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芳:王熙凤与巧媳妇(《红楼梦》与民间文学之五)
王熙凤是《红楼梦》中一个颇多争议的人物,有人把她叫做“女曹操”,有人把她称之为“胭脂虎”,有人把精明的女性比做王熙凤,也有人把狠毒的女性喻为王熙凤。
《红楼梦人物论》
红学前辈王昆仑先生,在他的《王熙凤论》中有一句名言,叫做“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这个评价道出了王熙凤这个形象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她是立体的,是多层次的,也是难以用一个“好”或者“坏”来界定的。
但是有一点却没有争议,那就是王熙凤在《红楼梦》中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典型代表。
《红楼梦》无疑是曹雪芹用来为“闺阁昭传”的,为“女子无才便是德”昭雪的。考察一下就会发现,《红楼梦》中的人物设置有一个规律,那就是一律“男不如女”。
我们先按辈分来看这个问题。在贾府,辈分最高的是贾母,贾母有着清晰的头脑和过人的才干,书中描写她“年轻的时候比凤姐还来得”,想来不会比贾家“代”字辈的男人逊色。
往下,贾家“文”字辈的男人中,贾敬只知道求仙炼丹,贾赦只知道喝酒讨小老婆,贾政贾政虽无明显劣迹,却也一无长处,倒还不如王夫人,虽然小事交给凤姐来管,但大事还是自己说了算。
再往下,贾家“玉”字辈的男人中,贾珍、贾琏劣迹斑斑,贾环猥琐不堪,好一点的要数贾宝玉,但贾宝玉的才华同样不如自己身边的那些姐妹。
到了贾家“草”字辈的男人,那就更差了,贾蓉的偷鸡摸狗与秦可卿的远见卓识根本没法比[①]。
如果把这些男性放到他们的家庭角色中,结论也是一样的。不论是作为丈夫,与妻子比(如贾琏与王熙凤),还是作为哥哥,与妹妹比(如薛蟠与薛宝钗,多浑虫与晴雯,金文翔与鸳鸯……),还是作为弟弟,与姐姐比(如贾环与探春),这些男性都明显逊色于女性,表现出共同的“男不如女”的倾向。
红楼梦邮票
此外,作为儿子的贾赦、贾政远不如他们的母亲贾母那么精明;作为女婿的狗儿也不如其丈母娘刘姥姥那样懂得运筹谋划;作为父亲的贾政没有其女探春的学识才干、贾赦也没有其女迎春的宽容大度;同样作为父亲的林之孝用凤姐的话来说,是“天聋地哑”般不会说话,而其女小红却是口齿伶俐,深得凤姐赏识。……
《红楼梦》里如此大规模、大范围地“颂红”、“怡红”、“悼红”,在同时代的作家文学作品中、甚至是直到今天的作家文学作品中,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如果我们把眼光转向民间文学作品,却会发现,在民间故事中对待女性的态度同《红楼梦》如出一辙,大量的民间故事肯定了女子的才能,赞美了女子的才能,塑造了众多的“巧媳妇”,否定了女不如男,这与作家主流文学笔下“女子无才便是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
丁乃通说:“其实一个熟悉中国民间故事的人可以发现中国社会和国民性中有许多方面是其他学科的专家不太看得到的。例如,一般人通常认为中国旧社会传统上是以男性为中心,但若和其他国家比较,就可以知道中国称赞女性聪明的故事特别多。”
艾伯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中在以“聪明的女人”为题的故事类型中列举了11种故事,可见这是中国民间故事中很有特色的一个类。
《中国民间故事类型》
那么,《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与中国民间故事中的女性形象之间这种价值取向上的合拍,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试图从王熙凤形象与中国民间故事中“巧媳妇”的对比当中,对这个问题作一个初步的思考。《红楼梦》第75回,贾母说凤姐是“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把凤姐同民间叙述语境中的“巧媳妇”等同起来,可谓点睛之笔。在《红楼梦》里,王熙凤身上就有着民间巧媳妇的影子。
连环画《巧媳妇》
