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民间资本的最大诉求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通知》,不支持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强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保护合法金融创新,推动化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如何鼓励民间投资、消除民间资本担忧、维护民间投资者合法权益,可谓是政策一个接着一个、措施一项接着一项,而且有些政策措施针对性极强,如要求地方政府建立欠款偿还计划。此次最高法下发的文件,也可以说对民间资本是一支强心剂,会民间资本给大的鼓励和促进。
事实也是如此,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出现了快速下滑的现象。尽管在各项政策的积极鼓励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民间投资下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8、9两个月民间投资又开始了回升。但是,从总体上讲,民间投资没有达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速度,民间投资对经济稳定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那么,为什么民间投资会突然出现下滑现象呢?从宏观上讲,可能与经济形势不佳、市场需求不足、企业运行困难有关,与民间投资者前些年过于追求投机有关,与实体产业的盈利能力下降有关。但是,从市场环境来看,民间投资下滑与民间资本没有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条件有关。要知道,民间资本是希望投资的,也是在积极寻找投资机会的,可市场能够给予民间资本的空间并不大、条件也不好。很多民间投资者,宁可选择风险极大的市场炒作和投机,也不去选择投资,就是这方面的原因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市场地位来看,可以说两者都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国企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是因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有形之手一直在牵着国企的鼻子,让国企无法按照市场规则办事。而民企则因为在资源配置、市场竞争、执法、利益保护等方面,无法象国企那样受到有效维护,也无法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结果,也无法以真正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公益事业、垄断行业等去竞争。也正因为如此,目前的市场竞争,也就成为了一种不规则竞争、扭曲型竞争、畸形竞争。
很显然,对民间资本来说,要想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就必须在地位上能够平等,能够在行业进入、资源配置、环境营造、司法服务等方面,能够与国企处于平等的地位,能够以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首先,要为民间资本创造平等的制度与政策环境。现在的很多制度,对民间资本来说,仍然是不平等的,譬如财政补贴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行业进入政策等,都存在国有和民营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就像油价处于高位时,国有航空公司可以得到补贴,民营的就不行,国有加油站有油供应,民营加油站没有。所以,制度和政策能否平等,对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影响很大。
其二,要在产权保护方面给予民间资本更多的平等。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可以说,这是近年来通过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因为,这项制度的出台,意味着民间资本的产权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保护私有产权的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如何按照制度要求,对民间资本的产权予以保护,对能否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极其重要。
再者,要营造平等的司法环境。司法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环境不能给民间资本平等的条件,那么,民间资本就不大可能有投资的积极性。很显然,此次最高法出台的意见,对在司法上为民间资本创造平等的环境,是非常有利的,关键就看执行,看各级法院能否不受行政干预、能否为民间资本撑起一片平等的天。
最后,要给民间资本有平等的话语权。很多民企对参与国企改革不感兴趣,原因就在于,担心参与改革以后,无法获得应有的话语权。因为,此前的有许多这方面的教训。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能否按照市场化要求,按照同股同话语权的要求,给民间资本平等的话语权,对激活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十分关键。
总之,只有平等的市场地位,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才能得以激发,这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各项政策措施的集中指向,也是民间资本的最大诉求、最高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