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犯错该如何惩戒?“教育惩戒”理应既有法度也有温度。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首次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还记得2019年五莲县教师杨守梅体罚学生事件吗?她因体罚(用课本抽打)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当时对她的惩罚可以说是毫不手软

1.停职一个月;

2.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

3.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

4.党内警告、行政记过。

之后又追加处分

1.扣发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责成五莲二中2019新学年不再与其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自2019年7月起,将她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好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被央视点名批评,当地教育部门最终撤销了对杨老师的处罚。

处罚虽然可以撤销,但这件事还是引发了大众讨论。试想,如果没被央视点名,是不是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那么,杨老师所在学校的教师们是否还“敢于”管教自己的学生呢?其他学校的老师们看到这个处罚结果之后又作何感想?

教育惩戒,是教师实施教育时的伴随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惩戒犯错学生,从而做到知错改之。教师,只是实施教育的最后一班“站岗人”,他们代表的其实是整个教育系统。可以说,某种意义上,教育惩戒是教育系统对犯错学生做出的处理手段。

但我们无法估量人心,也很难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合理惩戒学生,所以我们需要对教育惩戒进行约束

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我们应该明白,严管是因为厚爱,严管有温度,也应该有法度。

教师需要有尊严地承担教育者的角色,而学生也同样需要有尊严地接受教育。

真正好的教育,应该以尊重彼此人格为基础,对学生合理的管教也不应该成为教师们实施教育的捆绑。所以,我真诚地为教育惩戒边界规则的出台表示高兴。

惩戒不是教育的灵丹妙药,孩子的成长从来都需要家校共育,家长应当配合教师对学生进行管束教育,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亲妈学堂(米妈):

我是一名大学老师,也是一个公益纪录片导演。本科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留英双硕士,在读博士,有13年教育教学经验。同时,我还是一位妈妈。三重角色使我时刻审视着我们这个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教育。

所有我分享的,都是基于自己从教、为母经历的真实教育案例和思考。我倡导无论如何都要自己带孩子,也希望为妈妈们打造一个“舒适圈”,减轻带娃负担。欢迎关注、转发分享、讨论、提问,一起探讨如何培养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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