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穿警服执法就有权不出示证件吗法律常识

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修正本)》第二章职权中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网友认为:

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而第三章的义务和纪律中第二十三条则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上述是原条文,可以看出,警察执法时真正适用的是第二章中关于职权的概念范围,而不是第三章的义务和纪律.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户政管理研究中心负责人关于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等问题作出解释: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首先要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因情施策,确保安全。对于个别民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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