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女子守寡,宠幸一只猴子,被骂五百多年,却是一桩冤案

明成化年间,独山州有一乡宦之女柴氏,长得貌美如花,肤白如雪。年十八岁,由父母做主嫁给乡里唐姓人家为妻。唐家为当地富豪,却只有一个儿子继承家业。柴氏嫁入唐家之后,没过二年丈夫就死了。唐家少爷生性懦弱无能,成亲数年并未留下一男半女。
唐少爷夭折,唐家公婆于是想让柴氏守节,以光显唐家门楣。柴氏父亲任乡官多年,在当地颇有些威望,也想让女儿守节成就其好名声。柴氏性格活泼喜欢热闹,原本就不是能枯坐闺房,如老尼僧侣守寡一生的人。柴氏虽然极不愿意,但是公婆和父母一再劝说。柴氏见公婆父母反复劝说,也不好意思再说自己想嫁人,于是便隐忍屈从。
唐家公婆见柴氏答应,二老心中欢喜不已,但又考虑到柴氏年轻,难免会有是春心浮动之时,更有那邻家的不良少年前来勾搭。到那时守节不成,好名声非但得不了,还会弄得羞辱门庭,让人耻笑。为了杜绝柴氏与人私通,唐家父母在柴氏居住的房屋周围修建起了高墙,只安排一个小丫环服侍柴氏。
柴氏独居一座小楼,周围全被高墙封住,每日只能站在楼上看着过往行人,不得迈一步出门。柴氏若要出门,必须要家丁通报、丫环陪同,并且以黑纱罩面才能出去,且出门时长不能超过半个时辰。柴氏所居之处,猫狗鸡鸭都不准饲养,柴氏为此烦闷不已。
柴氏原本性格活泼,丈夫还在世时,时常与丈夫出门闲游,柴氏怀念过往种种舒心日子,只叹自己福薄命苦,丈夫患病早亡,自己也成了活死人,整日守着小楼形单影只,只为了成全父母和公婆那所谓的好名声。
柴氏唯一能排忧解烦的地方,就是后院有一片花园,花园中有石山一座,石山颇有高度,山上草木茂盛。此处花园原本是唐家的后花园,唐少爷经常在里面游玩宴饮。自从唐少爷身亡之后,唐少爷父母很少再来这里,害怕睹物思人,再添悲伤。
柴氏守寡之后,后花园四周围墙被重新加高,围墙底下种上刺蒺藜,园中养的猫狗和鹦鹉等悉数被清理出去。但有一只成年大公猴在家丁拘捕时逃入石山洞穴之中躲藏,唐家的石山与后门外的野山相连,大公猴时常会攀附树木跳进野山上去。
家丁们搜捕园中动物时,大公猴逃入石山的洞穴里,石山湿滑难爬,且大公猴又极为凶悍。家丁们不敢上去捕捉,便弄来竹竿捅石山上的洞穴,大公猴被竹竿驱赶,吓得它逃出洞穴跳上围墙,随后又窜入后山之中。家丁们见大公猴逃入野山,便关上后门不再去理会。
唐家后园里遍植花木,柴氏隔三差五来园中闲游,以打发无聊时光。时日推移,园林虽然广大,也渐渐觉得乏味起来。柴氏于是让家丁悄悄弄来几只小鸟,结果养了没多久小鸟都死了。柴氏看着小鸟死去,更觉得自己的命还不如这小鸟,她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年冬天,大雪封山,山中树叶落尽。大公猴在山中无处觅食,实在饥饿难耐便再次跳入园子中寻找吃的,大公猴原本是唐少爷所养,大公猴因此认得柴氏,并不惧怕她。柴氏与丫环在园中堆雪人时,看见大公猴跳入园里。丫环见状害怕,要去报告家丁前来驱赶,柴氏却制止了丫环。
柴氏在园中已经无聊,园中除了花木就是石头,没有一个动物陪伴。大公猴进入园中,此猴原本是其丈夫所养,对此猴甚有感情。柴氏见大公猴可怜,于是便弄来食物给它果腹,大公猴有了吃的,又没有人驱赶它,于是便大胆地躲在石头山的洞穴里过冬。大公猴重新来到园子里后,柴氏心情与以前相比好了很多,这只猴子似乎通达人性,一见到柴氏进入园中便从洞中钻出来要吃的。
