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需注意目标向度和法律限度
甘肃省武威第十二中学 史万浩 733000
湖南耒阳市正源学校从2015年起对学生供餐不限量,学生用餐后班级派代表进行剩饭剩菜称重 ,就餐过程中学校会对学生就餐进行巡查。湖南耒阳市正源学校校长罗湘云介绍,班级每人每天平均剩饭剩菜超过100克,将会取消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同时也会对学生个人浪费严重者进行罚款100元。
奖励与惩戒是教育管理中两种必要而截然相反的管理手段,但目标均指向使教育对象的言行举止合乎规、中乎矩,在于“规范”。区别在于,奖励倾向于通过肯定和褒扬给予教育对象以正向的激励和引导,具有让对象主动“就范”的柔性,而惩戒侧重于通过惩罚来矫正和规范,具有迫使对象“就范”的刚性或谓强制性。
正源学校对于剩饭剩菜超过一定限度学生的处罚,不论是取消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还是对浪费严重者课以罚款,都属于教育惩戒的具体形式,都是为了让所有学生的用餐行为均能合乎“节约”这一文明用餐的规范约定,其制度设计的善良初衷不容置疑,但其教育惩戒的实践方式尚存瑕疵。
一是教育惩戒的目标向度存在模糊性。教育惩戒首先要就事论事,以惩戒目标的明确性保障教育指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即谁犯错谁担责,犯仕么错担什么责,力戒目标泛化。按人均剩饭剩菜超限作为受罚依据,取消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这种因偶然一次剩饭剩菜超重就否定学生所有的“一错遮百俊”的做法,与成绩好就“一俊遮百丑”的做法,同样荒谬不合理。相较而言,让剩饭剩菜超限的学生餐后清理剩饭剩菜或打扫餐厅,可能对当事学生更具教育意义、对其他学生更具警示意义。
二是过度强调学生主观上的过失,忽视造成过失的客观原因。学生用餐剩饭剩菜称重超限,可能有主观故意,也可能有诸如饭菜口味个人适切性差的客观原因。饭菜不可口或者根本难以下咽,甚至腐烂变质有异味,吃了可能损害健康,难不成也要学生为保住奖学金评选资格而被迫“光盘”不成?
三是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存疑。教育惩戒首先要是合法的,其次才可能是合理的,必须坚守法制底线,不能触碰或逾越法规红线。学生不具有经济独立性,行政处罚法等现行法律也不支持学校对教师、学生进行罚款处罚。所以,正源学校对在用餐过程中浪费严重的学生罚款100元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甚至涉嫌违法,极为不妥。
四是奖罚不对称。教育管理要有奖有罚,赏罚分明,侧重或偏废任何一种管理手段的教育都是不完美的教育,都不利于最大限度发挥管理手段的教育意义。从现有信息可见,正源学校遏止学生餐桌上浪费的手段,只有站在学生对立面的负面的罚则,而没有正向激励的正面的奖则,这种“以罚代管”的倾向,传递着对学生不友好的错误信息。教育管理更应传递更多对学生友好的信息——即使是对犯错的学生,才能赢得学生,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