民间故事中的巧媳妇,其“巧”首先集中体现在她们的口头语言上。巧媳妇的“巧言”,都是市井俗语。民间语言不雕琢,不粉饰,直白朴素,大胆泼辣,却自有其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同样的,王熙凤的语言是书中一道亮丽的风景,最吸引人的却是这个过程中透出的那股浓浓的“民间味”。
“总体来说,凤姐的语言,比起红楼诸钗,比起那些姑娘小姐,凤姐的胸中应该说是欠缺文墨,她的语言没有什么书卷气。但是,却有一股扑面而来的新鲜、热辣的生活的蒸气。”[②]
白伯骅绘王熙凤
凤姐的语言里面,独多那种俗语、俚语、歇后语,诸如“人家给个棒槌,我就认作针”、“知人知面不知心”、“坐山观虎斗”、“借剑杀人”、“引风吹火”、“推倒油瓶不扶”、“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顶了你老人家上五台山”、“一个天聋,一个地哑”、“黄莺抓住了鹞子的脚,两个都扣了环了”、“丁是丁矛是卯”、“调理得水葱儿似的”、“烧糊了的卷子”、 “擒贼先擒王”、“癞狗扶不上墙”、“妻贤夫祸少,表壮不如里壮”、“锯了嘴子的葫芦”、“拼着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没家亲引不出外鬼来”、“前人撒土迷了后人的眼”、“可着头做帽子”、“含着骨头露着肉”、“聋子放炮仗——散了”、“耗子尾上长疮——多少浓血儿”等等。
凤姐语言的“俗”和“白”使凤姐在红楼诸钗中格外引人注目,她的“声口剪断”与红楼诸钗显著不同,却与民间巧媳妇的声口如出一辙。作者在凤姐的语言里,提炼了很多老百姓语言的精华。它的源头不在书本,而在生活,在于生活本身所包含的信息和智慧。
连环画《巧媳妇》封面
民间故事中巧媳妇的嘴巧,还不仅仅只是一个会说话的问题。因为她们的会说话总是和孝顺体贴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的“心巧嘴乖”,这样的媳妇,最受老人的喜爱。比如有这样一类“巧媳妇传话”的故事,主要表现的就是巧媳妇的嘴巧与孝顺。
有一则《巧媳妇传话》的故事是这样讲的:
从前,有个巧媳妇叫惠儿,非常孝顺。婆婆死得早,惠儿伺候公爹就象自己的亲爹一样。白天,饭菜做得热腾腾;夜里,炕头烧得热乎乎。公爹行九叫老九,因此,惠儿说话时,从来不吐一个“九”字,就连“久”、“酒”也讳了。乐得她公爹逢人便夸媳妇好。……
有两个人听见了,就想来试探一下惠儿,他们来到惠儿家,让惠儿给她公爹捎个话:“老九回来告诉他一声,东村有个张老九,西村有个李老九,今天是九月九,好久没见了,请他老九去喝酒。”
公爹回家后,惠儿说:“东村有张三三,西村有李四五,今天是重阳节,好长时间不见了,请爹爹你去喝一壶。”那两个人一听,都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齐声夸奖说:“真是个又巧又孝顺的好媳妇。”[③]
米脂巧媳妇剪纸
在以上故事中,惠儿的嘴巧是为了避公爹的讳。随着巧媳妇拆解外人的传话,其尊老敬老的品质也凸显出来。可见,巧媳妇的“嘴巧”,往往是孝顺的外在表现,而孝顺,又是“嘴巧”的内在动因。这种嘴巧与孝顺的内在一致性,体现了民间对家庭女性的德才要求。
《红楼梦》里的公婆,同样喜欢心巧嘴乖的媳妇。用贾母自己的话来说,是“凤儿嘴乖,怎么怨得人疼她!”“凤儿”的确“嘴乖”,这种“嘴乖”虽然有取悦于贾母的意思,但也表现出她对贾母的孝敬。
这其中,“心巧”恐怕是最重要的,想来如果王熙仅有“嘴乖”而没有“心巧”的话,贾母是不会疼她的。
五十回,贾母跑到大观园来赏雪,凤姐随后就跟过来,贾母就说:“你真是个鬼精灵,到底找了来,以理,孝敬也不在这上头。”凤姐说:
邮票《凤姐设局》
我哪里是孝敬的心找了来?我到了老祖宗那里,鸦没雀静的。问小丫头子们,他们又不肯叫我找到园里来。我正疑惑,忽然又来了两个姑子,我心里才明白了,那姑子必定是来送年疏或要年例香例银子,老祖宗年下的事也多,一定是躲债来了。我赶忙问了那姑子,果然不错。我才就把年例给她们去了,这会子老祖宗的债主儿已去,不用躲着了,已预备下稀嫩的野鸡,请用晚饭去罢,再迟一回就老了。
凤姐在这里首先是拿老祖宗“开涮”,说老太太是躲债去了,一下子调动气氛;这才顺理成章地说出自己已经打发了债主了,巧妙地给老祖宗点明了“这钱是我出的”,表明自己对老祖宗的孝敬;然后以“债主已去”,请老祖宗“不用躲着了”,点出自己此行的目的——是来请老祖宗回去的,因为“已预备下稀嫩的野鸡,请用晚饭去罢,再迟一回就老了”,再次表明自己对老祖宗的孝敬。