柴氏的饭菜由家丁送到门口,再由丫环端进来给柴氏吃。由于园中多了一只猴子,柴氏便让丫环多送一份饭菜进来。原本丫环是在下人房里一起吃饭的,不能单独与柴氏一起吃饭,家丁送饭也每次只送一份。柴氏为了让大公猴能吃上饭菜,便告诉家丁送两份饭菜进来,因为丫环也要陪她一起吃。晚上丫环回去,柴氏再给丫环一些钱去买点吃的。唐家家丁觉得奇怪,却也没有怀疑。
冬去春来,柴氏与大公猴在园中相处数月,大公猴已形同宠物犬马。甚至于有登床上榻与柴氏同眠的行为发生,柴氏私养大公猴在园子之中,由于与外界隔绝,丫环得了柴氏银钱封口,唐家公婆也几乎不来园中探望,因此没有人知道这园中的事情。
柴氏青春年少,心中不免春心荡漾,奈何高墙阻隔、家丁凶恶,她犹如一只笼中鸟,没有一个男子能进入园子,只有这一只大公猴陪伴自己。大公猴性狡猾恋人,久养则渐通人性。柴氏按捺不住寂寞,时常撩拨公猴戏谑,到最后竟与之私交。在《廉明公奇案》中详细记载了此事,对此事的记录如下:
“柴氏见之,春心亦动。于僻静处揭开裙,看猴何如。猴见裙开,即进身……虽非人类,亦可泄滞欲心。自此以后,辄与猴交,亦尝怀孕,怠诞育时,则埋于后园。因此内藏不洁,而外招清名。滔天秽恶,人从何知。”——《廉明公案》第196页
十年过去,柴氏不出闺门,孤独守节,街坊人人传其守节之志崇高。公公见状非常高兴,花钱请客让乡绅联名上报,保举柴氏为贞洁寡妇,请求朝廷嘉奖树立贞节牌坊。唐桂的保举状写得很好:
故民唐桂(唐少爷名字),厥妻柴氏,自出德门,深明女教。于归六载,奉公姑以孝闻。年及念三,慨夫君之早逝,未育儿息。方寸内玉洁冰清,大洁如霜。十年来松坚柏劲,不恤轻尘。为此联名乞呈,垂恩旌表,加贲门闾。庶节义之昭扬,永维世教;而风声之远树,坐运化机。
县令王存孝接到唐家的请求,又见联名举荐的人都是乡绅,柴氏之父又曾是乡官,且柴氏守节街坊邻里都大为称道,于是便准许了此事。王县令于是准备牛羊美酒,前去柴家祝贺。柴乡官夫妇携女儿柴氏出门相迎,柴氏素服淡妆,柴太夫人陪同出来见了王县令一面,随后便退了下去。
王县令年少精明,偷看了一眼柴氏,发现柴寡妇面有春容,殊无滞郁之气色。王县令心中疑惑不已,但凡寡妇都枯阴郁气,非容鬓憔悴,则气色沉滞,自有一段柳郁黯淡之相。如今柴寡妇春光满面,红润快爽,柴寡妇必有私情。
王县令返回县衙后,招来众乡绅问话,问他们到底拿了唐家多少钱,为何联名举荐柴寡妇。乡绅们一致说柴寡妇贞洁之名在外,乡里几乎人人皆知,众人皆是为柴寡妇正名而来,并没有任何人拿唐家的钱。王县令又问,唐家是否有年轻男子出入。众乡绅说,唐家高墙严密,并未有年轻男子进入,只有一个小丫环陪同柴寡妇,小丫环前几年已经嫁人,现在又换了一个新的,并未有什么年轻男子。又有一乡绅说,唐家园子据说有一大公猴,并未听说有什么男人在里面。
王县令听罢,心中一惊,暗想猴子与人类似,也能行奸作恶。北宋年间,包拯曾经办过一桩案子,乃主母与家犬有私,如今更何况是猴子呢?此案必有蹊跷。王县令于是下令让唐家把大公猴捕捉,然后送入衙门养起来。
一个月后,王县令让柴氏母女来县衙见面。柴氏母女以为是旌表贞节的嘉奖下来了,于是便依照约定来到县衙。王县令让柴氏母女在县衙大堂坐定,然后让衙役把装着大公猴的笼子抬出来,当着柴氏母女的面放出大公猴。
一月没见,大公猴见到柴氏甚是想念,见到柴氏之后便冲过来抱住柴氏大腿,不断撕扯柴氏裙子。柴氏见状慌了神,对着大公猴脚踢手打,结果怎么都摆脱不了。此情此状,丑行败露无疑,柴氏母女见状,羞愧得无地自容。王县令当即让衙役把大公猴扯开,怒斥柴氏:“如此丑行,你还有何话说?”
