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碑刻】茶马古道边的“遵示严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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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示严禁碑(向家舟摄)

“遵示严禁碑”,位于湖北长阳磨市镇乌钵池村(小地名“乌钵池”)的古道边。该碑以内容,为告示碑;以形制,为单体立式碑。碑乃青石质,设长方体底座。碑高1.65米,宽0.67米,厚0.18米。正、背面均有文字。碑始立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距今239年历史。

背面文字为先刻,刻于乾隆四十五年,题额“众姓公议”,正文11行,满行37字,均为楷书。碑文稍有风化,但多数尚可辨认。正文首列公议者共28人姓名(可能为保、甲、牌长及附近乡绅)。次书:众议其界:东抵宜都大界至黑水潭,南抵牛栏埫,北抵香圣观,西抵艾家店。四乡明白:若有流匪□□□□事端,众姓同□,协力送□□□重责,禀遵毋违。落款为:乾隆四十五年五月二十日同立。

正面(临大路)文字为后刻,刻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题额“遵示严禁”,正文20行,满行44字,亦为楷书。因碑面严重风化,并附着大量生物(钉螺、苔藓等)遗体沉积物,加之右下角有所残缺,致多数碑文今已难以辨认。正文首列时任长阳知县张的告谕,开头为:特授湖北宜昌府长阳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张,为□□□禁以安□□事。据小麻溪乡保张孔□□□王□□□□□□□禀称,该处□多□□□五□□□□来□□□□强讨,日则窥探路径,夜则肆行偷窃。告谕之后,附有当地赞成绅民名单,计98人。落款为:乾隆五十年  月  日(月、日前为空格)□东阳(人名)刊立。

○遵示严禁碑正面拓片照片

该碑所处的古道,是鄂西明清时期重要大道。明代及清代乾隆元年前,为长阳县城至本县渔洋关及澧州石门县的驿道,该路起点为县城南门外县前(河)渡,经落家坪(今罗家坪)、峰山等地及此,再由此上柳垭,下马家祠堂、马家坪、小坳子、桥沟,直至渔洋关和长阳、石门县界。清代康熙年间,湖北、湖南分省;清代乾隆元年,划长阳县渔洋关(今五峰县城渔洋关镇)、采花(今五峰采花乡)、刘庄(今五峰牛庄乡)等属地及枝江、宜都、松滋零星地,新设长乐县,升夷陵州为宜昌府。此后,此路驿路建置及功能不存,但仍为商民要道,尤其是作为茶马古道,特别兴盛。来自长阳、长乐等茶区的茶叶,以及鄂西各县山货土产,用骡马经此路此处转运至宜都县城,再由宜都改水路运销沙市、汉口,以至北方、蒙古和俄罗斯等地;外埠商品又由此运回长阳南部及长乐、鹤峰等鄂西诸州县流通。

从碑正反两面两次书刻的碑文来看,乾隆年间此处大道流动人口众多,除正常的商旅外,亦不乏由外地窜入的强行乞讨人员甚至盗贼、“流匪”,给当地社会治安和来往客商安全造成威胁。据此,当地士绅和长阳县衙先后进行了“专项整治”,将乡规民约和“政府文件”刊刻成碑石,予以明确告示,表明维护治安的严肃性和长期性,以此警示、震慑继而惩治不法分子。此碑的树立,对改进当时当地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应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碑残存文字,也映证、补充、纠正了地方文献。据旧志记载,乾隆五十年至五十二年,有陕西举人张统绪任长阳知县。碑正面中“特授湖北宜昌府长阳县正堂加五级张”的文字映证了旧志记载。另据旧县志记载,小麻溪为清代长阳县崇教乡37个保之一。由该碑文字可知:乾隆年间时,今乌钵池村即属崇教乡小麻溪保辖域。再有,1992年《长阳县志》、1982年《长阳县地名志》中记载以及当地口传的地名——“香山观”,应为此碑文中“香圣观”之口误。

○遵示严禁碑背面拓片照片

前些年出版的《长阳石刻》一书收录了此碑,称“遵示严禁碑”立于乾隆四十五年,碑正反两面都是“记乡规民约”。事实上,其表述不够严谨。这也启发我们:第一,研究者对碑文必须详查,方知其内容。第二,凡涉及文字的文物研究,并不能仅仅依靠文保部门“孤军奋战”,还应当有语言文字、地方文史、金石学等方面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参与配合。

该碑是长阳县域内迄今发现的最早治安告示碑,对当今平安长阳建设有着积极意义。同时,因其为“茶马古道”长阳段现存的文物之一,对长阳建设茶叶大县、茶叶名县有着深远意义。

★致谢与致敬

在笔者考察、传拓该碑和撰写文章的过程中,得到了刘新平、黄明财等人的支持与帮助,谨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长期以来,乌钵池村民为保护该碑作出了无私贡献,谨向他们表达由衷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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