;

2. 二副应及时将NAVTEX 接收机设置于与本船航行区域范围相一致,以便接受岸台发送的相关信息;

3. 驾驶员和船长应认真签阅NAVTEX 接收机所收到的信息如和当时航行有关,当值驾驶员应立即将通告改正到相关海图上,并在相应的海图上和GMDSS 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4. NAVTEX打印是否清晰;接收台站和接受信息类型是否根据航次正确设置;

5. 记录:NAVTEX航警信息收集本(黏贴本)

十一、VDR

1.   VDR的电池是否在有效期内;

2.   船长和驾驶员是否能熟练VDR的数据备份或转存;

3.   VDR的操作说明是否清晰明了;

4.   一年内是否进行过断电测试;

5.   VDR的年度检测报告中体现数据存储时长;

十二、 计程仪

1.   计程仪(速度和距离显示设备)必须能够显示对水数据;自动输入ARPA的速度和距离数据必须是对水数据;

2.   2002.07.01日以后建造的新船所装备的计程仪(速度和距离显示设备),必须具备显示船体对地的前移和横移数据

十三、测深仪

1.  测深仪使用记录和开关机记录;测深仪每次的开启、关闭都应在记录纸上表明相应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并签名;

2.  测深仪有浅水报警功能时,应该正确设定和使用;浅水报警的报警值不应低于该航段的最低富余水深(UKC);

3.  具有储存功能的测深仪数据回放操作是否可行;

4.  值班驾驶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测深仪;

5.  测深仪的零位准确;使用合适的测深量程;

十四、号灯、号笛和号型

1.  航行灯故障报警测试是否正常;

2.  两套航行灯是否工作正常,各个灯的围板和照射光弧是否正常;

3.  号型是否齐全,号钟号锣是否齐全;

4.  白昼信号灯是否有应急电源(至少3个备用灯泡—solas公约规定)。

十五、通信设备操作

1.  检查船舶呼号、MMSI等是否清晰标示;

2.  所有驾驶员是否能熟练操作应急通信;

3.  小型荧光灯是否工作正常;

4.  、二副应熟悉本船C站的MMSI码如何调取;

十六、通信日志及设备测试

1、通信设备应按照下列进行测试:

每天:

数字选择性呼叫设备(DSC)在无发射状态下的相应功能测试;

蓄电池电压检查;

打印机。

每周:

当处于与岸站通信范围内,用呼叫方式对DSC设备的相应功能测试;

如备用电源不是蓄电池,应对备用电源进行功能测试。

每月:

每台无线电应急示位标(EPIRB)应测试判明功能完好。测试时应正确使用设备本身的装置而不是借助卫星系统;

每台雷达应答器(SART)用内置式设备进行自检测试,并检查系固和标识是否损坏;

无线电装置提供能源的蓄电池的安全性和状态;

天线和绝缘体状况;

每个艇筏的双向VHF设备,应在16频道以外的其他频道上测试。

2、无线电日志中下列情况应予记录:

涉及遇险、应急和安全通信的摘要记录;

无线电通信中相关的重要事件;

每天至少1次船位,如合适;

无线电设备,包括电源情况的摘要记录;

被指定负责发送遇险警报的人员,应能正确操作船上的所有无线电设备;

给相关人员的无线电设备传授使用须知和资料;

出航前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处于有效的工作状况;

每天至少1次的DSC设备在无发射状态下进行的遇险和安全通信测试结果;

蓄电池每天进行充放电测试结果;

蓄电池每周比重测定或负荷试验结果;

每个蓄电池的安全性及连接状况的月度检查结果。

十七、VHF

1.   本船VHF之间DSC相互对呼;驾驶员应熟悉VHF DSC对呼测试;

2.   查看VHFDSC和岸台之间的呼叫记录(GMDSSLOG);

3.   VHF功能是否正常,在港期间是否使用了低功率发射;

4.   双向应急无线电话是否能够在CH16和其他任一频道测试;

十八、EPIRB

1.   责任人应按规定每月对设备进行检查或测试,确认EPIRB 无破损,标识完整和清晰,密封良好、无海水进入,安装牢固、正确,电池、释放器到期时能得到及时更换;不得在EPIRB 周边堆积、安放有碍设备取出和自浮释放的物体;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船舶靠泊码头、修船期间,应有妥善保管EPIRB 的措施,防止误报警情况的发生;

2.   船舶须制定EPIRB 发生误报警后的取消程序并张贴;

3.   EPIRB)检查应包括:

检查外罩,确保未受损;

检查静水压力释放装置,确保其在良好状况并在有效期(释放装置2年后应换新);

检查系索,应存放整齐,不得与船连接;

确保标记清楚可辨;

检查电池,确保其良好状况并在有效期内。多数EPIRB电池寿命最长为5年;

进行自检。大多数EPIRB装有弹簧开关装置的自检功能。当启动灯亮时,则表明试验电路正确运行,有时也可能是启动闪光灯。建议自检开启后保持的时间为闪光灯不超过2次闪亮,或第1次自测模式发送脉冲信号后,保持状态不超过1min。

十九、抵离港检查

1.  船舶离港前12小时内,应测试操舵装置

2.  主推进机械在抵港前须进行倒车测试;

3.  检查引航卡及交换信息卡中的各项信息是否与本船吻合;

4.  公司的UKC政策和船体下沉信息应在引航卡中标

二十、航行计划

1.   航行计划应尽量全部显示在海图上,而不要写在指令记录簿上,或在使用时到其他地方寻找一些信息。为避免海图的工作区域信息写得太满,可在航线以外记录信息,然后以直线或标注字母指向这些信息以引起注意;

2.   航行计划是否从泊位做到泊位;

3.   航行计划中是否反应出航段中的富裕水深、平行避险线、各转向点等信息;

4.   航行计划中的所有信息是否都在海图中反应出来;

二十一、航行

1.  航线制定是否合理;

2.  航行中的定位方法和平行线的运用是否满意;

3.  海图作业是否满意;

4.  引航期间船位是否实时监控;

5.  平行避险线的参照目标是否合适;

6.  GPS的基准面设置是否适合;

7.  定位间隔是否与航行计划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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