邓婕饰演王熙凤
整个过程不过是一个家常的玩笑,却处处显示着凤姐对老太太无所不在的关心,嘴里虽说的是“我哪里是孝敬的心找来了?”实际上却处处显示着自己“就是因为孝敬的心找来了”,细细品味,凤姐之心巧嘴乖真是令人叫绝。
再比如,王熙凤的“斑衣戏彩”引贾母一笑,比之二十四孝中老莱娱亲的故事,显得更加的新鲜别致。
在《红楼梦》里,贾政的娱亲倒有几分老莱子遗风,他讲的那个怕老婆的笑话令人作呕;出了谜语怕老太太猜不着,悄悄将谜底告诉转知贾母。总之是既俗气又笨拙,相比之下,王熙凤的承欢娱亲不知要高明多少,[④]而高明的关键,还是心巧嘴乖。
在《红楼梦》中,凤姐的“嘴乖”是容易体会到的,但凤姐的“心巧”,却容易被她张扬的个性所掩盖。事实上,凤姐不仅对贾母、王夫人孝顺,而且在婆婆邢夫人那里受了委屈能隐忍不发,也是孝顺。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
陈彦娥绘王熙凤
在巧媳妇故事里,还有一类“巧媳妇智斗恶邻居”的故事,体现了老百姓之间的复杂的邻里关系。百姓注重邻里关系的和谐,所以巧媳妇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要把握好一个“度”,一方面,要能够把恶邻居的贪婪念头彻底打消,另一方面,又不能太伤了和气。
所以巧媳妇在这里普遍采用的是一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手法,你不讲道理,我也不讲道理;或者说,你讲的是歪道理,我也跟你讲歪道理,这样就自然而然堵了邻居的嘴,事情就不会进一步恶化。
民间故事集《巧媳妇》
比如说,人家要她织路一样长的布,她便要人家先量出路有多长;人家要她喂山一样重的猪,她便要人家先称出山有多重;人家要索赔金丝猫,她则要索赔龙凤瓢;人家要她丈夫赔“话把”,她便说丈夫在挖“风根”;人家要她丈夫交出公鸡下的蛋,她便说丈夫在生孩子;人家要她写出天大的字,她便要地大的纸;人家要石头做的鞋,她便要沙子纺的线……
这种斗争方法的特点,就是不让自己陷入被动地位,而是反守为攻,反戈一击,用难题对付难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球踢还给对方”,使对方自食其果,陷于困境。巧媳妇故事中普遍采用这种斗争方法,显示了一种有普遍意义的斗争哲学。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也同样有一套维护家族利益的斗争哲学,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不骄不躁、不卑不亢”。虽不似巧媳妇智斗恶邻居时那么酣畅淋漓,却同样富于“智巧”,是一场更高层面上的人性较量。
邓婕饰演凤姐
在七十二回,宫里的夏太监打发这个小内监来借银子。他说:“夏爷爷因今儿偶见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二百两银子,打发我来问舅奶奶家,有现成的银子暂借一二百,这一两日就送来,……上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起都送过来。”其实名为借贷,实为勒索,而且从“上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这句话可以看出,这种借出去的银子一般情况下都是有去无回的了。
但由于是宫里的太监,有权有势,贾府在许多方面还要仰仗这些人,所以凤姐不能不给。既然一定得给,那么最起码在这个过程中要给对方一个警示,所以凤姐接口就说:“你夏爷爷好小气!这也值得放在心上,我说一句话,不怕他多心,若都这样记清了还我们,都不知还了多少了,只怕没有,若有只管拿去。”一面说这个话,一面打发人把自己的首饰拿去押了银子给那个小太监。
凤姐的这几句话,看上去她并没有得罪小太监,其实这个话是软中有硬,绵里藏针的。她有一种警示,就是说,像这样名为借贷,实为敲诈,已经“不知凡几”了。因为“若这样都记清了还我们,都不知还了多少了”。而且她一方面命人去抵押,就预告我这个府里头就已经被掏空了,要靠典当度日了。
剪纸王熙凤
凤姐这样来应对宫里的太监,既没有失掉自己的立场,又维护了家族的长远利益。[⑤]比之民间故事中巧媳妇的“以牙还牙”,凤姐的斗争哲学更富于智慧与机敏,与“巧媳妇智斗恶邻居”的“智巧”一脉相承。