柴氏丑行败露,不得不承认了一切。王县令让柴氏自行了断,柴氏羞愤难当,回去之后上吊自杀。对于那只大公猴,县令让衙役用棍子击打,用火烧猴子皮毛,又用开水把大公猴淋得皮开肉绽,大公猴疼痛难忍,咆哮哀嚎而死。大公猴被打死后,王县令让人将大公猴的尸体埋入土坑里。
此案传出之后,一时间全城哗然,柴氏羞愤自尽后,唐家和柴家父母羞愧难当,最后一病不起,没过几年就都双双死去。两个好端端的人家,一个原本可以过得很幸福的女子,就这样毁了一生,死后还不得清白。这一切的罪恶,都在礼教害人。
此案记录在《三公奇案》、《廉明公奇案》、《新镌国朝廉明公案》等书籍中,此案看似柴氏举止浮浪,作出如此恶劣丧礼之行,实则是一桩人间悲剧,真正的受害者其实是柴氏本人。案子记录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是柴氏与猴子有私,竟然怀孕生子,这完全不符合常理,不符合生理科学。猴虽然在各方面与人类无异,但猴毕竟不是人,人与猴之间有生殖隔离。所以文献记录中说柴氏怀孕生下猴子,并悄悄埋在后园里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这种情况绝对是不可能。
二是柴氏二十岁守寡,为了虚名独守空房。柴氏虽然不愿意,却由不得她不愿意。公婆和父母为了名声,为了一个虚名毁了她一生,这种行为在当时看起来合理,现在看起来没有人性,柴氏守寡成了坐牢,毁了大好青春。
三是柴氏与猴子有私情,直接证据是什么?按照文献记载,主要的证据就是大公猴抱住柴氏的大腿和撕扯她的裙子。平心而论,以此作为证据定罪其实是有失偏颇的。有一些动物本身就有这种行为,猴子与柴氏朝夕相处,有这种行为也不足为奇。若按此定罪,那今日豢养泰迪犬的人,是否也会因此定罪?
四是柴氏养猴是真,至于与猴是否有私则难以定论。柴氏养猴是真,但与猴是否私通则没有真凭实据。即便真与猴有私,这一切也是被父母公婆逼迫和压抑人性所致,罪魁祸首在于父母公婆和礼教。按照今天的眼光来看,也不过是有恋物癖而已,贞节牌坊可以不用给,也不用逼她自尽。
由此可见,此案是一桩冤案,柴氏是最大的冤屈者。但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之下,她不得不死。她的一生其实是悲惨的一生,她二十岁丧夫,被公婆关在家里十年,因为恋上宠物被逼自杀,一生短短三十岁,没有一天自由自主。
她为了什么活着?为了别人一句虚无缥缈的赞美活着。这是柴氏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众多女性悲惨命运的缩影。五百多年过去了,翻开此案查看,后人仍然在骂柴氏无耻。这是柴氏的命运,其实她也不容易。
自此,明代寡妇私通案,宣告结案。
参考文献:《三公奇案》、《廉明公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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