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和平 | 鞋
鞋
我的十个脚趾现在只剩八个趾甲,两个小拇趾趾甲在小时候先后碰掉了。
由于缺鞋穿,小时候农村人光脚走路干活儿很平常;特别是夏天,穿鞋的时候少,光脚的时候多。所以走路碰破扎破脚的事时有发生。我的那两个小拇趾趾甲就是在走路时不小心碰掉的。换了现在的孩子,碰掉趾甲也不是个小事,而我当时只是在伤口上撒了把土,止住不断涌出的血,过几天,连土带趾甲便自然脱落了。
小时候,我的两个脚面和脚后跟每到冬天就会有四个很对称的裂口,是冻伤。脚后跟不太严重,只是一条细窄的缝儿;脚面就严重的多,肿得像核桃,裂口如小嘴张着,常往外渗血水。不知父亲从哪儿听来的偏方,打开猪牙叉骨,把里面的油摸在裂口处,而后用煤油灯的火苗烧,说是能把裂子烧死。记不住有什么效果,那两个“核桃”每年冬天仍然如期而至,而火烧裂口时那钻心的疼痛至今难忘。
那个年代,过大年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一双新鞋,家做布鞋;条件好的会有一双棉鞋,双脸儿的。但也不是绝对都有,家境特别不好,或者人口多的就不是都有新鞋穿。不过会想办法把穿旧了的鞋翻新一下:到了腊月二十八九,用一种叫“煮黑”的颜料将鞋帮染一下,再用白土粉转鞋底边缘刷一下,而后放到灶膛里烘干。翻新后的鞋有几天新鲜感,但过几天就变得七花八蓝,甚至不如原来的样子。
家做鞋费力费时,几乎耗费掉每个家庭主妇一个冬天的夜晚,但质量不好,穿不了几个月,不是鞋底开洞,就是帮底分家。不过,穿破了不会扔掉的,总是缝了又缝,补了再补,实在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才会扔掉。
城里人好像没有光脚走路的,但鞋的档次也不高,而且穿破了补好再穿也不稀罕。只是城里有专业钉鞋匠,不同于农村,鞋破了自己缝补。记得丰镇马桥街几百米内就有两个钉鞋摊,一块儿大帆布铺在地上,上面摆满补鞋工具、材料以及已经补好和没有补好的鞋;钉鞋匠膝盖上垫一块帆布,边低头忙着做活儿,边应答准备修补鞋子人的问话;常有人坐在小马扎上,一只鞋在脚上,另一只鞋在钉鞋匠手里。钉鞋匠放下这只鞋,拿起那只鞋,没有闲暇的时候。
1976年冬天,我花18元钱买了一双翻毛皮鞋,那是那年年青人最时兴的鞋,好像也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买鞋。当时没舍得穿,只试了试就放了起来,等着过年穿。结果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我参军了,那双鞋留给了二哥。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家做鞋被淘汰了,穿带补丁鞋的也没有了,胶底鞋和皮鞋多了起来。但是买了新皮鞋首先要打掌,像给马钉掌一样,在鞋后跟钉上一块月牙形铁皮;那铁皮有专用名,叫“云子”;防止那个与地面磨擦力度最大的部位破损。所以,当时穿皮鞋的人走起路来响动很大。特别是走在办公楼的走廊上,“咣咣咣”,很远就能听到,甚至能听出谁在走动。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皮鞋不再打掌而时兴美容了。皮鞋美容店业务越来越多,而钉鞋匠的业务越来越少。
后来,家家有了鞋柜,穿鞋也有了讲究:不同季节穿不同的鞋。更讲究的人,上班、休闲、锻炼穿的鞋也不一样。所以,一个人有几双甚至十几双鞋也很正常。特别是女人,高跟鞋、半高跟鞋、平底鞋;高筒靴、底筒靴,鞋柜里放不下垛储藏室。屋里穿的拖鞋也分单的棉的,自己穿的,为客人备的。穿鞋不再单单是保暖护脚,除了舒适,还需考虑和衣服搭配,符合审美标准,做到美观得体。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延续了传统习俗,虽然上一年的鞋子完好无损,每到过年还是要挑选一双新皮鞋,只是进了琳琅满目的鞋店,眼花缭乱,不知买哪双更好。
鞋,是那个时代的缩影;鞋,是这个时代的缩影。 每晚泡脚,那两个没了趾甲的小脚趾便提醒我:莫忘过去,珍惜现在!
赵和平,内蒙古丰镇市人。1956年生。1977年至1986年部队服役。1987年至2016年供职中国人寿。已退休。住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