王熙凤形象与民间故事中的巧媳妇在诸多方面的相似,不是偶然的。《红楼梦》本身是一部深受民间文化滋养的伟大著作。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自觉地把从民间文化中吸取的养分融合到作品中来。
这一点在王熙凤的身上表现得特别突出。她是作者在传统民族文化的土壤里挖掘的,在民间文化的滋养下创造出来的。她身上有着民间巧媳妇的影子,吸收了民间巧媳妇的嘴巧、心巧和智巧。
但是,这个有着民间故事里“巧媳妇”影子的王熙凤,她又寄托了作者更为深刻的一种社会认识与人性追求,超越了民间故事里的巧媳妇。
年画《巧媳妇》
首先,王熙凤没有像民间故事中的巧媳妇那样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民间故事里的巧媳妇,是出于对现实中男女不平等状况的一种逆反性的补偿。民间故事惯于把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的东西拿到故事中去实现,现实生活的不平衡通过民间故事达到了平衡,以此来保持社会平衡发展。
为了最好地实现“反补”,民间故事中的“巧媳妇”无一例外都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巧媳妇们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了家庭困难,在故事的结尾,不外乎是“一家人从此过得舒舒服服,自自在在”一类。这是民间理想对她们的才能的充分肯定和嘉许,也是民间愿望在巧媳妇身上的终极目标。
而曹雪芹笔下的艺术形象王熙凤,则寄托了作者更为深刻的一种社会认识与人性追求。从王熙凤的判词来看,虽然对“一从二令三人木”的解释尙存争议,但可以肯定的都是凤姐最后被休,“哭向金陵事更哀”的悲剧结局。
不能否认,悲剧最能够揭示生活的本质,因为它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它使人看到全景的社会,厚重的生活,复杂而多面的人性,给人以最深沉的启迪和教益。所以作家才会让这个“机关算尽太聪明”的王熙凤,最终“反算了卿卿性命”,王熙凤的悲剧,让人思考,发人深省。
其次,王熙凤也并非民间故事中的巧媳妇那样可作为完美的人格典范。
民间故事里的巧媳妇,是智慧和贤惠的完美化身,在她们身上没有缺点。她们基本是才貌双全的,她们的智慧是按照民众对理想女性的预期来描述的,无论是心智、手艺,还是口才,在巧媳妇的身上总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统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她们都无可挑剔。
而曹雪芹笔下的艺术形象王熙凤,是一个复杂的人、多面的人、立体的人,在她的身上体现出美与丑的统一,善与恶的统一,雅与俗的统一……
刘旦宅绘王熙凤
她伶俐的口齿,出色的理家才能让人叹服,同时她的心狠手辣又让人畏惧;她能“效戏彩斑衣”、“协理宁国府”,也能“毒设相似局”、“赚取尤二姐”;她能一个巴掌把丫头的脸打得紫涨,也能对出身贫寒的刑岫烟表示同情;她能“弄权铁槛寺”,也能在“抄捡大观园”中消极地不作为……
这是一个有着人的真性真情的人,她是真实的、生动的、可感的,可信的。正是在这一点上,王熙凤身上体现出一种人性美和人情美,这是这个艺术形象的艺术感染力所在,也是我们“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的原因所在。
[①] 参看周思源著《周思源看红楼》,中华书局,2005年版。
[②] 吕启祥著《吕启祥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
[③] 《中国民间文学集成邢台故事卷(下)》,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33页。
[④] 吕启祥著《吕启祥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
[⑤] 吕启祥著《吕启祥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